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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广州法官是如何把握公正这个度!苗欣速去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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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被砸断手 士多店女店主获刑
检方指控,3月3日下午4时许,城管、**等在海珠区石岗四巷15号“好记士多”进行联合执法时,黄秀华持钢管威胁、推打执法人员曾二元,陈明炽持凳殴打执法人员曾二元,共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致曾二元手部右尺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属轻伤。
昨日本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55岁的士多女店主黄秀华大多沉默不语,女婿陈明炽低垂着头,局促不安。两人当庭认罪,只是陈明炽对检方指控的动手先后及原因,并不完全认同。
休庭十分钟后,昨日海珠区法院当庭宣判认为,陈明炽、黄秀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惩处。因陈明炽、黄秀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认定陈明炽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黄秀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受伤城管索赔17万元
昨日,受伤城管的律师称,案发后曾二元住院治疗28天,在家休养半个月,医嘱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治疗。律师当庭代表曾二元索赔17余万元,其中包括误工费9000元(曾二元月薪6000余元),治疗费2万余元,残疾赔偿金9万余元,后续治疗费2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等。
昨日,陈明炽说家属曾多次上门道歉,表示愿意赔偿,但都被曾二元家人拒绝。陈说目前尚在“坐牢”,待出狱后将积极赔偿曾二元。
庭审中,曾二元方只提供了三张医院单据原件,称其他单据原件在单位留底。法官当庭称,未经质证单据无法支持。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海珠分局副局长褚德祥介绍,曾二元属于因公负伤,享受了公费医疗。
法院最后一审宣判,陈明炽、黄秀华赔偿4042.7元,对精神损害赔偿、后续治疗费用等均未支持。
目击市民
“城管执法 与店主扭打成一团”
事发当日目击全程的市民小李昨日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小李说,城管执法队员来到该店,提醒黄秀华将店门口摆放的两张餐桌收进店里。因为身边还有一个孩子要照料,黄秀华一时分不开身,当她刚将第一张餐桌收进店内的时候,执法人员便拖着另一张餐桌向执法车走去。
黄秀华见状,便上前欲拦住该执法人员,并在言语上与其发生了一些争执,双方扭打成一团。扭打过程持续了5分钟左右,1名执法人员全程拍摄事发经过,3名执法人员在一旁围观,但并无一人上前制止。最后,**赶到带走三人,小李看到陈明炽的十指和脖子都不同程度地出血。
争议
城管所拍视频被剪辑?
[家属]
城管一言不发把圆桌扔上车
黄秀华女儿马雪金说,案发当天下午,店中一张圆桌放在门外,并无经营夜宵打算。当时城管一言不发,抬起门外圆桌就扔到执法车上,黄秀华想讨回圆桌,才与城管发生争执。
对此,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海珠分局副局长褚德祥表示,城管执法一般先是教育,让店主把东西摆回去,不听劝告才没收。
[城管]
女店主倒地女婿抡起板凳
昨日,检方出示了四名目击证人证言。一人为黄秀华女儿马雪金,另三人为当日城管联合执法队成员,分别为城管、居委会人员及***警员。
曾二元同事的证言称,没收圆桌后,黄秀华手持一节不锈钢管,击打桌面发泄不满。见状曾二元上前没收,黄秀华不依不饶,拉扯曾衣服索要钢管。最后,黄秀华与陈明炽一起追打曾二元。另两人证言也称,是黄秀华与陈明炽先殴打曾二元,最后致其骨折。
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城管拍摄的五段现场视频。视频显示,黄秀华多次试图夺回曾二元手中钢管,并大喊“你够胆不给我。”僵持了一分钟,曾二元将铁管高高举起,黄秀华“扑”到左侧,曾二元躲避,且用力抵抗,黄失去重心摔在地上。女婿陈明炽愤怒之下,抡起板凳砸向曾二元。
黄秀华家属质疑,视频经过剪辑,并非全程实录。



1楼2011-08-17 14:59回复
    是好有意思啊,人多的可以打人少的,手拿钢管还打输掉的,还有闲工夫拍5段录象的,最搞笑法官居然没帮着CG呀^.^


    7楼2011-08-1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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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张妙家人是一分未拿!真有骨气.
      法院最后一审宣判,陈明炽、黄秀华赔偿4042.7元,对精神损害赔偿、后续治疗费用等均未支持。
      还是有公正的法官滴^.^


      8楼2011-08-1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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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正解.
        《河北省城管执法水平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听证、决定、执行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进行,把尊重、关爱管理相对人作为城管执法的出发点,使城管执法更具人情味。在执法过程中,要着装整齐,佩带统一标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同时尊重管理相对人,态度诚恳谦逊。禁止推诿、扯皮,对管理服务对象冷横粗暴、故意刁难,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收取钱物,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和采取强制措施等行为。”


        10楼2011-08-1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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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G手持钢管,店方是板凳,
          一方是管制器具,一方不是,谁比较野蛮?
          最多属于持械互殴,而且你们家CG还被欧了,够丢脸哈.


          11楼2011-08-1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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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紧申请会员啊


            14楼2011-08-1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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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人说合理的:围欧(大于=3人),法不责众,判得很公正~
              嘎嘎,见过不要Face滴,还没见过拿屁股当脸滴!~开眼界了!


              15楼2011-08-1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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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他被判死刑,你很狂欢.
                关系么,就是想让你知道民事赔偿部分该怎么判!


                17楼2011-08-1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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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的蠢驴没有挑拨他人夫妻关系,至少在夏吧里我没看见:)
                  其他的 你说得都对:)


                  18楼2011-08-18 11:02
                  回复
                    魔又要说你说理不过他,就专门纠结于这种细枝末节的问题了.


                    21楼2011-08-18 15:24
                    回复
                      他是经常滚到别处滴,可是让偶们困扰的是他会时不时地喜欢滚回来抽疯找骂哎~嘎嘎`~


                      23楼2011-08-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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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又知道倪达冶会在有执法权、而没有监控的某办公室被杀了?你不但千里眼而且还是先知,6.23就知道7.5会核准、7.12之前执刑,别人全都不如你!


                        28楼2011-08-1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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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不是45000么?那么你说该怎么判?也封张妙为烈士?


                          30楼2011-08-1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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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3就知道7.5会核准、7.12之前执刑
                            是谁在YY?!


                            31楼2011-08-19 16:25
                            回复
                              帮我看看我4点20左右发的<量刑辩护的经典战役>是不是被度娘删除了?才9个人点击看过,我记得最后一个看贴的人是你.


                              35楼2011-08-19 16: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