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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斯岛传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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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初只有巨人独自活着, 
    时间不断流逝, 
    随着起源巨人的死去, 
    一切也就开始了…… 

  肉化土地, 
    血化海, 
    气息变成风, 
    为孤独叹息的心脏化成火焰, 
    身上的热带来了生命, 
    生命变成了诸神。 

  右脚变成战神麦里, 
    左脚变成商神恰萨, 
    头变成知识之神拉达, 
    身体变成大地母神玛法, 
    邪恶的右手变成暗黑神法拉利斯, 
    善良的左手变成光明神法利斯, 
    体毛变成了草木,鳞变成了龙。 

  诸神把天上无名地下无界的叫作宇宙, 
    调整精灵、野兽、妖精。 
    诸神把天、地、海还有整个空间界, 
    一分为三—— 
    一为精灵界, 
    一为物质界, 
    还有两者之间的妖精界。 

  时间慢慢过去, 
    人也出现了。 
    继承神的血肉的人类, 
    凭天生的法力, 
    建立地上王国, 
    把国名叫作卡斯特鲁。 

  魔法就是法则, 
    魔法就是道理, 
    把王府移到宇宙, 
    使龙变成自己的仆人。 
    有劣行者或魔法低微者, 
    被圣剑赶到妖魔猛兽生存的角落, 
    变成了蛮族。 

  天长地久, 
    永恒不可能在人身上实现, 
    随着年月过去, 
    王国终也失落了。 

  虽有智者的鼓励, 
    但无奈圣学法力日渐退化, 
    只能眼看王国日渐腐败, 
    而魔界蛮族却在泛滥。 
    蛮族终于攻陷王府, 
    国家消亡了。 

  随后日子, 
    魔法时代逐渐消退了。 
    力量降低, 
    使战斗都只管用刀剑争霸。 

         ※       ※       ※ 

那是诸神大战而产生了我们的故乡…… 

诸神的咒言也从罗德斯岛大地流传开了…… 

这是很久之前便传下来的传说。世界,从始源之巨人开始,巨人便是世界,世界就是巨人。然而巨人忍受不了孤寂,在永远的孤独中他终于崩溃。他的愤怒变成了火,他的哀伤变成了水,他的呼吸变成了风,他的身躯变成了大地,而他体内源源不绝的能量则变成了玛那。自此,便形成了这个佛赛列亚世界。



IP属地:陕西1楼2005-02-06 14:15回复
    一)诸神的战争 

    巨人的意识分散之后,出现了黄金色的世界树。它是所有生物的源头,它第一次结出来的果实落到地上,成为了各个神邸,他们拥有永不消散的灵魂以及永不腐坏的肉体,更拥有无限的奇迹力量。之后世界树的果实又形成了各种生物,他们与自然能量形成的上位精灵及有形而无意识的下位精灵,过着相安无事的生活。 

    然而有光必有影,而光影虽相生也相斥。光明众神与黑暗众神终于爆发了战争。他们带领着追随自己的种族,展开了一场神话战争。战争经过了数千个昼夜,甚至卷入了所有的种族。由于彼此的力量过于强大,使得最后众神的肉体不是被对方毁灭,便是被称为“屠神龙”的古龙之王所消灭,而战争也因此结束。后来世上只剩下永不灭的神之灵魂以及其他遗留下来的种族。为了维持自己的优势,众神给予信仰他们的人奇迹之力,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并随时等待着降生于新肉体上的机会


    IP属地:陕西2楼2005-02-0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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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魔神战争 

