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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依娜实习律师实习期间偷翻同事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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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依娜在杭千懿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行为如下:1. **偷翻同事电脑**:潘依娜在实习期间偷翻同事的电脑,看到了同事的隐私内容。2. **传播隐私**:她不仅在律所内传播这些隐私,还在被发现后还死不承认。3. **排挤同事**:在主任的包庇下,潘依娜联合孙有超律师和宋文静实习律师将受害同事挤走。4. **小红书造谣**:潘依娜还在小红书上发布谣言,声称同事对其进行搜身,并造谣同事有被害妄想症。5. **面对质时否认**:在与同事对峙时,潘依娜继续否认自己的行为,并声称小红书账号不是自己的,内容也不是自己发布的。6. **报警后才承认**:在警察介入后,潘依娜才承认小红书的内容是自己发布的,但仍然避开了偷翻同事电脑的事实,并且至今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也对受害同事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困扰。律所和相关部门应当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职场公正和同事间的相互尊重。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1-28 10: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