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得那天,清清楚楚地记得。
那天是星期天,她休息,其实一点事情都没有,她从早到晚都在家里睡觉,手机关机,连闹钟都关掉,一连睡了十二个小时。天黑的时候才爬起来,晚上自己收拾得光鲜动人,跟李夕一起去酒吧玩去了。她还记得那天那个叫做“卡酷伊”的酒吧开周年庆派对,派对的主题是“制服控”,她还穿了套改良过的水手套裙。李夕还批评她的眼影跟裙子不配,硬是把她拉到厕所里,亲手将她化成蓝色妖姬才罢手。
借口找不到,最后只能沉默,咏绿好像也根本不想听她解释。静了半天,才幽幽地丢出一句话,“你要是不喜欢言辞哥,就求你别再靠近他了,他被你害得已经够惨的了。”
然后电话飞快地被挂断,只剩下一阵茫然的嘟嘟声,龙咏声却站在楼道里保持着通话的姿势,半天没动弹一下。
其实龙咏声觉得自己挺健忘的,很多事情只要她不想记得,就绝对会彻彻底底地忘掉。这也算是一项特异功能,托这项特异功能的福,大学之前,她过得比任何人都开心幸福。就算考试考了全年级倒数第一,顶多是难过几分钟,因此老师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数落完她,转过身去,她就能继续跟自己后坐的小胖子,继续有说有笑。
所以在她不停被清空的大脑中,所留下的画面并不多,而且每每回忆起来,她都会自欺欺人地刻意撰改一番,不开心的换成开心的,伤心的变成高兴的,就连小时候偷了妈妈的五块钱买泡泡糖,之后被爸爸用拖鞋抽了两嘴巴这件事,她也能厚颜无耻地撰改成,那其实是咏绿偷的钱,不关她的事,她是被冤枉的。
自欺欺人的活法一直都让她乐在其中,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有些画面,有些人,存在在记忆中,无论过了多久,无论她多努力想要忘记,多努力想要撰改,都不能撼动它分毫,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画面不但没有褪色,反而在她一遍一遍的挣扎和摩挲中,变得异常鲜明。
就比方说,她那位于郊区的老家,那个有着“龙山村”这样剽悍的名字的村子,村后那条通往麦田的那条小路,路两旁长满了各种颜色的野花。白天里三三两两嬉闹撒欢的小孩,围着田埂捉迷藏,挖蚯蚓。一到了晚上又寂静得像是另外一个世界,耳边只听得见风声和虫鸣。她远远地站在田埂上,看见年轻男人满身都是血地朝她跑过来,温润干净的面容上满是恐慌,他朝她喊:“咏声姐,快跑啊……快跑……”
也不知道是因为天太黑还是太过惊慌,记忆出现了错乱,那个人在她面前晃了一下,马上就换了另外一副面孔,他冷硬地望着她,手里还握着把小藏刀。她认得那把藏刀,那是她送给一个人的生日礼物,弯弯的形状,如同初一时的月牙。她一见到就喜欢得不得了,可是此时,这把刀上却沾满了血。
她将身子使劲往后缩,这才发现身上的衣服早已破烂不堪,全身都是泥,脏得恶心。那个人将刀扔掉,抓起她瑟瑟发抖的手,沉声对她说:“咏声,不要怕,不要怕,我会保护你。”
那天是初一,月亮像藏刀一样只有那么弯弯的一条,四周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只有那双望着她的染上鲜血的眼睛,更加光辉璀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刻在她的心上,成了恒久的烙印。
那种深入骨髓的惊慌太过清晰,直到今天回忆起来,龙咏声还感觉自己浑身肮脏,衣服被撕得七零八落,几乎遮不住身体,她喘息着蹲下身抱着肩膀,瑟瑟发抖。这时候楼下有人上楼,打开了楼道口的灯。周围猛地亮了起来,她看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完好无损,蓝白相间的海军风洋装,干净又漂亮,这才松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只是光线猛地照进眼睛里,她一下子没有适应,促不及防地流下两行眼泪,于是慌忙捂住眼睛,在同栋楼的阿姨异样的眼神中,匆匆地下楼去了。
