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勇敢不是为了某件事壮烈地死去,而是为了某件事卑微地活着。
——题记
写这篇文字只是为了纪念活在我心中的应无求。不想让心情在岁月中灰飞烟灭。其他人,看得懂看不懂,也就这样吧。
那天我看见你身躯矫健地杀掉正想轻薄我的两个混蛋。于是我十分乖顺地跪在地上叫你恩公。忘记告诉你,这只是我计划的第一步。
人们开始发现,你的身边多了一个素面朝天的女子,会煮好吃的粥,会调一种叫醉生梦死的酒,会把每天从庙里求来的平安符偷偷放进你的衣服口袋里,很会照顾你,却不懂得照顾自己。她用你的名字去做善事,为了你出卖一枝梅,为了你暴露出自己掩藏多年的身份。
那天她看着你满身血污,面容憔悴地跪在刑场上,所有人都暗自窃喜,唯有她,突然有了一股莫名的勇气,让她打伤两名侍卫,纵身轻跃到皇帝的面前,淡定的说,我是朱雀的女儿。所有人都愣了,他们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只有皇帝惊愕地站起来,大声宣布推迟处斩,他要和她亲自会晤。
多年以后她才明白,那天她的那个举动,是在拿自己的命去换他的命。
朱雀家族家训:背上刺青不可轻易给外人看,否则,性命难保。
还是活下来了。全靠朱雀。那个为你挡箭而受伤的人,那个抱着你跳过机关的人,那个在你失血过多第一个冲过来扶你的人,那个现在就在默默注视着你的人,你找到了。
三娘说我好傻,我说对啊,爱得越深,痛得越深。三娘说你叫他名字的时候真的好温柔。我说哪有,无求,无求,呵呵。然后就这样傻笑起来。
他们问,为什么她能够一直不离不弃地在他身边这么多年,她轻酌了一口醉生梦死,然后说,其实这一切都是她事先计划好的。
时间又倒退到了十三年前。
女孩提着一篮子鸡蛋准备拿到镇上去换银子,回来在路上遇见了坏蛋。一个男孩子救了她。后来女孩长大成人,知道当年的男孩已经出落成锦衣卫的最高统领,为了报恩,才设下最初的那个局,成了他的贴身丫鬟。
离歌笑说,真是个俗套的故事。
她笑了笑,生活本就是这样。
她永远都记得当年的情形:那天她死命地拽住手里的钱袋,任由那帮人怎么毒打都不肯放手,她的肚子被人猛踢了一下,她痛得倒在地上,这时出现了一个男孩子,他长得很瘦弱,却很勇敢,小小的身体似乎蕴含着非常巨大的力量,他推倒了领头的那个坏蛋,扶她起来的时候,又被他们打倒在地,那时的她像只苍蝇一样找不到方向,惊慌失措地跑了。后来才听说他满身伤痕地回去还被骂,心里面充满了内疚,她想,是一定要当面跟他道谢的。谁又料到,从他救她的那一刻起,缘分早已注定。
后来所有的犯人都被绳之以法,他和离歌笑在城墙上决斗,他跌下来的时候摔到了脑子,醒来时望着眼前的一枝梅,已不记得他们和自己是谁,却还认得她。
她喜极而泣。他忘记了对手,忘记了自己,却还记得你。
可这不是真正的结局。
他最终还是死去。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个温柔善良却爱着离歌笑的女子。
想起他这五年的忍辱负重,甘心做严嵩的走狗,甘心被世人唾弃,顿时百感交集,一时默默无言。
离歌笑背着他的尸首回去的时候,她坐在电视机面前泪流满面。
你张开翅膀,带我去你的天堂。
在你的身旁,能不能再爱一场。
这是片尾曲她最喜欢的两句歌词。
故事结束了,只剩下抱着回忆清唱的她蓦然才发现,原来自己什么都没有。
你还是离开了我的世界。
应无求,我不得不承认,你真的很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