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年好,我叫于高丰,1981年河北唐山市迁安市的。我名下一套105平米的回迁房,拆迁手续齐全(ZF统一用来办理房产证),交通便利,位于河北省 唐山市 迁安市 迁安镇 民乐社区 A区 ,不能再说了,再说不让发了。本人被亲弟弟于俊丰,以及村委会等,一系列基层人员,拖至病重不能自理。从2024年6月于俊丰对我第一次动手,拨打过数十次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民警,民政,均无果。2024.12.28日,我雇人背我从于俊丰家里逃出来生活。至今2025.2.9日,上午9:01,正月十一。从2025.2.2号,正月初五开始,突然病情严重加重,左右手脚,全身,同时发麻,全身无力,便拨打了求助电话,市长热线,请求用我自己的房子,换来医疗,救治。未果。直到2025.2.5日,正月初八,村委会殷书记,于俊丰三人来到我家,他们有录像,我也有录音。劝我赶紧搬离,去我所谓的弟弟于俊丰那里居住,说是有饭吃。被我拒绝,我缺的不是饭,缺的是救治。从我患病出院,到从于俊丰家逃出来。出院的药吃完以后,他给我买过两次药,丁苯酞和维生素D,就一直对外宣称再给我治病。实际上没有一次到医院进行检查.复查,更别说康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