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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贴本书:《欧洲历史上的战争》迈克尔·霍华德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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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中海区域则存在着世俗的对立集团:一方是黎凡特(Levant)与意大利的商人,他们舒舒服服地垄断了获利甚丰的同东方的丝绸与香料交易;另一方则是西地中海人,他们随时等待机会打破前者的垄断。最初由“航海者亨利”委派的葡萄牙探险队沿着非洲海岸去拓展基督教世界,1480年时的明确意图是找到另一条去东方的路,以便叩开印度洋的贸易大门;到了15世纪的最后一年,瓦斯科·达·迦马(Vasco da Gamma)成功实现了这一目的。这个组织得很严密的贸易系统长期以来由阿拉伯人与印度人垄断,不愿旁人插手。如果不是装备着那些令人遗憾的压迫人的工具 ——“最终算账”与抢掠——的话,葡萄牙人是不大可能在印度西海岸建立起—个据点来的,更不用说(随后二十年内以惊人的速度完成)在马来半岛与印度尼西亚生产香料的小岛上得手了。
     正如我们已看到的,文艺复兴时期的陆上战争中,炮只是其中的一种武器,还不是最重要的武器。但在海上战争的发展过程,大炮便成为主要的了。直到15世纪,海上战争仅仅是陆上战争的延长。战斗的目标是设法靠拢敌船,登上敌船,制服船员。效率最高的战船(可从古董中见到),那种由奴隶划桨的单层甲板大帆船,因有推进器可以不顾风向与海潮,运载着武装士兵去登上敌船,打败并俘虏敌人。商船须有大容积的船舱,使用风帆,比较不易掌握,因此不适于战斗,除非对方也是商船。为了防备相互间的遭遇战,14世纪时,商船开始装备小炮,后来普遍推广开了。但这种炮是后膛装填火药的,只能把一颗石弹射出一百码,对机弩手起到一点辅助作用而已 [ 投笔从戎、markgraf注:指子母炮装填方式,把预先装填好的子炮塞进半敞开的母炮后膛点火发射,比前装滑膛炮的射程和威力都要低得多,但射速较高。这类形式的火炮在东方被称为“弗朗机”。 ] 。机弩手能在船头与船尾高耸的船楼里射中敌船甲板上的敌人或已登上自己船只的敌人。
     到了15世纪,已有了大炮,即铜铸的炮,能装更多的火药,射出更重的炮弹。一颗六十磅重的铁弹能射出三百码,不仅能杀死人,而且可以轰倒桅杆与索具,打穿甲板。如果全部舷炮齐发,甚至还可以轰沉敌船。炮太重无法安置在船头或船尾的船楼里;何况,既然炮火已能阻止对手的船只靠拢来,那么,又何须把炮安进船楼里呢?所以,16世纪时海上作战同陆上作战—样,火力开始替代打击武器。17世纪,海上同陆上一样,火力成为主要武器。只要在平甲板上架起炮,即使是商船也能对付只能在船头与船尾架炮的军舰。因此,一个时期,战船同商船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到了18世纪,炮火成为最重要的因素,一艘战舰如要取得优势,必须在甲板上架起尽可能多的火炮;但同时要考虑,除非既能载货又能战斗,否则搞一条战船是不合算的。这个时期,战争、探险、贸易,几乎是可以互换的字眼。


31楼2011-03-1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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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楼2011-03-11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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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自然的是,帆船驶向未知的水域去发现市场,同未知的人民进行贸易,都必须拥有武装。同样自然的是,一旦探险者建立起贸易站,必须有武装保护,既要对付欧洲来的对手,又要对付也许会改变主意的当地顾客。为此,便在贸易站上建立起要塞,即使并无占领土地的意图。东方的葡萄牙帝国,只是一些分散的贸易站。但它们必须保持畅通的交通联络,一点也不少于西班牙王国在“新大陆”占有大片陆地后所做的努力。而葡萄牙人需要保护更为迫切,以防他们的欧洲敌人一旦在公海及以远海域挑起敌对行动。既然基督徒与异教徒的战争可以输出,那么,基督徒之间的斗争也可以输出。如果西班牙的天主教徒与葡萄牙的天主教徒可以因宗教热忱与寻求人口与黄金的贪婪的混合物促使他们到“东方”与“新大陆”去,那么,他们的新教徒敌人也可以在16世纪下半叶把西欧的王朝冲突扩大为宗教战争。
