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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霖得泓律师事务所解读《他是谁》剧中虚构情节与名誉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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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他是谁》这部热播剧因其剧中虚构的“余爱芹案”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而其中的某些情节被认为与1996年发生的“南大碎尸案”相似,甚至涉嫌侵犯了受害人刁爱青家属的名誉权。这一事件不仅让人对影视作品中的改编有了新的反思,也让我们不得不关注,影视作品在改编现实案件时,究竟应当如何把握事实与虚构的界限。
事实与虚构的界限在哪里?
作为一名律师,我常常遇到类似的问题,尤其是在涉及到影视改编时。对真人真事的改编可以为观众带来更加鲜活的故事,但这也往往容易触碰到一些法律底线。比如在这起“南大碎尸案”的情节中,剧组虚构了“余爱芹出轨”的情节,而这一部分并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想象一下,如果你是刁爱青的家属,看到自己的亲人被误导为这样的人物,你会作何感想?
影视创作的自由固然重要,但同样需要尊重事实,尤其是当这些事实关系到逝者及其家属的尊严时。如果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就不应随意在剧中加入虚构的内容,否则就可能引发一系列名誉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名誉权纠纷的背后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名誉权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简而言之,名誉权就是保障个人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如果因为某些虚假的报道、言论或影视作品,导致个人名誉受到损害,这时受害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刁爱青家属的这个案件中,剧组的改编不仅没有经过与家属的沟通,还虚构了对“余爱芹”的负面情节,这无疑让刁爱青的家属感到非常受伤。尤其是剧中对她婚外情的描述,与真实情况完全不符,导致公众对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此时,家属完全有权依法追究剧组的责任。

如何避免此类问题?
我认为,对于影视作品的改编,制作方应该在创作之初就考虑到事实与虚构的分界线,特别是在涉及真实案件时,应该尽量避免无根据的虚构情节。如果真要进行改编,应该通过与当事人家属的沟通达成共识,确保改编不会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当然,作为观众,我们也应保持一定的辨别力,避免将影视剧中的情节与现实生活中的事件混为一谈。毕竟,剧集本身的创作目的就是娱乐和艺术表现,而不应当成为对真实案件的误解与误导。
霖德泓言
在“南大碎尸案”的案件中,我们看到了影视作品可能对实际案件及其相关人员造成的伤害。这不仅是一个关于影视改编与创作自由的讨论,更是一个关于如何平衡公众娱乐与个人名誉保护的法律问题。
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的名誉权纠纷,或者对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感到困扰,上海霖得泓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我们致力于帮助每一位客户,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不被不实之词或虚构情节所侵害。如需法律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们4006606869。
原文链接:https://www.lindehong.com/xyxw/303.html


IP属地:上海1楼2024-12-22 18: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