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杓《衍极》:“夫善执笔则八体具,不善执笔则八体废。寸以内,法在掌指,寸以上,法兼肘腕。”
在“尺犊手札”的书法形式,所写的主要是寸以内的小字,所以是“法在掌指”,但是写寸以上的字,根据郑杓的说法,是“法兼肘腕”的。这一点我在沈曾植的书论中也找到了证据。沈曾植《菌阁琐谈》:“章程以细密为准,则宜用指,铭石以宏廓为用,则宜用腕。因所书之宜适,而字势异、笔势异、手腕之异,由此兴焉。”这句话,也说明在书法形式从“尺犊手札”向“榜书大轴”演变的过程中,有了“手腕之异”,有了“用指”和“用腕”的不同,“法在掌指”演变成了“法兼肘腕”。
那么,“法兼肘腕”与“法在掌指”有什么不同?
我觉得“法兼肘腕”是在“法在掌指”的基础上,以肘腕运转辅助掌指运转,扩大挥运幅度,适应大字书写要求的。这一变化,使用笔发生了以下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运转枢纽的转移。“法在掌指”,是以五指“有规律地来回转动毛笔,令笔画纵横自如”,运转的轴心是掌指与笔杆的接触处,由于笔杆是由五指掌握,且须自如地来回转动,所以笔杆的直径非常短,直径过长,笔杆过粗,则掌不能虚,就挤掉了转动时可以使用的空间。但是笔杆的直径小,就有先天的限制:活动范围不会很大,无法写寸以土的大字。“法兼肘腕”在我的推断中,应该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想出的办法,将运转的枢纽从“法在掌指”时“笔杆中部约与拇指接触处”( “擫、押、钩、格、抵”动作的轴心),移到腕关节、肘关节(三寸以下大字)、肩关节甚至腰部关节(榜书)。运转的轴心由笔杆与掌指接触的部位转移到了腕关节上,还附加了一个条件:腕平掌竖。腕关节的生理机制使得它可以上、下、左、右、前、后地转动,所以“腕关节”可以代替与笔杆接触的掌指做运转的轴心,使运转的幅度扩大,适应写大字的要求,腕平掌竖同样是适应转动的要求的,因为腕不平,轴心就容易产生很大的位移,同时不能上、下、左、右、前、后地转动,掌不竖,则笔管不能垂直,不能随意“起倒”,照应八面。腕平掌竖,法兼肘腕,则腕关节的转动就可以取代笔杆的转动,适应了写大字的要求。但是,“腕关节”在生理上也有一个限制,就是“不能像指运同样灵活”,因为腕是身体的一部分,笔是身体外的一部分,腕关节的转动幅度与以指捻笔相较总是受到更大的限制,所以郑杓说“法兼肘腕”,不说“法在肘腕”,意思是用“腕运”的时候不能完全废弃“指运”,应该将指运和腕运结合起来运用,在腕关节转动不到的地方,仍应用“指运”辅之。“指运”中“捻”的动作,会导致“笔毫锥体”变形,既能“打开笔锋”,增加线条中段的“颗粒度”,使线条内部产生丰富的变化,增强线条的质感,又能收敛笔锋,方便换锋发力和立锋行笔,并使墨迹圆润。
第二个变化,是“指运”的弱化。“腕运”不能废弃“指运”,所以不是单独运转的枢纽,肘腕枢纽建立后,掌指枢纽依旧存在。所以在“法兼肘腕”的时候,有两个枢纽,处于主从关系中,其中以“肘腕枢纽”为主,以“掌指枢纽”为辅,“肘腕枢纽”大,而“掌指枢纽”小。“法兼肘腕”的要点,是用大的“肘腕枢组”带动小的“掌指枢纽”,协调动作,完成一种往复来回的运动,使笔毫的不同侧面都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里,“指运”弱化了,从“法在掌指”时的主导地位下降到“法兼肘腕”的从属地位,指的转动少了,甚至在“腕关节”能转动到的地方,“指”反而不要转动,以保持一个轴心的稳定性,避免两个轴心同时转动可能出现的意外。例如,当“法在掌指”时,内擫往往由拇指逆时针捻管(左转), 同时伴随腕关节逆时针转使掌心略俯(擫)来完成;外拓则往往由拇指顺时针捻管(右转)同时伴随腕关顺时针转使掌心略仰(押)来完成。到“法兼肘腕”时,“指运”弱化,上述腕关节的原伴随动作就上升为内擫和外拓的主要动作了。“内擫”是由拇指内转,“外拓”是由拇指外推完成的。从这里,我们就理解了古人关于,“欲使腕运而指不知”、“指死腕活”的教诲,目的是巩固“肘腕枢纽”的主导地位,发挥“肘腕枢纽”运转时范围大、力度大的优势。当然,“指死腕活”的说法过于绝对了,因为“腕运”同样具有光天的生理限制,腕运的局限必须借助“指运”的辅助来克服。其好处,上面已论及。
在“尺犊手札”的书法形式,所写的主要是寸以内的小字,所以是“法在掌指”,但是写寸以上的字,根据郑杓的说法,是“法兼肘腕”的。这一点我在沈曾植的书论中也找到了证据。沈曾植《菌阁琐谈》:“章程以细密为准,则宜用指,铭石以宏廓为用,则宜用腕。因所书之宜适,而字势异、笔势异、手腕之异,由此兴焉。”这句话,也说明在书法形式从“尺犊手札”向“榜书大轴”演变的过程中,有了“手腕之异”,有了“用指”和“用腕”的不同,“法在掌指”演变成了“法兼肘腕”。
那么,“法兼肘腕”与“法在掌指”有什么不同?
