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六一周有两到三天会埋伏在这段路上。通常半夜会有很多开往城乡货运部的货车开过,吨位很重的一般都开得很慢,我们瞅准一辆便会找机会爬上去,扒一两件货物拿去倒卖。
这种货运部托运的货物种类很多,大多是农副产品或者钢材之类,一袋干货一般能卖个千儿八百,像老六说的花椒这类香料能卖两三千。
运气好的时候我们还顺到过一台笔记本电脑,虽然是二手的,不过住隔壁的小三儿看了看电脑上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后说还是很值钱的。当时小聪正好想学电脑,我们就没给卖。那孩子聪明,就算我们不会,他慢慢摸索着也能搞懂。
小聪全名儿叫王小聪,以前跟我一样,都是孤儿院的。
那时候我长到14岁还没人肯领养,那地方又实在不是人呆的地儿,我就打算找机会跑了。
当时小聪才10岁,个头顶多就7、8岁的样子,在孤儿院里就是人见人欺的角色,我觉得他跟我初来那几年很像,差别在于我被整后都会还以痛击,小聪太瘦弱,还不起。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会护着他,这孩子也就形成了我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的习惯。
我跑那天晚上小聪粘着我死活不肯离开。我问他想跟我走么,他点头。
我说走了说不定连不好吃的饭都没有了哦,还肯走么,他还是点头。
我们就提着两件衣服和晚饭剩的俩馒头从孤儿院逃了出来。
俩半大不小又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孩子流落到社会上着实是吃了不少苦的。好在偷抢拐骗一样我都还没学会时,我们遇到了老六,一脸褶子,又黑又瘦。是他收留了我和小聪。
那时候我人前人后一口一个叔叔叫老六叫的欢,生怕他把我们给丢了。其实那会儿老六也就28、9,但我一直都以为他三十多岁了。
老六有时候很深沉。
老六没念过什么书,也是个孤儿,连名字都没有。于是就自己给起了一个,叫做钱六,钱代表财富,六代表顺利,寓意好就是好的。
他还说很羡慕我有个正式的名字,金俊秀,一听就很有福气,虽然我活那么大还不知道福气是怎么一回事儿。
骑到农贸交易市场的时候,天边开始泛白,头顶依旧灰蓝灰蓝的,城市的天空总是不那么干净。
大门处有人朝我们挥手,那人瘦瘦小小染一头黄毛,像只干猴子,他叫大龙。
我觉得人常常喜欢在名字里表达对自己的一种希冀,正如大龙。我们都忘了他本来的名字,好像从一开始认识他时这个称呼就一直跟着他,而他自己也相当满意这个绰号,遗憾的是我们从未将他那个称呼形象化,于是大龙这两个字的意义,也不过只剩作为一个人的代号而已了。
大龙负责收我们顺来的东西,他有渠道能更顺利地把这些东西卖出去。他们的利润会比我们高很多,但我们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个人凭本事说话,他有本事卖出去自然就应得多出那一份,所以我们合作一直很愉快。
跟大龙交易的时候他见我腿还没好利索,掏钱时多抽了两张红的给我们,在我头上胡乱掳了两下说小红毛,回去多买点儿好吃的,哥哥还等着跟你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呢。
我就呵呵直笑,只要钱多我就开心。
我有一头耀眼的红头发,花20块钱买来染发剂叫小聪给染的,他们都说好看,结果转眼间所有人都不叫我金俊秀了。我觉得小红毛其实没金俊秀好听,不过还好,挺亲切,反正名字只是个代号,不会把人弄错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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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时候顺路买了早点,到家还不到八点。
我所谓的这个“家”其实就是个烂筒子楼,但因为地势不错,租金还不便宜,不过老六一直没搬。我知道他在外面还有活儿,或者帮人卖卖粉,或者牵几个小姐什么的,否则养不活我们仨,但这些他都没告诉我,大概觉得我还不够大,其实那时候我已经跟了老六两年,也就是说我已经16岁了。
屋子里小聪还在睡。枕头边压着被压得没形儿了的书。
这小孩儿爱看书,但我们没送他去学校。一是没钱。二是我们觉得受教育并不是绝对的。这社会上败类中的败类往往都是读书人,我多少还是惧怕有朝一日小聪变成其中一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