        由于一个错误,从黑暗中呼唤出了魔物。 
          世界被黑暗包围,在黑暗中人民丧生,国家灭亡。 
          然而为了对抗黑暗,希望之光开始聚集。 
          人类站了起来,手中握着剑; 
          妖精站了起来,在光辉的森林中拿起弓箭; 
          矮人站了起来,手握的槌子换成了战斧。 
          光集结成了希望的太阳,太阳划开了黑暗, 
          在森林、山岳、平野和海空都获得了胜利。 
          黑暗的魔物逃回了自己的住所, 
          那儿是魔物的圣地,世界最深之迷宫。 
          底层有通往异世界的门,魔神之王坐在黑暗的玉座, 
          举起了邪恶的右手,对世界送出了诅咒。 
          被挑选的百位英雄,挑战这黑暗的死亡迷宫, 
          绝大多数的英雄在暗黑之地与魔物战斗,变成了冰冷的尸骸。 
          即使如此,光仍照进了迷宫的最深处, 
          七位英雄挑战魔神之王,之后六人活了下来,拯救了世界。 
          一位是骑士,披着纯白铠甲,手握圣剑的瓦利斯之王,法恩; 
          一位是战士,亲手打倒魔神,而心也被魔神所夺的暗黑皇帝贝鲁特; 
          一位是矮人,失落的石之王国最后的国王,弗雷贝; 
          一位是魔术师,拥有世界所有知识的大贤者渥特; 
          一位是神官,遵守着大地之法,纯洁的玛法神官妮丝; 
          而最后一位是无言的魔法战士,不留姓名便离开的光之使者。 
          就这样光明重现,黑暗远离。


      IP属地:陕西4楼2005-02-0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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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界构成 

        1.精灵界。 

        这个世界的形成源于始源之巨人,巨人所遗留下来的肉体与精神便形成了这个世界中的自然力,万物便是以这些自然力形成。自然力中最为耳熟能详的当然就是四大元素:地、水、火、风。其后所介绍的物质界便是由精灵界中各种自然力的平衡及协调之下所形成的,如果有外力导致这个精灵界崩坏的话,那么物质界也会崩溃。但是几乎没有任何有邪念的生物能闯进这里,通常能进入精灵界的生物,本身都必须非常近似精灵本身,通常都是原为精灵族而进入物质界的种族,这就成为一个非常大的限制了。而要如何进入精灵界呢?首先当然是要在精灵魔法上有一番很大的修为,然后必须要有一扇通往精灵界的“门”。这要看你要进入何种精灵界而定,例如要进入水之精灵界当然以清澈的湖泊最佳;风之精灵界就必须要有风之精灵力很强的地点,之后再使用契约请精灵们开启这扇门,自己的肉体便会化为近乎精灵的存在而融入精灵界。精灵界并没有所谓的“实体”,只有纯粹的意识和能量。既然意识是无形的,因此精灵界当然也没有时间与空间的概念,只要心意一转便能进行接触与交谈。 

        住在精灵界的,当然就只有精灵们了。他们以自然力为肉体,换句话说有形而无形;他们有意识却不能自主,必须完全遵从精灵王或是精灵使的命令,换句话说有意识又无意识;他们会死亡,但死亡只是表示回到原有精灵界,重新变成另一个精灵,换句话说有生命又无生命。而所谓的“精灵王”除了能量强上许多(几近无限)之外,跟精灵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拥有自主意识和负责掌管大环境的精灵力。如果一个精灵使想使唤精灵王,就必须拥有超越精灵王的实力,并且了解大自然的精灵力之理。而精灵王将会多强,就得看精灵使的本事了,如果真的有能耐的话,一个精灵使可能就会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但话说回来,如果一个精灵使强到这种地步的话,应该就不会蠢到作这种傻事了吧?因为他可是已经精通自然之理了! 

        另外在精灵界中可不是各种精灵和平共处,相反的它们可真的是“水火不容”,领域分得清清楚楚。除了四大精灵各据一方精灵界之外,变种的精灵们(自然界虽以四大能量为基础,但重要的自然力似乎都有其专属精灵,例如冰雪之精灵、森之精灵等等)也是各有自己的地盘,这种领域行为甚至蔓延到物质界,造成了各个地方气候的不同。而精神之精灵就更为抽象了。


        IP属地:陕西5楼2005-02-0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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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妖精界。 

