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街办乙甲村村民崔立明,十多年前,我因承包村的土地,与村委发生争议本来很小的一桩事,•却惹出了大麻烦遗留沉积成一宗民事冤案,至今未能处理了结 。 自1993年8月10日,村委分别与村民签订【乙甲村经济田承包合同】书,按质论价,只交承包费,一包八年不变,各种税费【包括农业税】一侓由村委会从所收取得承包费中统一缴纳。合同签订后前四年一直按合同执行,双方未出现任何异议。到1998年7月村委会突然通知各承包户每亩地再缴纳农业税24.65元。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是违约行为,重复收费。承包方拒交是履行合同,维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正当行为。然而承包方217户代表崔立明和张淑栋从此就麻烦大了。在处理本合同纠纷案过程中从基层村委到潍坊市中高层的各参与机关,不按事实,歪曲合同。不正当处理。我们俩户代表却遭到了非法拘留,抄家,殴打审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感到十分恶气,天大冤枉。我们仍然坚持拒缴履行合同,便拿起法侓武器为自己审冤,诉讼,拉开了民与官的马拉松官司,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奔波,至今仍无结果,还在受着地方基层官员的排挤。在我们现代国家里,已是法侓社会的今天,竟出现这么多的执法行政单位官员,竟无视法侓,不依法办案,歪曲事实,并用非法手段残害百姓,以上压下,以强凌弱,以官害民,法侓岂不形成废墟、我们国家的文明何在,法侓的尊严何在,这些违法乱纪官员行为是清正廉明吗、如今的包公包青天哪里去了快来为民做主啊,不然我们十多年的冤案何以昭雪,总得讨个说法,讨个公道吧。我们这桩民告官的官司可真难打,我们的证据材料都在,司法官员动用30余人非法抄家抄材料,有如下材料来作证;【1】申诉与控告书【2】维护合同法乙甲村全体村民签名名单【3】乙甲村经济田承包合同【4】乙甲村村规民约第5页【5】安丘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6】行政复议补正材料通知书】【7】侓师事务所含【8】证明【9】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10】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敬请有关执法机关,包公青天老爷为我做主,审冤昭雪,我感到很无助,谨以公著于众,公正结案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