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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如果中国能引进某些国家的赡养费制度,那女孩子要求加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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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差距大的最后不要结婚,除非爱的死去活来,男方愿意多付出点的,比如都出了钱,把约定给女方的份额提高些,这样女方就觉得有保障些了。或者男方本人收入高,全交给妻子当家,这样也行。


39楼2011-10-2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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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条件好或收入高的男士不需要保障,因为和妻子分开还能找到更年轻漂亮的女人。
    条件差的话,既然你已经娶了比你条件好的女人,你还想要求女人给你保障么?


    41楼2011-10-24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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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是你肯娶,以后条件好的女的可不一定肯嫁了,这就是买大小的赌博了,始终赌的太大了


      43楼2011-10-2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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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错了,是条件差的不一定肯嫁


        44楼2011-10-2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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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条件相差大的,女人的风险越大,如无保障,宁肯不嫁


          45楼2011-10-2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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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在离婚后找对象的难易程度不同,就决定了绝不可能双方都适用


            47楼2011-10-24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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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看到那个嫁了都离婚了的吗?


              49楼2011-10-2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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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要资助她找配偶,而是那种有赡养费制度的就是再婚后就不用支付赡养费了


                55楼2011-10-2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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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这个女人有让高富帅看的上的资本(漂亮等),否则很少女人会做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


                  56楼2011-10-2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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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男人不肯加名,本质上就是想零成本离婚


                    58楼2011-10-2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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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过错离婚,法院肯定会有其它判法的,这个你可以看一下香港的案例


                      59楼2011-10-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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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非是看上美貌,当美貌不在时,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又可以零成本的甩掉,找更年轻漂亮的,何乐而不为?
                        男人本质上是花心的,有的男人道德感强可以约束自己,有的道德感弱,就完全不加约束了


                        62楼2011-10-2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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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根本没有赡养费,因此只好从其它地方找补了


                          64楼2011-10-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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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守法于己有利,何乐而不为?只有女朋友肯嫁就行,其实不肯嫁也有办法,生米煮成熟饭甚至怀孕,女人不嫁也不行了,不是吗?


                            67楼2011-10-2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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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努力去找个门当户对的好了,只是门当户对又漂亮的,估计像凤毛麟角了,所以只好找样貌一般的了


                              68楼2011-10-2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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