          介于精灵界与物质界之间,扮演着类似通道的角色,而此地的生物特性也变得介于两界之间,虽然拥有物质界生物的肉体,却同时具备了精灵的特性。原本住在这儿的生物中最有名的便是森林之精灵族妖精族、原野之精灵族草原妖精和大地之精灵族矮人族。但在诸神战争的时代,众神们将这些居民全数从妖精界中召唤至物质界,使得如今的妖精界变得空无一物,只有被称为“黄金树”的世界树亚种默默矗立在镜之森林,以它们的果实赋予三界源源不绝的能量。另外此处的时间流动比起物质界也有相当大的差异,这是因为此处的时间轴同时被精灵界的无限时空以及物质界的时间流动所影响的,因此如果一般人有幸进入妖精界一天,等到回到物质界时大概就恍如隔世了。 

          3.物质界。 

          就是一般生物所居住的这个世界了,但可不要以为这个世界是原本就存在的,物质界的建立是必须要靠精灵界中各种精灵力的相互作用,再加上妖精界中黄金树果实所赋予的能量才能够维持下去。换句话说,物质界就像是巨人的肉体,而另外两界便是巨人的意识与灵魂这种感觉。罗德斯岛就存在于此世界中。


          IP属地:陕西6楼2005-02-0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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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罗德斯岛的地理 

             

            罗德斯本来是亚列拉斯特大陆的一部分,但在神话中诸神战争的时代,这儿是大地母神玛法与破坏女神卡蒂丝的最终交战之处。到了神话时代末期,大地母神终于毁灭了卡蒂斯的肉体,然而卡蒂丝却在死前对这个大陆放出了诅咒。玛法为了防止这个诅咒传到了大陆的每个角落,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将这块大陆分离出来,而她也因此身体腐烂,成了只有灵魂的存在。自此,大陆的南方便出现了这样的一个大岛屿。由于这儿有许多混沌的领域,由于这儿居住着妖魔或魔兽等许多令人憎恨的生物,也是由于传说中被称为破坏之女神的女神遗体就沉眠在这个地方,因此大陆上的居民都称它为被诅咒之岛——罗德斯岛。玛法将自己的力量留在了罗德斯岛最东北的达巴,而卡蒂丝的力量则留在了马莫岛。罗德斯岛上依国家可分为七个区域,其中也有许多无人踏入的魔境:


            IP属地:陕西7楼2005-02-0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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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千年王国阿拉尼亚。 

              阿拉尼亚王国位于罗德斯岛东北部,是各王国中最古老,也最富文化气息的国家。在魔神战争的时期,由于这儿离主战场最远,因此几乎没有受到战火的摧残。此处代代都由相同的王家继承王位,由于拥有悠久且丰富的文化资产,使得这儿到处都充满了祥和气息,也鲜少发生什么重大的内乱。阿拉尼亚的首都亚兰位于南方,其历史已经不知多久了。自古以来,阿拉尼亚一直跟位于其东北方的矮人族的“石之王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而亚兰的城镇规划便是出于矮人族之手。完全由石头所砌的整洁街道和由矮人族所建的大理石之城不仅是极佳的观光胜地,也是两国之间的友好象征。然而这样的和平景象至今已不复见,阿拉尼亚的国王阿特莫斯七世被其弟拉斯塔公爵暗杀,造成了国家内乱。拉斯塔的王弟派和亚摩森的先王派为了争夺王位而自立派系发动内乱,导致民不聊生。两方有意将阿拉尼亚分割成两国,于是有人将希望寄托在出生于萨克森的一位英雄帕恩身上。 

              2.沙漠王国弗雷姆。 

              弗雷姆位于瓦利斯以北,几乎可说是一个沙漠国家。原本这个地域居住着许多部族,终日为了少许的肥沃土地而争战不断,然而前几年却出现了一个自称为卡修的剑士,统一了大多数的民族建立起这个王国,他自己也由于其无与伦比的剑技及优秀的统治手腕而被尊称为“佣兵王”。由于卡修的领导,使得原本好战却无组织的部族变成了一支勇猛善战的骑士团,因此弗雷姆的国防力异常强大。在小说第二卷中,虽然国内最主要的两支民族“风之部族”及“炎之部族”经过了炎之魔神的事件之后已经和好,但由于罗德斯岛上的战乱扩大,许多难民涌入了这个国家,因此难民问题是如今弗雷姆必须优先面对的。弗雷姆与火龙山之间围起来的部分是一大片草原,本来应该是极适合人民居住的地方,但由于西边火龙山中的魔龙晨星都在这里寻找猎物,所以被称为火龙的牧场。由于它极为讨厌人类,因此这儿没有人能够居住。过去人们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再多事,然而由于难民的增加极需要新的耕地来养活这些人,因此为了获得这片大草原,跟晨星的决战是势在必行的。 

