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曾经 VS 现在
上午十点钟,我结束补眠,从衣橱里取出挂着印有Mickey图案的灰色长袖T恤和白色休闲长裤的衣架,给自己换上,带上手机、钥匙和钱包,出了门。
我在穿衣打扮方面有着严重的审美缺陷,逛街买衣服时见着橱窗里模特的造型好看,就直接按模特身上的搭配成套买下来,有时碰上喜欢的,同一款的其他颜色我也一并买下来,方便换着穿。
“你从不自己搭配?”第一次和我逛街,有天这样问过我。
“我懒嘛。”死鸭子嘴硬,羞于告诉他,其实我是不会搭配。
之后每次逛街,有天都坚持跟着我,帮我挑选衣物,从头到脚,包括帽子、围巾、首饰这些小搭配,回到家把搭配好的成套挂在一个衣架上,然后一套套直接挂在衣橱里。
他说,你再懒,也得把自己弄得像个人样不是,好歹也是一大腕,台下没造型师,整一乡村小青年。
彼时,我是乡村小青年,打扮不入流,觉得啥衣服好看就往身上套,也不先在镜子前比划比划,看看是否适合自己,扎人堆里毫不起眼。
如今,我也是一潮人,走街上回头率可是百分之两百,尽管这些造型都是有天的功劳,尽管我骨子里还充斥着乡土气息。于是有天又急了,“宝贝,你还是换回你的村民装吧,那些人简直是在视奸你。”
彼时,我们都还是团体组合东方神起的成员,风靡日韩、亚洲,乃至整个世界。
他是Micky,我是Xiah。
他是神起的神秘武器,我是神起的万能少年。
他是组合的微笑天使,我是组合的可爱担当。
他擅长写词作曲,我长于唱歌跳舞。
如今,我们早已走下舞台,退出荧屏,过镜头下的普通生活。
他是国内一家较有名气的经纪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灵感来时填填词、作作曲,但署名时都是用化名。他有卓越的创作才华,写了很多这年头人人都会哼唱一段的国民歌曲。只是,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一首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其实都是由前东方神起成员Micky有天所谱写。
而我,开了家以我俩名字命名的“Yosoo料理店”,主营日本料理。
组合解散后,曾有好几家经纪公司想挖我过去,但都被我拒绝了。
“俊秀,唱歌不是如你的生命般重要嘛,怎么就这样放弃了呢?”妈妈劝我。
“哥,你是为舞台而生的人,天生就是歌者。”小珉劝我。
“你知道吗?你只有站在舞台上才能尽可能的发光发亮,你的这副嗓子,注定是为大家带来听觉享受的。”有天摸着我微微突出的喉结,劝我。
“我又不是不能唱歌了,我想唱可以跑去KTV唱通宵,可以在家装个卡拉OK唱到爽,可以睡觉前给你唱摇篮曲,可以随时随地哼唱。”我也很倔强,下定决心的事没人能改变。
有天,当歌手就注定我俩分开的时间远远多于在一起的时间,曾经因为分开活动而饱受的相思之苦我已不想再尝了。我把我的翅膀收起来,安心窝在你身边,跟着你,陪着你,守着你,就好。
音乐,的确是我的理想;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是我的最终理想。
至于组合里的其他三人,
小珉四年前赴美国进修金融专业,现在在华尔街纽约证券交易所工作。我一直觉得凭他的聪明才智,当公众眼里没文化水平低的艺人实在是太屈才了。现在他的事业挺顺,纽约证券交易所可是世界第一大证券交易所,他能在里面占有一席之地,能力之强可想而知。
允浩哥和在中哥两人,依旧恋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在中哥热衷时尚潮流,钱在他手上甭想留住,幸好允浩哥当初省吃俭用存了不少钱,还跟着小珉炒炒股,两人生活还较殷实。在中哥上星期在电话里告诉我他要和允浩哥去瑞士度蜜月,此时,小两口说不定正相拥在夜色中的卡贝尔桥上缠绵呢。
人这一辈子在社会上会扮演着多重角色,当歌手并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我们已不再是舞台上的东方神起,镜头下的我们终于可以自由的呼吸,畅快的大笑,喊得歇斯底里,喝到酩酊大醉。
