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也罢,我也确实是疯了……
贰。【女】林。
他又不答话。但是我知道他没走。每次在这种尴尬的时刻,我总能感受到他的气息。我知道,我都知道。我知道在我来牡丹阁的路上他便一直紧跟在我身后,直到我身边被围得水泄不通,耳边只剩下,“公子您的皮肤如往日白皙光泽”“公子您生得真俊俏”“能够让小女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恐怕只有公子您了”这样的话时,我又知道,他已悄悄拎着他的酒缸,一跃而上,翻到房檐上去了。
那一年,我九岁,他十一岁。我的父亲具氏商人以在朝廷夺一立足之地为目的,与他的父亲大司宪结盟,由此,我们相识。他毕竟大我两岁,却也不比孩童,性子烈得很,又十分能闹,很快,我们熟悉了,像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儿,成天撕扯在一起不分彼此。我犹记得那年我踩在他的肩膀上扬言要一起捉太阳。他未长成的小身板被我的体重压到极限,表情龇牙咧嘴十分精彩,但什么都没说。我们站在成均馆的大门口约定,以后一定要来这里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我们踩着树叶的阴影,我看着他在河里插鱼,且一插一个准,之后我们一起烤着吃,边开怀大笑着。看起来,我这种精雕细琢讲究穿衣打扮的人和他那种与大自然合二为一的人绝不是一个路子的,但是……冥冥之中总有一根线将我们拴在一起,挣脱都挣脱不开。
那一年,我十岁,他十二岁。有一段时间,我们断了音讯,那段时间现在想起来虽短,也就不过一两个月,但当年过起来却如渡劫。再次重聚时,他不苟言笑,面露煞色,一年前的童真荡然无存。之后我从父亲那知道,他的哥哥因为参与了朝廷的某个任务不幸殉职,并与他的父亲大司宪有很大干系,打那开始,他便愤世嫉俗,厌恶世人,就先从亲人开始。我和受伤了的他交流是困难的,我却不怕。我试探性的逗他开怀,却从未成功,甚至连一个眼神都没有争取到,直到有一天,我声嘶力竭得把心有一万个不愿意的他拽去了一个神秘的地方,我蹲在地上,让他踩住我的肩膀翻到墙那边去,他冷漠的看着我,我闭上了眼睛,等待他的攀登,却迟迟没有动静。待我再睁开眼睛,他已经不见了。我大声呼唤他的名字,“桀骜,桀骜?你这个小疯子,跑哪去了。”我重复了好几次,当失落和担忧并驾齐驱,我才听到他懒散的声音从围墙内侧传来,“喂,快过来。……太阳花……很好看。”我们捉太阳的梦想被定格在这里,待我费劲的攀上围栏,又腾身而下时不小心踩到袍子的边角,一个重心不稳居然直接栽了下去。却直接栽在了一个怀抱里。我享受这种从未接触过的感觉,但未过两秒遍被他扔在了地上,“还赖着不走了呢!”他这样说。但我分明注意到了他融化了的微笑,以及……微红的脸颊。当然,那是太阳花的映衬,你们说对吧?
很快,十年的时间如流水。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就算我知道,冷淡一点对他,忽冷忽热一点,这样更有利于我们的关系,但我却仍然控制不了关心他,接近他。他的漠然好比一块强有力的磁石,排斥着所有人,唯独吸引着我。因他大我两年,所以我整个童年时光都在仰慕他从来都比我宽阔的肩膀以及日益坚硬的胸膛。他的功夫也飞快强大了起来,颇有报上“桀骜”之名皆令人丧胆之风。当然,也只有我一个人了解真实的他,给予他最及时的帮助。
我习惯拍他的肩膀,更习惯被他不耐烦的把手拍下来。
我习惯在他以蒙面侠客红壁书出行后受伤的夜晚给予他个软绵绵的拥抱,却更习惯被他强硬的推开,并配上那句,“你干什么啊,一个大男人的。”
虽然,说实话,那些时刻我很失落。但正如他说的,被拒绝久了就习惯了。作为他十年的朋友,我知道他不是不愿意被人支撑被人触碰,而是不习惯罢了。他怕失去怕得紧,所以便不再付出,不再把任何人放在心里。
很快,五年又过去了。
这一年,我二十五岁,他二十七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现在这个社会,二十岁刚出头的公子小姐们便早被许配出去了。而我们,却依然活得逍遥自在,这也是颇令我的父亲以及大司宪头痛的事。频频不断的相亲早已阻断了我们生活的正常轨道。他从不跟我说心事,却唯有这件,“女人们真讨厌真麻烦啊。”“她们哪来的那么多罗里吧嗦的话。”“真可怕,最受不了她们一身胭脂味的就扑过来了,喂,女林,你是怎么忍受打小从会走路就出入妓院的啊,啧啧。”就像这样。每次他被逼相亲或偶有艳遇,摆脱后回来便会如实跟我说,还异常的罗嗦。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装傻。
我总是嘲笑他,“你少找理由了,明明是你见到女人就打嗝,还说人家不好。”或者“你懂个屁,你想想啊,女人那如缎子般的皮肤,啊……光是想着就……”。每次说到这里便会被他的白眼打断。
日日夜夜,每次想起这个似朋友却非朋友,但除了朋友却也找不出别的定义了的他,桀骜,我都会畅快的笑一笑,在心里窃喜——
老大不小的人了,还这么别扭,可让我……如何罢手。桀骜啊,桀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