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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展 “日记门”局长引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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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12-01 08:52回复
    广西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展 “日记门”局长引围观


    2楼2010-12-0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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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2-01 07:25:00     作者:蒙鸣明 王富伦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楼2010-12-0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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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0-12-0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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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广西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展在柳州市展出,众多观众围观“日记门”主角韩峰的展区。蒙鸣明 摄
               中新网柳州11月30日电 (蒙鸣明 王富伦)广西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展30日在柳州市展出,广西检察机关用图板向公众展出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案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记者发现,展厅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名躁一时的“日记局长”来宾市烟草局前局长韩峰的展板。仅仅是一名处级干部的韩峰不但与众多厅级、部级官员一同展列,还单独开辟有一个展区,展出其受审和日记的摘要等,并在展区内放置有一台电视,专门播放韩峰忏悔、受审的情况。其“待遇”明显高于其他犯罪高官。
               当天,数百名政法**和柳州市各单位管理人员到现场观看预防职务犯罪展,而观众大多都会在韩峰的展区前做长时间停留。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祥江介绍,一个人的职务犯罪,影响到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甚至一个行业和地区,而且影响时间很长,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检察机关用案例的展示警示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据悉,今年年初因性爱日记在网络上曝光成为舆论焦点的韩峰,因涉嫌收受贿赂已被检察机关逮捕,目前仍在庭审阶段。
          


          5楼2010-12-0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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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日记"男主角报案 称隐私被泄露


            6楼2010-12-0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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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3-04 06:54:51作者:来源:京华时报【新闻论坛】


              7楼2010-12-0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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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网络曝光的“局长桃色日记门”主角——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资料图)
                中新社南宁12月14日电 经网络曝光的“局长桃色日记门”主角——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14日被南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约70万元人民币。
                南宁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0年,被告人韩峰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等人谋取利益,在此期间,索取及非法收受陈某等人给予的现金69.5万元及商品房一套。案发后,被告人韩峰已主动退出赃款5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韩峰归案后,能主动退出其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赃款69.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其受贿犯罪所得的一套商品房,依法予以没收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2010年2月,在海内外互联网上流传了原来宾市烟草局局长韩峰以第一人称写的日记,写作时间为2007年至2008年。在日记中,这位局长详细记录了自己每天的工作和生活状态,除了上班和陪家人外,最引人 ...   全文>>   千龙 07:36
                


                13楼2010-12-1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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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桃色日记”局长获刑13年 没收70万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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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qianlong.com/2010-12-15 07:36:23千龙网


                  14楼2010-12-1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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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10-12-1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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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网络曝光的“局长桃色日记门”主角——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资料图)
                           中新社南宁12月14日电   经网络曝光的“局长桃色日记门”主角——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14日被南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约70万元人民币。
                           南宁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0年,被告人韩峰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等人谋取利益,在此期间,索取及非法收受陈某等人给予的现金69.5万元及商品房一套。案发后,被告人韩峰已主动退出赃款59万元。
                      


                      16楼2010-12-1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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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韩峰归案后,能主动退出其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赃款69.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其受贿犯罪所得的一套商品房,依法予以没收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2010年2月,在海内外互联网上流传了原来宾市烟草局局长韩峰以第一人称写的日记,写作时间为2007年至2008年。在日记中,这位局长详细记录了自己每天的工作和生活状态,除了上班和陪家人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喝酒、玩女人、收人钱财,因此被网友称为“日记门”。3月份,韩峰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梁锦康 孙洁)
                        


                        17楼2010-12-1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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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抢到沙发啊??!!!!!


                          19楼2010-12-1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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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的好激烈啊,只能坐地板了


                            20楼2010-12-1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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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来鸟


                              21楼2010-12-15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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