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说江西于都有一个征地与拆房敲诈勒索案,其奇妙程度堪比一场闹剧。剧中第一幕:伪造签名笑剧开场。剧中人竟然敢伪造征地与拆房协议签名,真是胆大包天。然而,法官大人却不知,这个伪造签名的协议是没法律效力的,奇葩的是他们竟采信与隐藏。


剧中第二幕:补偿款计算成谜题。没有权威有效的政策依据支持计算征地与拆房补偿款,这就像一道没有面积和单价的数学题,让人摸不着头脑。可奇葩的是,法院竟然定敲诈勒索罪,这是诬陷还是敲诈勒索?让人一头雾水。


剧中第三幕:法院判决离奇定罪。当事人找到类案不同判的证据,广东的判决中“立法本意”已明示此案至始至终无成立的可能性,因为本案所谓的敲诈勒索对象是“三门村委会”而非个人,这不禁让人想问:法官判案不用检索判例的吗?看来,19条规定早已被抛至脑后了。
再来看第四幕:类案证据现分歧。当事人找到了类案不同判的证据,这让原本就离奇的案件更加扑朔迷离。难道法官大人对判例的检索,只是摆设而已?
剧中第五幕:判例检索成摆设,法律规定抛脑后。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规定仿佛被束之高阁,法官们的判决让人瞠目结舌。这场法界奇谭,不禁让人笑问:法官大人们,你们到底是在审理案件,还是在演一场荒诞剧?

如今,当事人申诉到江西省高院,从2024年1月11日省高院接收并短信通知收悉材料至今不立案也不答复。当事人信访投诉后,4月8号还直接回复省信访说将依法审查处理,请耐心等待,这个等待就是没结果。5月22日京高院转下的信件至今不审查,7月底又叫当事人再寄材料到立案庭,好家伙,他们居然把申诉材料搞失踪了。其间当事人多次致信江西省高院院长信箱和网上其它平台,但都没有回音,难道这些玩意都是摆设?于都法院和罗坳镇衙则唱双簧,不经信访人也可回复告知,甚至答非所问,这就是简直没谁了。堂堂一省之高院立个案竟然长达近一年还未有结果,这让人情何以堪,这让百姓如何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