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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其实是一部很深奥的小说,要多看几遍才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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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僧的父母之谜


IP属地:河南1楼2010-11-21 09:35回复
    首先, 这段故事里的疑点很多。疑点越多, 线索就越多, 所以,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 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后, 一定有着一个统一的载体。
         这一回故事的结局是: 陈玄奘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 捉了杀父仇人, 拿到江边渡口祭奠,活剜了刘洪的心肝。然后龙王送陈光蕊还魂复活, 一家团圆, 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了。
         作者讲一个故事,总是有起因、经过、结果等等部分共同构成的。
         而故事的结果, 总是具有唯一的确定性。因此,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故事既然是以这种结局来结束的, 那么, 故事中的“任何发展过程”都是为了导致出这样“一种结局”而设计的。
         这个结果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 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后, 陈玄奘到京城报了信, 才能复仇? 难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复仇吗?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复仇, 那么, 小姐可以采取至少以下4种办法:
        1. 写信给父母。
        2. 找一个与凶手不和的官吏说。
         凶手并未时时不离她身边,也未将她禁锢,她完全有行动自由, 而且凶手还是经常性地外出办公。因此,这两条她完全能够做的到。
        3. 夜里睡着了下手。
        4. 饭菜里投毒。
         这两条更容易做到, 并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种可行的复仇方法,温娇小姐全部都放弃了,一种也没有采用。
         温娇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条件自行复仇, 但是她没有复仇。那么, 很明显, 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是设计的是: 这个“血海深仇”,就是专门留给儿子陈玄奘长大了来报的, 而不是给她来报的。
    


    IP属地:河南3楼2010-11-2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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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 又有新的问题:
           这个“血海深仇”,不让温娇小姐自己报, 这可能吗? 这个思想工作做的通吗?温娇小姐每天面对着这个杀夫仇人她会怎么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 天黑了还要陪他睡, 她就这么眼睛一闭, 天天忍着紧他折腾啊? 还要忍上一十八年, 我们的温娇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无法忍受, 那么, 她绝对会采取以下两种措施之一:
          1.干掉凶手。
          2.干掉自己。
           可是, 无论是干掉凶手还是干掉自己, 都会导致玄奘长大了不能报仇。因此, 要使玄奘长大了能亲自报仇, 我们的温娇小姐她既不能干掉凶手也不能干掉自己。
           那么, 究竟怎样才能让温娇小姐既不干掉凶手也不干掉自己, 并且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呢?
      


      IP属地:河南4楼2010-11-2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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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西游记》中最大的秘密


        IP属地:河南5楼2010-11-2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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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你度娘 那么多和谐!!
            


          IP属地:河南6楼2010-11-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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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蕊


            IP属地:河南7楼2010-11-2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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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有多远?
                   后面玄奘见婆婆时有交代: 玄奘领婆婆到刘小二店内,又将盘缠与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这个“月余”是指:
                  1. 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后再返回江州去复仇, 等一切事情都办完了, 再来万花店接婆婆, 只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
                  2. 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后就马上直接过来万花店, 约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会打诳语的, 何况还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这个时间他应该算的还有多的, 也许还要不了1个月。他给了婆婆约1个月左右的生活费。
                   若按1, 从京城到陈光蕊家, 最多只在3天左右。
                   若按2, 从京城到陈光蕊家, 最多只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减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来一回各14天, 减去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的4天, 约为10天。)
                   而事实上是第一种。
              


              IP属地:河南9楼2010-11-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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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有多远?
                     当日即从陈光蕊家出发, “在路数日,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
                     “数日”, 为几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过10天,就是十数日。
                     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 到万花店, 约有4天左右。总之,“数日”不会超过10天时间。
                     在万花店, 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 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IP属地:河南10楼2010-11-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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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在万花店门前,陈光蕊问渔人:“这鱼哪里打来的?”渔人道:“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
                       可见有十五里远,这是洪江打鱼的地方,并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远一些,原文中写道:“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
                       晓行夜宿,是一个成语,指天明赶路,直到夜里才住下来。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 到达的洪江渡口。
                       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时间。紧接着:
                       “不觉已到洪江渡口。只见梢水刘洪、李彪二人,撑船到岸迎接。”于是,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齐齐上船。”
                       就在当天夜里,陈光蕊遇害。“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
                  


                  IP属地:河南11楼2010-11-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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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 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 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这样解释。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翻阅《西游记》第37回, 三藏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是实,无误。
                    


                    IP属地:河南14楼2010-11-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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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殷小姐为什么要绣球招亲


                      IP属地:河南15楼2010-11-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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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 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 打着谁, 嫁给谁, 赖都赖不脱的, 丞相会同意吗?! 这样一个娇女儿, 绝对是大美女一个, 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 什么样的人没有啊, 捡破烂的, 讨米要饭的, 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 绣球往大街上一扔, 谁抢到了, 小姐就归谁, 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IP属地:河南16楼2010-11-2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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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陈光蕊)跨马游丅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IP属地:河南17楼2010-11-2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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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丅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 就嫁给谁, 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 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 小姐在结婚之前, 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 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 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 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结婚证, 但程序也够复杂的, 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 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 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 定亲过门也是要择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 难保白头携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干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 家居何处, 是否婚配, 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 反正是打着你了, 你不许赖婚!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IP属地:河南18楼2010-11-2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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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朋友说, 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 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是说不通的。因为:
                                  1. 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 即使嫁省长都亏了, 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 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 就会请人去探, 去说, 也不至于当街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 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 那么,小姐打的准吗? 万一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4. 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 咋办?
                                   可见, 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 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 而是任何一个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办呢? 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 但不管怎样, 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 所以, 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 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 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说: 是谁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给谁, 小姐情郎, 两全其美, 这样岂不是更好? 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 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 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 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 正等着接绣球咧, 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 因为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 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而采用绣球招亲, 打着谁, 嫁给谁, 那么, 其背后的隐意就是: 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 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 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IP属地:河南19楼2010-11-2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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