              3.自由都市莱丁。 

              莱丁位于罗德斯岛的西北方,是个并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独立都市。它是罗德斯岛唯一与亚列拉斯特大陆有船只往来的港口,也是最大的商业都市。各种公会、商店林立,虽然为这个地方带来了财富以及繁荣,但也使得这个地方更为复杂及危险。这个都市目前几乎已经发展到一个小国家那么大,而管理这个都市的便是市议会。要成为议员唯一的方法便是“有钱”,在这里有钱的人最大,议员长便是最有钱的人。这听来虽显得荒谬,但是他们卓越的商业手腕,却也确实带动了整个都市的发展。但英雄战争后大量难民的涌入使得这儿的治安越来越乱,加上这里还时常遭到魔龙的袭击,莱丁市议会向邻国弗雷姆提出了合并的要求,卡修王接受了这一提议。这样一来,弗雷姆成为了罗德斯岛最大的国家。


              IP属地:陕西8楼2005-02-0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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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族 

                1.妖精族,森林之精灵族。 

                妖精族其实有许多分支出来的种族。黑妖精能力跟一般妖精无异,但是他们效忠邪神,因此肤色变得漆黑,头发也变成了银白色。半妖精则是人类与妖精之间所生的后代,虽然半妖精拥有妖精族的魔力和人类的力量,但总是被人类和妖精两族所唾弃,成为左右为难的存在。而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妖精及其近亲,则被称为高等妖精。 

                妖精族原本居住于妖精界,在诸神战争时被召唤到了物质界,从此便迁移至物质界生活。一般来说,妖精族的容貌无论男女都十分美丽,长而尖的耳朵是他们最大的特征。由于本身是近乎精灵的存在,因此他们的寿命是无限的。然而也由于他们美丽、有智慧而且拥有近乎无限的生命,使得他们极为高傲,不仅对人类这个种族极为鄙视,视他们为低俗粗鲁的生物,对于其他诸如外型不好看或是会对森林造成不良影响的生物都十分厌恶。在罗德斯岛上,妖精族甚至由于过于不愿跟外界交涉,而将自己所居住的森林施以魔法,封闭了对外界的所有通路。 

                2.矮人族,大地之精灵族。 

                矮人族跟妖精族一样在诸神战争时被召唤到了物质界而从此定居。他们拥有似乎是在讽刺妖精族般的外貌,不仅矮而且肥胖,并且已经完全无法与精灵交涉。他们的个性爽朗、直性子,并且爱上了物质界的酒。然而虽然他们拥有如此粗犷的外表与性情,他们的手工艺却是精巧到没有任何种族能够比拟,这是他们身为大地精灵的技能,为了让储藏在大地中的原石蜕变成美丽的宝石。他们这种精细的手艺几乎是与生俱来的。 

                3.草原妖精族,原野之精灵族。 

                其实在日文里面有两种不同的东西在中文都称为“妖精”。一个就是我们所熟悉的Elf,但是事实上在设定中,部分精灵界的精灵获得了意识而变成了妖精界的居民,这些居民也被翻作是“妖精”(因为日文的汉字直接就写成妖精)。后者包括了蛮多的种族,例如草原妖精、矮人族,因为原先所属精灵属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后来在诸神战争的时候,这些妖精们被召唤到了物质界也因此定居了下来,但如果他们习惯了物质界的生活,便会渐渐失去了跟妖精界或精灵界交信的能力,例如矮人族和草原妖精就是一例。草原妖精个子跟矮人族差不多,但瘦了许多,大概可以活个两百多岁,他们即使是已经长大成人,外表也近似人类的孩童,耳朵也是略长而细。一般来说,草原妖精是个富有好奇心,很喜欢旅行与冒险的种族,因此见多识广的他们通常会配合自己遗传的美妙声音担任吟游诗人的职位。不过他们敏捷的身手以及灵活的手指,也使他们几乎天生就是个盗贼的料。 