我觉得“法兼肘腕”是在“法在掌指”的基础上,以肘腕运转辅助掌指运转,扩大挥运幅度,适应大字书写要求的。这一变化,使用笔发生了以下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运转枢纽的转移。“法在掌指”,是以五指“有规律地来回转动毛笔,令笔画纵横自如”,运转的轴心是掌指与笔杆的接触处,由于笔杆是由五指掌握,且须自如地来回转动,所以笔杆的直径非常短,直径过长,笔杆过粗,则掌不能虚,就挤掉了转动时可以使用的空间。但是笔杆的直径小,就有先天的限制:活动范围不会很大,无法写寸以土的大字。“法兼肘腕”在我的推断中,应该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想出的办法,将运转的枢纽从“法在掌指”时“笔杆中部约与拇指接触处”( “擫、押、钩、格、抵”动作的轴心),移到腕关节、肘关节(三寸以下大字)、肩关节甚至腰部关节(榜书)。运转的轴心由笔杆与掌指接触的部位转移到了腕关节上,还附加了一个条件:腕平掌竖。腕关节的生理机制使得它可以上、下、左、右、前、后地转动,所以“腕关节”可以代替与笔杆接触的掌指做运转的轴心,使运转的幅度扩大,适应写大字的要求,腕平掌竖同样是适应转动的要求的,因为腕不平,轴心就容易产生很大的位移,同时不能上、下、左、右、前、后地转动,掌不竖,则笔管不能垂直,不能随意“起倒”,照应八面。腕平掌竖,法兼肘腕,则腕关节的转动就可以取代笔杆的转动,适应了写大字的要求。但是,“腕关节”在生理上也有一个限制,就是“不能像指运同样灵活”,因为腕是身体的一部分,笔是身体外的一部分,腕关节的转动幅度与以指捻笔相较总是受到更大的限制,所以郑杓说“法兼肘腕”,不说“法在肘腕”,意思是用“腕运”的时候不能完全废弃“指运”,应该将指运和腕运结合起来运用,在腕关节转动不到的地方,仍应用“指运”辅之。“指运”中“捻”的动作,会导致“笔毫锥体”变形,既能“打开笔锋”,增加线条中段的“颗粒度”,使线条内部产生丰富的变化,增强线条的质感,又能收敛笔锋,方便换锋发力和立锋行笔,并使墨迹圆润。
第二个变化,是“指运”的弱化。“腕运”不能废弃“指运”,所以不是单独运转的枢纽,肘腕枢纽建立后,掌指枢纽依旧存在。所以在“法兼肘腕”的时候,有两个枢纽,处于主从关系中,其中以“肘腕枢纽”为主,以“掌指枢纽”为辅,“肘腕枢纽”大,而“掌指枢纽”小。“法兼肘腕”的要点,是用大的“肘腕枢组”带动小的“掌指枢纽”,协调动作,完成一种往复来回的运动,使笔毫的不同侧面都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里,“指运”弱化了,从“法在掌指”时的主导地位下降到“法兼肘腕”的从属地位,指的转动少了,甚至在“腕关节”能转动到的地方,“指”反而不要转动,以保持一个轴心的稳定性,避免两个轴心同时转动可能出现的意外。例如,当“法在掌指”时,内擫往往由拇指逆时针捻管(左转), 同时伴随腕关节逆时针转使掌心略俯(擫)来完成;外拓则往往由拇指顺时针捻管(右转)同时伴随腕关顺时针转使掌心略仰(押)来完成。到“法兼肘腕”时,“指运”弱化,上述腕关节的原伴随动作就上升为内擫和外拓的主要动作了。“内擫”是由拇指内转,“外拓”是由拇指外推完成的。从这里,我们就理解了古人关于,“欲使腕运而指不知”、“指死腕活”的教诲,目的是巩固“肘腕枢纽”的主导地位,发挥“肘腕枢纽”运转时范围大、力度大的优势。当然,“指死腕活”的说法过于绝对了,因为“腕运”同样具有光天的生理限制,腕运的局限必须借助“指运”的辅助来克服。其好处,上面已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