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是摘录,不相干的地方掠过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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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人会产生疑问:前面还说人的一切行为都来自其自由的意志,而现在又说人的行为是出于类似于机械规则的指引,两者看来完全相违背,到底人的行为是自由的还是不由自主的机械运动呢?
在此我们必须解释一下:其实什么是自由?
一说起自由人们马上就想起天马行空、无边无际、无拘无束,实际上这种被理想化的“绝对自由”不能带来实现任何行为的需求,因为任何行为、任何需求本身都是不自由的;也就是说,我们的意志本身并不具备这种绝对自由,就算有也只是一种需求,而不具备将之实现的力量,就好像说我们很想实现一件事,但没有行动的能力就永远不会有实现的可能。力量来自于规则所发生的作用,规则本身是不自由的,但是它能够产生现实的有效力,有效是针对意志而言。在这个框架内,意志是指引,规则是途径和力量,所谓意志的“自由”是在众多途径和力量的基础上做出选择的权利。
对于人来说,很多规则都不是天生具有的,只有通过不断不自由的体验才能掌握,这时我们说求知、锻炼身体为什么会是一种需求呢,显然正是如此,同时这也说明理性能够成为一种需要的根据。只有在广泛规则之上,意志的自由才成为可能,只有把握了更多的规则,意志才具有更多选择的自由。
如果我们把条件延伸,支配规则的意志是从哪里来?显然这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来自规则作用,受更高一层的意志的支配,思想的运作是一个无限选择的过程,但是我们还是要问:意志最终是从哪里来?意志最终不是由自己来所决定的。举个例子来说,我们要找工作,什么原因呢?因为我们要有经济收入;为什么要有经济收入呢?又因为我们要吃饭;为什么要吃饭?因为不吃饭我们会肚子饿;至于为什么会肚子饿?——显然不是我们所愿望的,这就归结到一个不可抵抗的外在因素——规律。如果我们用意志仅有的一点“自由”来选择抵抗规律,也就不长于世了。
我们得承认,意志必然源于自然于规律的运动,存在于自然之中,在规律看来,规则于意志的运动也属于构成规律的一部分。从广泛意义上说,意志是存在物在根据规律运动时所具有的趋势的属性,规则是在这个趋势下所具有的作用于世界的能力。说起来自然界中任何物理运动都具有这种属性,但并不是所有运动和行为都被我们称之为“意志”和“规则”,因为决大多数的物理运动并不需要我们以“意志”这种方式去进行研究,从而也谈不上规则。从这个角度来看,意志和规则所代表的是一种运动的状态,如果剔除那些多余的意义,也就成了纯粹规律的运作,无论是谁最终都将落入规律的必然之中,这样一来“自由”也就无从说起。
对事情或者事件的结果过分执著,最终都产生一些没有意义的观念,这也是大多数悲观论或虚无论的根源,当然并不是说这种观点是错的,只是看问题的角度,站在一个没有意义的立场上所得到的毫无意义结论。真正的意义存在于每个意志自身的角度,规律是世界的本然无法被意志掌握,于是人们根本无法完全预计规律最终将在后面出现什么,也就无法判定自己最终将落入到何种必然之中;而作为一种运动过程的意志,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自身存在本身就具有绝对的意义:如何避免消亡,如何存在于更大的空间,这都是意志将要面对的义无反顾的选择。就好像江河里的水一样,在岸边看无论多么汹涌、沸腾都无法摆脱流向大海的宿命;但若置身其中你就必须学会抵抗与遵循,意义就在于流动的过程中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滔滔大水所具有使大地也为之颤抖的庞大动力,这是意志于存在的“意义”。
对于自然规律来说,自由是世间的万物对规则的不断选择和在规律中承受责任的过程;对于意志来说,自由是在规律中拥有对规则选择的权利。作为人来说,一切的选择都存在于形而上学的构建中。如何获得最大程度的自由,完全要看规则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了规律,实际上这也是我们追求所谓“真实”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