           从欧洲西北部开始的探险,或迟或早将打破伊比利亚人的垄断。同样的社会因素驱使卡斯蒂利亚贵族(Castilian)去海外寻求财富。贵族内部的折冲,小贵族的传统职业被剥夺,以及社会人口的膨胀,使他们无法维持传统的生活标准。继承法或者使财产分成不符合经济利益的许多小块,或者全部归给了长子,迫使年龄较小的儿子们靠自己的聪明或靠刀剑谋生。在中欧,这些人便去当了雇佣军。那些靠近海岸的,那些诺曼底、布列塔尼、丹佛、康沃尔、荷兰、泽兰这些远离皇室的省份的小地主们,贫困得难以维生,便纷纷向海洋发展。也许同样的历史因素的结合,促使这些人倾向于新教,他们情愿求助“私掠船”,而打破了罗马教皇授予的垄断权。法国的宗教革吅命,低地国家的反叛,英国玛丽一世女王的迫害,足以刺激胡格诺教派 [ 作者注:Huguenot,16-17世纪,对法国加尔文教派的称呼。 ] 的荷兰或英国士绅建造船只,也许有特许证也许没有,但必然有火炮,驾船出去或在西属东印度群岛走私商品,或者干脆掠夺西班牙的货船。安德鲁博士(Dr. Andrews)在讲到英格兰西部地区的某些家族时说得好:“清教徒,爱国主义,掠夺,实际上成了同义词。” [ 作者注:K. R. Andrews,Elizabethan Privateering 1585-1603, Cambridge, 1964, P16. ] 这话同样可以用来说泽兰 [ 作者注:Zeeland,属今荷兰。 ] 的小贵族以及拉罗谢尔 [ 作者注:La Rochelle, 属今法国。 ] 周围的地方贵族。殷实商人,可敬的朝臣,甚至英国女皇本人,都打算参加攫取16世纪后三十年内获利甚丰的意外之财。1580年葡萄牙国王联合西班牙,组成一个从西非直到东印度群岛的葡萄牙帝国,掠夺成了光明正大的行业。 


      33楼2011-03-1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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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兰人很像是有见识的商人,愿意到容易拣便宜的地方去,而不想同“西印度公司”或西班牙人在菲律宾修筑的越来越坚不可摧的要塞群内拼命。西班牙人同葡萄牙人一样,也不善于做生意。“征服者”来到墨西哥与秘鲁,在那里定居下来,改变当地人的宗教信仰,进行统治,为避免异教的海上闯入者入侵的干扰,他们多把领地置于内地。当然,他们不会忘记探寻财富最高尚的源泉——黄金,正是黄金使“硬币饥饿症”的中世纪欧洲日思夜想,萦绕于怀。虽然他们找到的黄金还不多.却意想不到地找到大量银子,这使西班牙主宰欧洲三十多年,并改变了西方的货币体系。
             商船队运载这宗宝物回到欧洲,惹得西班牙的敌人眼红大半个世纪;不仅仅因为这些极有诱惑力的奖品本身,而且因为夺取这些贵金属是切断西班牙经济颈静脉作用最显著的路子。这正是霍金斯(Hawkins)与埃塞克斯(Essex)用来打动伊丽莎白女皇的战略。埃塞克斯进言道:“我政吅府应寻求的伤害他(西班牙国王)的办法,就是去截获他的宝物,如此我们即可切割他的肌肉,用他的金钱同他开战。” [ 作者注:引用于Herbert Richmond, Statesmen and Sea Power,London,1964, P9. ] 但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荷兰人皮特·海思(P.Heyn)运气好,1628年他在曼坦扎斯(Mantanzas)意外地俘虏了整个运输船队,这样就打垮了西班牙在欧洲的威风,破坏了西班牙人在加勒比海的贸易系统数年之久。除此以外,在对付西班牙人为保护财宝所作的刻苦的、专业的努力方面,霍金斯所组织的零零星星、杂乱无章、计划不周、也不走运的一连串海盗行动,则被证明纯属徒劳无功。运宝船队再次覆灭是在三十年以后,海军上将罗伯特·布莱克(R.Blake),经过极其专业化的策划,精心组织了海军力量,于1657年将其击溃。
              “西印度公司”真正得益的途径在于走私与海盗式的抢掠活动。16世纪的私掠船在加勒比地区进入17世纪后,这些活动便成了惯常行为了。它们可以挂上任何国家的旗帜,从事交易与抢劫,不分青红皂白。英国与法国在加勒比地区的头一批殖民地就是海盗船的据点。荷兰人向他们提供航海装备、技术指导与一个保险的市场供海盗出手货物。英国人与法国人还向北方发展,在加拿大、新英格兰 [ 作者注:即北美东部沿海地区,最早的英国殖民地。 ] 、纽芬兰建立据点,他们在这些高纬度地区发生的争执在17世纪早期的欧洲酿成更多的磨擦。但是,加勒比仍是注意的焦点,这种状况延续了又一个百年。此时英国人与法国人逐渐将他们的注意力从走私转向耕作,转向争夺新的财富源泉——糖;英国人与法国人之间,以及他们同荷兰人之间,为此争得你死我活。
             荷兰人曾经分裂成为互相敌对的群体,现已打算同任何人(甚至不共戴天的仇人)分赃,只要他们可以从中取利。另一方面,英国人与法国人关心的是建立封闭的、对抗性的、互相排斥的贸易体系,他们认为,只有击败对方,自己才能发财。1670年,法国大臣让-巴蒂斯特·科尔贝尔(Jean-Baptiste Colbert)以一种坦然、轻松的口气向路易十四上书说:“[陛下]为了金钱同欧洲各国打仗,已征服了西班牙、意大利、德国、英国与其他一些国家,战争导致巨大的痛苦与匮乏,但法国因掠夺各国致了富。现在只剩下了荷兰……” [ 作者注:引用于C. W. Cole, Colbert and a Centuryof French Mercantilism, New York, 1939, Vol.I, P343. ] 据他看来,法国只能在对手的废墟上才能强大、富裕起来。这成了一条理论,在17世纪下半叶的欧洲成为一种流行病。


