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清两代科举考试采用的一种专门文体。又称时文、制义或制艺。八股文滥觞于北宋。王安石变法,认为唐代以诗赋取士,浮华不切实用,于是并多科为进士一科,一律改试经义,文体并无规格。元代科举考试,基本沿袭宋代。明代洪武元年(1368),诏开科举,对制度、文体都有了明确要求。不过写法初无定规。成化年间,经王鏊、谢迁、章懋等人提倡,逐渐形成比较严格的程式。此后一直沿用下来,由明中期而泛滥整个清代,直到戊戌变法后,才随着科举考试的停止而废除。
八股文每篇文章均按一定的格式、字数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是用两句话将题目的意义破开,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之。起讲为议论的开始,首二字用“意谓”、“若曰”、“以为”、“且夫”、“尝思”等开端。“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八股文。题目主要摘自四书、五经,所论内容主要据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不得自由发挥、越雷池一步。一篇八股文的字数,清顺治时定为550字,康熙时增为650字,后又改为700字。八股文注意章法与格调,本来是说理的古体散文,而能与骈体辞赋合流,构成一种新的文体,在文学史上自有其地位。但从教育的角度而言,作为考试的文体,八股文从内容到形式都很死板,无自由发挥的余地。不仅使士人的思想受到极大的束缚,而且败坏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