                4.巨人族。 

                由于诸神时代的众神肉体也是拥有巨大体格的人形,因此大多认为巨人族其实是古代诸神的后裔。正如其名,他们拥有极为高大的身体且力大无穷,但是头脑却是十分的迟钝。在巨人族中除了一般的巨人之外,同时也有属于不同精灵属性的巨人如火之巨人、冰之巨人等,加上独角巨人、独眼巨人等等,也可说是分支众多的种族。 

                5.魔兽类。 

                魔兽都是在众神时代以及古代王国时代,神以及魔法师们将数种动物的特征混合创造出来的生物,而其命名也大多采用动物的混称,例如鸟人、鹫狮都是这种技术创造出来的生物。在这样的种族中,也有人称部分的魔兽为“幻兽”,不过这都只是人类随意命名的,一般来说,外形优美的魔兽们都会被称作是幻兽。 

                6.龙族。 

                自始源时代就与众神并存的最强种族。他们拥有强壮的肉体、无比的智慧、能使用龙族专有的龙语言魔法,在精灵力尚未分化时便出生的他们更使得一般的精灵力无法对他们产生任何效用。在诸神战争末期,便是由被称为“屠神龙”的龙王烧尽诸神的肉体而结束这场战争的,可见龙族的强大能力。不过龙族的出生却是个谜。他们没有后代,没有血缘关系,虽是从蛋里孵化的,却没有人知道这些蛋从哪里来。不过龙族也分成许多亚种,其中从神话时代就存在的称为“古龙”;经过了一千年的岁月,获得了理性与知性的称为“老龙”;而尚未获得知性的则都泛称为龙。此外还有依照飞行能力区分的或依照体内精灵力活动程度来区分的变种龙族。


                IP属地:陕西10楼2005-02-0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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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武器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打赢嘛,武器当然很重要。 

                  短剑:其实就是匕首。与其说这是武器,倒不如说是日常用品,想当然威力不大,通常都是拿来射的。不过由于具有奇袭的效果,而且容易隐藏,因此盗贼们通常很喜欢用它。 

                  小剑:为什么不翻成短剑?第一是因为它没那么短,第二是“短剑”这个词被用掉了。同样的,这也顶多算是护身用的而已,长度大概只有前臂那么长,很多魔法师都随身带一把,蒂德莉特就偷藏了一把,蕾莉亚和迪尼也是它的拥护者。 

                  细身剑:它可不是一般看到的突刺专用西洋剑,而是如其名剑身很细的剑。威力虽不大但却轻巧无比,是想以速度取胜的人最佳选择。这几乎已经是妖精族的必备武器了,像咱们的蒂德莉特便是用它。 

                  细剑:它的外形就是一般的西洋剑,不过尺寸可大得多,重到要用双手来使用,而且只能突刺。说真的我还真不知道它好不好用,目前好像只有佛斯会用,不过他也改行了。 

                  长剑:冒险家基本配备,不过杀伤力还没那么够,通常是臂力不够的人在用的。 

                  宽刃剑:这才是战士该用的,够强够长够顺手,可说是战士或佣兵的不二选择!许多人都是用它,多到不可数。帕恩的魔法剑就是以它为基本的。 

                  两手剑:比一般的剑长,因此要使用的话可能必须用双手来握,不过会因此无法使用盾牌,可以说是进阶者使用的东西。帕恩的老爸留给他的就是这种剑。 

                  大剑:超大的剑,块头不够的话大概要拿都很吃力吧?不过相对的破坏力惊人,要砍碎铠甲根本不是难事,这种剑目前在故事中只有马许大哥用过。 

                  碎魂剑:《罗德斯岛战记》中唯一有名字的名剑!原本是魔神战争时的魔神王所持的,后来转到了贝鲁特手上,再后来的主人是亚修拉姆。这把剑本身属于邪剑,会吸蚀被害者的精气和生命力,因此传说拥有的人将会长生不老。然而这把剑具有灵性,会选择自己的主人,要真正的强者才有机会拥有它。 

