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珠海中冠罐区功能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2月23日形成送审稿,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珠海中冠罐区功能完善项目
2、建设单位: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选址和规模: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石化六路1341号,拟投资3229.61万元建设珠海中冠罐区功能完善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用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3415m2;改扩建后调和汽油产品产能仍为50万吨/年,不新增产品及产能。
4、报告全文本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Anc-Py_2tdbstj1CyryfQ
提取码:2s0i
1、项目名称:珠海中冠罐区功能完善项目
2、建设单位: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选址和规模: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石化六路1341号,拟投资3229.61万元建设珠海中冠罐区功能完善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用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3415m2;改扩建后调和汽油产品产能仍为50万吨/年,不新增产品及产能。
4、报告全文本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Anc-Py_2tdbstj1CyryfQ
提取码:2s0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