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发生在昨天,我去酒吧找修赫。修赫是我侄子,放弃了美国的学业,跑到巴黎来投靠我,是一家酒吧的鼓手。不过现在不知道他跑哪去了,几天都没有消息,所以我过来看看,顺便给他留点零用钱。正当我在酒吧内和老板闲聊时,听到我的车在报警,当我循声而出时,就看到了这个野蛮、凶悍还有点罗里罗嗦的女人,指责我的车压坏了她的烟摊。居然还问我道德课怎么上的?她不知道在路边摆摊是违法的吗?还想要我索要一亿元的赔偿。不巧的是,当我想用钱摆脱她时,发现身上没有现金了,正好我喝了点酒,不太适合开车,于是以支付开车费为代价让她跟我回家拿钱。巧合的是,这个女人说要先去的地方居然是我家,于是我知道这个女人就是那个让我头痛的帮佣。非法私闯民宅还对我大吼大叫,一怒之下解雇了她。听到我的话,这个女人,不,江苔玲一下蔫了,解释说因为是朋友的烟摊所以必须要拿回补偿,没有全部拿走我打算支付给她的钱。从怒火中平息下来后,我看到她的便条,原来她是回来拿自己落在这里的东西。而且还不忘给我留一盏灯,并提醒我明天天冷要多穿点衣服。其实她并不是表现的那么蛮不讲理,解雇她的决定我也不知道是对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