        35楼2011-03-11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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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楼2011-03-1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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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各国政吅府控制(或至少从中分得一份)社会财富的能力日益增长,据此建立各种机制——官僚机构,财政体系,武装力量——这些又使政吅府能以进一步控制社会财富,这就是这一历史时期的中心题目之一。从17世纪后期开始,一直延续到当代。在18世纪,这种进程本该得到更大的发展势头,但这种事情不可能一帆风顺。可以看得很清楚,它的顺利进展必须要是政吅府逐步控制住发动战争的手段,控制住暴力因素(这在17世纪早期的欧洲社会中实际上已无法控制)。为此,历史学家讲到“战争”,总是用(借用乔治·克拉克的一个词)“混战”一词来得更多。 [ 作者注:G. N. Clark, War and Society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8. ]
                 这一字眼用在海上和陆上的战争是颇为恰当的。16世纪,供养一支海军比供养一支陆军更费钱。陆军可以雇用或特别征召,在战役结束后付钱。普通水手也可以到时候雇用或因某种原因解雇,但是,不管有没有战争,舰只总要建造,总要保养的。投资是很大的。要求有一套基础设施:船坞,造船木工,领港员,制图员,军械专家——这些实际上是一支付工资的、永久性的专业服务队伍的核心。对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与科尔贝尔来说,在17世纪后期建设这么一支海军,找到钱来付工资,是够困难的。一百年前,简直就是不可能的。美洲银币使西班牙建设海军较容易些,但是伊丽莎白女皇政吅府可就为此破了产。斯图亚特王朝试图用重征造船税来振兴皇家海军,结果酿成政局上的大灾难。


            38楼2011-03-1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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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特许公司在海外、在世界舞台上作为独立角色赚钱、开战、停战,直到19世纪非洲大陆的开发,产生新一代的特许公司,在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 (Leopold II)与塞西尔·罗兹(Cecil Rhodes)那样的暖昧人物的指挥下,把那些特征几乎延续到了现代。可以想想“矿业工会”在喀坦加 [ 作者注:Katanga,扎伊尔国的一个省。 ] 的所作所为,的确,我们今天对这些东西也并非不熟悉。
                   到了18世纪,这方面属于战争性质的活动,例如小规模的私掠船之间的冲突,逐渐从属于或依赖于政吅府的控制。欧洲列强的海军已完全是专业性的了,舰只在皇家码头建造,由正规的军官指挥,军舰的种类已序列化、专门化,舰只行动必须符合政吅府制定的战略。当然,战略的主要点总是限制敌人的贸易以有利我方;遏制敌方贸易或保护本国贸易占用了皇家海军的大量时间与精力。但是,1741-1815年法国同英国的海军大战(其间只有很少的间断),就不能简单地归之为又一场 “商人的战争”了。像博斯科恩与霍克,罗德尼与纳尔逊这样一些人物也不会把自己看作是雇佣军被政吅府雇来服务,从中得一份好处,即使有大量“战利金”留给了海军供付薪水之用。他们是,或他们把自己看作是专业的海军军官,而他们为之作战的,或他们自认为为之作战的,是某种他们称之为“国家”的事物:有特权,有财富,有重要性,有威力。18世纪末,“专业化”与“爱国心”已成为欧洲国家间的战争的主要因素。 


              41楼2011-03-1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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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楼2011-03-12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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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楼2011-03-12