上午十点钟,我结束补眠,从衣橱里取出挂着印有Mickey图案的灰色长袖T恤和白色休闲长裤的衣架,给自己换上,带上手机、钥匙和钱包,出了门。
我在穿衣打扮方面有着严重的审美缺陷,逛街买衣服时见着橱窗里模特的造型好看,就直接按模特身上的搭配成套买下来,有时碰上喜欢的,同一款的其他颜色我也一并买下来,方便换着穿。
“你从不自己搭配?”第一次和我逛街,有天这样问过我。
“我懒嘛。”死鸭子嘴硬,羞于告诉他,其实我是不会搭配。
之后每次逛街,有天都坚持跟着我,帮我挑选衣物,从头到脚,包括帽子、围巾、首饰这些小搭配,回到家把搭配好的成套挂在一个衣架上,然后一套套直接挂在衣橱里。
他说,你再懒,也得把自己弄得像个人样不是,好歹也是一大腕,台下没造型师,整一乡村小青年。
彼时,我是乡村小青年,打扮不入流,觉得啥衣服好看就往身上套,也不先在镜子前比划比划,看看是否适合自己,扎人堆里毫不起眼。
如今,我也是一潮人,走街上回头率可是百分之两百,尽管这些造型都是有天的功劳,尽管我骨子里还充斥着乡土气息。于是有天又急了,“宝贝,你还是换回你的村民装吧,那些人简直是在视奸你。”
彼时,我们都还是团体组合东方神起的成员,风靡日韩、亚洲,乃至整个世界。
他是Micky,我是Xiah。
他是神起的神秘武器,我是神起的万能少年。
他是组合的微笑天使,我是组合的可爱担当。
他擅长写词作曲,我长于唱歌跳舞。
如今,我们早已走下舞台,退出荧屏,过镜头下的普通生活。
他是国内一家较有名气的经纪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灵感来时填填词、作作曲,但署名时都是用化名。他有卓越的创作才华,写了很多这年头人人都会哼唱一段的国民歌曲。只是,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一首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其实都是由前东方神起成员Micky有天所谱写。
而我,开了家以我俩名字命名的“Yosoo料理店”,主营日本料理。
组合解散后,曾有好几家经纪公司想挖我过去,但都被我拒绝了。
“俊秀,唱歌不是如你的生命般重要嘛,怎么就这样放弃了呢?”妈妈劝我。
“哥,你是为舞台而生的人,天生就是歌者。”小珉劝我。
“你知道吗?你只有站在舞台上才能尽可能的发光发亮,你的这副嗓子,注定是为大家带来听觉享受的。”有天摸着我微微突出的喉结,劝我。
“我又不是不能唱歌了,我想唱可以跑去KTV唱通宵,可以在家装个卡拉OK唱到爽,可以睡觉前给你唱摇篮曲,可以随时随地哼唱。”我也很倔强,下定决心的事没人能改变。
有天,当歌手就注定我俩分开的时间远远多于在一起的时间,曾经因为分开活动而饱受的相思之苦我已不想再尝了。我把我的翅膀收起来,安心窝在你身边,跟着你,陪着你,守着你,就好。
音乐,的确是我的理想;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是我的最终理想。
至于组合里的其他三人,
小珉四年前赴美国进修金融专业,现在在华尔街纽约证券交易所工作。我一直觉得凭他的聪明才智,当公众眼里没文化水平低的艺人实在是太屈才了。现在他的事业挺顺,纽约证券交易所可是世界第一大证券交易所,他能在里面占有一席之地,能力之强可想而知。
允浩哥和在中哥两人,依旧恋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在中哥热衷时尚潮流,钱在他手上甭想留住,幸好允浩哥当初省吃俭用存了不少钱,还跟着小珉炒炒股,两人生活还较殷实。在中哥上星期在电话里告诉我他要和允浩哥去瑞士度蜜月,此时,小两口说不定正相拥在夜色中的卡贝尔桥上缠绵呢。
人这一辈子在社会上会扮演着多重角色,当歌手并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我们已不再是舞台上的东方神起,镜头下的我们终于可以自由的呼吸,畅快的大笑,喊得歇斯底里,喝到酩酊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