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贵族来说,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当然宁可选择一个幼主而不是成年君主了。大宪章还是贵族要国王签的,但约翰不想遵守必然引起贵族不满,而亨利三世继位后摄政唤起贵族对小屁孩的同情心并允诺以大宪章治国,把这些人吸引回来也不奇怪了;后来亨利三世大了也想废掉它,但在现实面前不得不低头。不过最终版的大宪章把很限制王权的条款都去掉了,后来还不是出现查理一世这种暴君。我反正对大宪章没好感,因为我支持的是亚瑟的姐姐,被诸侯选择性无视的小美女。在我看来,父死早永远不能成为剥夺继承权的理由。和她比,路易约翰什么的通通不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