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今日说法》镇江英雄戴宏富的事迹,深有感触。虽然法院根据法律从轻判决。但是戴宏富仍承担巨额赔款,家里人留下巨大心里阴影,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这与法律提倡的 公平、正义不 符。如果戴宏富不 挺身而出,那两位姑娘身心会受到极大伤害;如果戴宏富不 摸刀,就制止不 了那 几个歹徒的 犯罪行为。如果戴宏富不追歹徒,歹徒会返过来对戴宏富及其摊位进行报复。戴宏富追歹徒的 行为是制止犯罪的 行为。难道这种行为不该提倡吗?
政府、社会应该建立一种机制:对戴宏富这样因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的英雄给予名誉、经济上的 奖励。弘扬正气,还法律一个公平。
我是山东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自古以来都 是 我们的 美德,镇江人民,怎么忍心让镇江英雄流血又流泪呢?
政府、社会应该建立一种机制:对戴宏富这样因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的英雄给予名誉、经济上的 奖励。弘扬正气,还法律一个公平。
我是山东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自古以来都 是 我们的 美德,镇江人民,怎么忍心让镇江英雄流血又流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