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
团南委联[2010]19号
关于转发《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委、雪峰开发区青工委、市经济开发区团工委,各中学(职校)团组织,市直各团组织,各乡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市直小学少先队大队:
现将《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团闽委〔2010〕1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制定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方案,于12月31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学少部。邮箱:86358291@163.com;联系电话:86358291;联系人:周柳洪。
附: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南安市委
南安市少工委
2010年12月23日
共青团福建省委(通知)
团闽委〔2010〕113号
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
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团工委,各直属企业团委,各大学团委,各驻闽团工委: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落实团中央有关精神,为农民工子女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团省委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日—2011年2月17日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结合实际,在前期结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志愿服务队对结对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行走访慰问,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会等形式,了解农民工子女生活情况、学习情况,掌握农民工子女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要结合团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团闽委办〔2010〕53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两节假期,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使农民工子女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节日。
3、组织好未能与家人团聚的农民工子女的节日生活。要关注元旦、春节期间未能与父母团聚的农民工子女的节日生活,开展农民工子女向家人电话报平安活动,有条件的服务队可以组织孩子们通过手机短信、飞信、贺卡等方式向父母和家人表示问候和祝福,可以安排农民工孩子到志愿者家庭过节,使其感受家庭温暖和社会关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把此次慰问活动作为新年的重要任务,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活跃全面。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造成声势,取得成效。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各类新闻媒体,适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本单位、本行业青年志愿者的良好精神风貌,促使全社会形成关心弱势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并随时上报活动信息。
联系人:侯培坤
吴敏玲
电
话:05***7500098 87557932
电子邮箱:fjtswcsb@163.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10年12月17日
主题词:共青团 农民工子女 慰问 通知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10 年 12 月 17日印发
团南委联[2010]19号
关于转发《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委、雪峰开发区青工委、市经济开发区团工委,各中学(职校)团组织,市直各团组织,各乡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市直小学少先队大队:
现将《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团闽委〔2010〕1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制定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方案,于12月31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学少部。邮箱:86358291@163.com;联系电话:86358291;联系人:周柳洪。
附: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南安市委
南安市少工委
2010年12月23日
共青团福建省委(通知)
团闽委〔2010〕113号
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慰问
农民工子女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团工委,各直属企业团委,各大学团委,各驻闽团工委: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落实团中央有关精神,为农民工子女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团省委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农民工子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日—2011年2月17日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结合实际,在前期结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志愿服务队对结对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行走访慰问,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会等形式,了解农民工子女生活情况、学习情况,掌握农民工子女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要结合团省委《关于印发<“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团闽委办〔2010〕53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两节假期,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使农民工子女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节日。
3、组织好未能与家人团聚的农民工子女的节日生活。要关注元旦、春节期间未能与父母团聚的农民工子女的节日生活,开展农民工子女向家人电话报平安活动,有条件的服务队可以组织孩子们通过手机短信、飞信、贺卡等方式向父母和家人表示问候和祝福,可以安排农民工孩子到志愿者家庭过节,使其感受家庭温暖和社会关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把此次慰问活动作为新年的重要任务,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活跃全面。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造成声势,取得成效。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各类新闻媒体,适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本单位、本行业青年志愿者的良好精神风貌,促使全社会形成关心弱势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并随时上报活动信息。
联系人:侯培坤
吴敏玲
电
话:05***7500098 87557932
电子邮箱:fjtswcsb@163.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10年12月17日
主题词:共青团 农民工子女 慰问 通知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10 年 12 月 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