那天是星期天,她休息,其实一点事情都没有,她从早到晚都在家里睡觉,手机关机,连闹钟都关掉,一连睡了十二个小时。天黑的时候才爬起来,晚上自己收拾得光鲜动人,跟李夕一起去酒吧玩去了。她还记得那天那个叫做“卡酷伊”的酒吧开周年庆派对,派对的主题是“制服控”,她还穿了套改良过的水手套裙。李夕还批评她的眼影跟裙子不配,硬是把她拉到厕所里,亲手将她化成蓝色妖姬才罢手。
借口找不到,最后只能沉默,咏绿好像也根本不想听她解释。静了半天,才幽幽地丢出一句话,“你要是不喜欢言辞哥,就求你别再靠近他了,他被你害得已经够惨的了。”
然后电话飞快地被挂断,只剩下一阵茫然的嘟嘟声,龙咏声却站在楼道里保持着通话的姿势,半天没动弹一下。
其实龙咏声觉得自己挺健忘的,很多事情只要她不想记得,就绝对会彻彻底底地忘掉。这也算是一项特异功能,托这项特异功能的福,大学之前,她过得比任何人都开心幸福。就算考试考了全年级倒数第一,顶多是难过几分钟,因此老师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数落完她,转过身去,她就能继续跟自己后坐的小胖子,继续有说有笑。
所以在她不停被清空的大脑中,所留下的画面并不多,而且每每回忆起来,她都会自欺欺人地刻意撰改一番,不开心的换成开心的,伤心的变成高兴的,就连小时候偷了妈妈的五块钱买泡泡糖,之后被爸爸用拖鞋抽了两嘴巴这件事,她也能厚颜无耻地撰改成,那其实是咏绿偷的钱,不关她的事,她是被冤枉的。
自欺欺人的活法一直都让她乐在其中,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有些画面,有些人,存在在记忆中,无论过了多久,无论她多努力想要忘记,多努力想要撰改,都不能撼动它分毫,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画面不但没有褪色,反而在她一遍一遍的挣扎和摩挲中,变得异常鲜明。
就比方说,她那位于郊区的老家,那个有着“龙山村”这样剽悍的名字的村子,村后那条通往麦田的那条小路,路两旁长满了各种颜色的野花。白天里三三两两嬉闹撒欢的小孩,围着田埂捉迷藏,挖蚯蚓。一到了晚上又寂静得像是另外一个世界,耳边只听得见风声和虫鸣。她远远地站在田埂上,看见年轻男人满身都是血地朝她跑过来,温润干净的面容上满是恐慌,他朝她喊:“咏声姐,快跑啊……快跑……”
也不知道是因为天太黑还是太过惊慌,记忆出现了错乱,那个人在她面前晃了一下,马上就换了另外一副面孔,他冷硬地望着她,手里还握着把小藏刀。她认得那把藏刀,那是她送给一个人的生日礼物,弯弯的形状,如同初一时的月牙。她一见到就喜欢得不得了,可是此时,这把刀上却沾满了血。
她将身子使劲往后缩,这才发现身上的衣服早已破烂不堪,全身都是泥,脏得恶心。那个人将刀扔掉,抓起她瑟瑟发抖的手,沉声对她说:“咏声,不要怕,不要怕,我会保护你。”
那天是初一,月亮像藏刀一样只有那么弯弯的一条,四周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只有那双望着她的染上鲜血的眼睛,更加光辉璀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刻在她的心上,成了恒久的烙印。
那种深入骨髓的惊慌太过清晰,直到今天回忆起来,龙咏声还感觉自己浑身肮脏,衣服被撕得七零八落,几乎遮不住身体,她喘息着蹲下身抱着肩膀,瑟瑟发抖。这时候楼下有人上楼,打开了楼道口的灯。周围猛地亮了起来,她看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完好无损,蓝白相间的海军风洋装,干净又漂亮,这才松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只是光线猛地照进眼睛里,她一下子没有适应,促不及防地流下两行眼泪,于是慌忙捂住眼睛,在同栋楼的阿姨异样的眼神中,匆匆地下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