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及人自身的能动力量,这种力量我们称之为文化力。文化是文化观念和文化力的统一,文化观念和文化力分别体现着认识文化的两个不同视角即知识论和价值论视角,只有以文化力为基础,把这两种视角统一起采,才能达到对文化的深刻理解。文化力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是社会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经济力、政治力的体现和反映,又是影响经济力、政治力变化的巨大力量。在社会活动中,文化力主要表现在粘合力、理解力、规范力、牵引力。文化力不能自发生成,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一系列环节和过程,才能成为改造世界及人自身的物质力量。在这一过程中,确立科学先进的文化观念、扩展文化主体、完善文化传播中介系统、实现文化观念向方法系统和价值观念系统的转换,强化主体实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