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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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楼2011-03-12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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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楼2011-03-12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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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他们的成功必须把法国财富增长这个因素考虑在内,科尔贝尔为此作出了重要贡献。农业和工业都获得了进步,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都增长了;并建立起财政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有效的征税制度与许可证税制度。但是,金钱本身并不能提高军事效率。除非军事管理部门得到改进,否则,钱再多也只能大部分白白落进各旅将领及军需供应商之手。勒·泰利埃与卢瓦让各旅将领做实际的代理人,即由他们去培训军队、付给工资,并承担全部财政风险。勒·泰利埃父子进行监督,确保这些军队有充实的编制;同时把供应武器装备与行动指挥的责任掌握在自己手中。国王为各将领指定副将负责作战指挥,还任命一些普通官吏去指挥下属一些较大的分队。军方中不服从指挥的,将被褫夺皇家津贴,少数贵族出身的指挥官想用辞职来逃避不光彩的被解职,结果以“欺君罪”被关进巴斯蒂堡垒。官员在领到皇家津贴之前,须在皇家卫队里担任滑膛枪吅手。有一个模范旅,为所有步兵的军事操练与纪律训练作出示范。该旅的将领即被任命为军队总监,在法国与英国的词汇中,有一个词:“军纪严格先生”,就是由此产生的。
                             最重要的创新是建立了一个管理军队的文官机构。这是一个重大成就,要考虑到在那个时期,还没有一个正规的官方机构来管理任何方面的事务。国王通常用现金来收买吅官吏,或者同一些个人或团体签合同去完成某项任务,无论是征税、征兵,或是采购军需、制造武器,或如我们在上—章看到的,组织私掠船去打击国王的敌人。新建的机构即是“总管”,最初是黎希留时代开始的,当时作为一个常设的监督部门,负责随军监督,检查征兵及食物供应、弹吅药供应,监督金钱的使用,回来向陆军部长报告。勒·泰利埃把它的职权扩大为全面管理机构,后来传给他的儿子使用。该机构的官员们负责谈判签约与监督执行,包括食品、武器、装备(包括制服)。的确,政府要为如此大规模的军队提供军服,是非有这么一个机构不可的。他们把法国分为几个区,各自的经济潜力都是同幅员广度成比例的,这样就可以解决军队的给养、弹吅药,各区并有永久性的弹吅药库与大炮库。官员每两月一次分头去巡视各自的管区,调查该区的兵力、军粮与工资。打仗时,他们配合军队组织后勤供应,仓库内的物资用完了就向当地政权索取。当地居民对这些官员是不欢迎的,但总比让兵士自己动手抢掠要好些。完全可以理解,军中各层都嫌恶这些“总管”,高级军官感觉受到了侮辱,低级军官不满他们查账。但抱怨是无用的,因为站在“总管”后面的是精力旺盛、毫不通融的卢瓦,在卢瓦背后支持他不理会军官们辱骂的,是国王。
                        


                        55楼2011-03-12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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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楼2011-03-12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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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楼2011-03-1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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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楼2011-03-12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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