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才知道,我的仔仔结婚了,还记得我跟我的初中英语老师有个十年之约,他说十年之后你一定不喜欢F4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着迷,别看你现在以为这就是一辈子会喜欢的,那正好是2002年,说来真的好奇怪,那个时候觉得,我一定要证明给你看,十年,二十年,我还是会像现在这样喜欢的,只是,不得不承认,我现在真的没有那么喜欢了,甚至不会跟旁人说起这一段自认为很丢脸的经历,呵呵!我看着他的脸的时候,会觉得,额,这是我一直喜欢的仔仔么?怎么好陌生呢?其实好多时候,你喜欢的人,不一定就特定是那么一个人,只是你自己内心期许的对象在一个真实的人身上的投影,你甚至不知道喜欢的是不是这个不具名的人!所以好难哦,生活好难,爱好难!幸好我还有很久以来都爱的人,只是不知道会爱到什么时候,只是觉得现在对谁的感情都是淡淡的,谈不上多么的深刻,对哪些什么民生的,不关心,我就这样冷漠的活着,过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