                  新月刀:这种刀的刀身是弯的,形如新月。由于它的这种特性使得使用方式与直剑有很大的差异,不过爱用的人都很死忠,像是沙漠里的那群。 

                  偃月刀:简单说就是大号的新月刀,可不是关老爷用的那种。 

                  投石器:讲难听些就是弹弓啦!很少人在用,只有埃特拿出来过,不过拿来打赤肌鬼这种小东西倒是绰绰有余。 

                  短弓:小型弓,佣兵们通常都会带一把备用,不过大概只能杀杀小动物吧? 

                  长弓:这才比较像是战斗用的,被射到了可是不得了的! 

                  棍棒:由于大多数的司祭们都不喜欢用尖的东西(蕾莉亚例外),因此他们大多都是用这个武器。不过说实在话,砍死人跟打死人又有什么差别。 

                  权杖:古代语魔法师可不是嘴里说说就能用魔法喔!他们必须依赖这种刻有古文的权杖作为媒介才能顺利地操纵玛那,因此几乎所有魔法师手上都是这个。如果你真的想空下双手,就必须去找古代王国留下来的一种戒指,它跟权杖的用途一样,不过这种东西当然是极品,找卡拉跟她要要看吧! 

                  长枪:长长尖尖的武器,而且不重,妖精和一些佣兵都很喜欢用这种武器。 

                  骑士枪:骑士骑马突刺时用的,不过由于笨重,通常都是在冲入敌阵的时候才用,之后就会换成像是宽刃剑那类的武器了。 

                  斧头:一般的斧头,矮人族特别爱用,吉姆就是用它作战的。 

                  战斧:柄比较长的斧头,是为了让斧头更能运用在战场上而设计的,马许便是用这个。 

                  巨斧:这可是比大剑还要大一级的武器!没有超人的力量以及精湛的战技根本连拿都拿不动,现在只有矮人族中的王者才在使用。


                  IP属地:陕西13楼2005-02-0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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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帕恩 
                    本篇的主角,住在萨克森村中充满正义感的年轻人。在以剑维生的佣兵生活中体认到自己仍不够成熟,因而决定开始其武者修行之旅。身上的长剑以及铠甲是父亲遗留下来的。 
                     蒂德莉特 
                    高等妖精族的精灵使兼战士,一百六十岁在部族中是最年轻的。由于对缓慢步向毁灭却不知改变的族人感到绝望,因而离开故乡之森而开始旅行。 

                    PS:非常讨厌矮人族。 
                     
                     
                    埃特
                    侍奉至高神法利斯的神官,虽然文静但意志坚强。与帕恩讨伐赤肌鬼改变了他的命运。 
                     
                    史列因
                    位于亚兰城贤者之学院出身的魔术师,由于某些理由隐居在萨克森担任老师,性格有些温吞。听说他正在找寻真正属于自己的星星。和吉姆是老朋友。 
                     
                     
                    吉姆
                    塔伯村以北的矮人出身的细工师,也是位力气十足的战士。忍耐力强、不爱讲话、很会喝酒,也是个大胃王。为了寻找某位女性而出外旅行。不知为何与史列因是旧交。 
                     
                    伍德·杰克
                    中年的盗贼。年轻时由于任务失败,而被关在牢中二十多年。总是表现得大而化之,但其实有很高的自尊心。


                    IP属地:陕西19楼2005-02-0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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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不过我没看完~~~太长了~~~~


                      20楼2005-02-0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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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请教一下
                        似乎蒂对于吉姆感情还不错
                        (不是爱情)


                        22楼2005-02-0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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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下来看吧
                          太累了
                          打印~~~~


                          23楼2005-02-0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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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姆挂掉的时候她比卡啦还伤心


                            25楼2005-02-08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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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好象经常吵架的嘛~~~


                              26楼2005-02-09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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