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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说说我对房子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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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说的女人不信任婚姻、不信任男人,难道跟这该死的新婚姻法没有一点关系吗?女人为什么不能象男人一样团结起来以爸公不合作的形式争取自己的权益呢?资本家给了女人一个饭碗,女人只管吃饱肚子就可以不考虑公平与平等了吗?什么女权运动在白人世界可以轰轰烈烈的展开,而天朝女人却象一盘散沙一样,不但如此还相互之间不理解。天生的奴性要拿什么来拯救!


145楼2012-05-24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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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否认立法者追求公平的立法原则,但忽视不同群体的特性、中立的公平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面对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弱势地位,只有给予倾斜和保护,才能使她们获得实质上的平等,实质平等才是法律、社会所追求的真正的平等。


    147楼2012-05-2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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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G当年要是象你这么想就好了,这样天朝绝不会出现被湾湾称之为“白睡女人法”的新婚姻法。TG能改变环境,创造和谐,你都没有尝试便选择了适应,难道不是奴性使然?


      151楼2012-05-2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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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有说过女人不要劳动?自觉滚粗不必再回,不谢。


        160楼2012-05-2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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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很不合理,有违中国乃至国际社会道德。由于女性的生理决定了大多数成年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的优势下降。男性的动物性决定了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极易会对婚姻厌倦,婚姻法就是要起到维护家庭、婚姻的稳定作用,而不是财产法、物权法,保护婚姻中家庭的稳定比保护婚姻中个人财产更重要,随着夫妻婚姻持续的时间越长,越应当强化夫妻财产共有,提高离婚成本,保障无过错方的利益。
          PS 至于那些乱扣“抢劫”“不劳而获”帽子的人,我已经懒得回复了,战斗力不足5的渣渣通病都是这样的。


          168楼2012-05-2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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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如果真的无人可敌,他早统一世界了。而且你举的这个例子比喻男女关系有些不妥。
            首先,女人在军事领域永远也战胜不了男人。其次,女人不是男人的敌人,而是合作者相互依存,男人不会对女人大开杀戒,这无异于自杀。
            我发这个帖子主要想说新婚姻法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也即对女性婚姻生活中的隐性付出不够重视。
            这个新婚姻法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是建立在没有孩子,并且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和照顾双方老人的基础上的。为什么那么多的女人会觉得不公平就出自这上面,不做家务的女人在少数,你看看现在中国的家庭,十人家庭还是有八个是女方在做家务照顾老人带孩子的,并且还一样要工作。男人,也许就因为工资高那么一些,就理所当然地当甩手掌柜。
            男人觉得不公平,就觉得女人是来分家产的,首先就没把女人当成真正的家人,还是当成外人。如果你能做到生孩子,带孩子,承担大部分家务和照顾女方的家人(不是用钱照顾,就像媳妇对公婆那样的),女人也很乐意支持新婚姻法。谁不喜欢回家就有饭吃,吃饱再玩玩孩子,老人有人照顾?
            敢问现在的男人有几个照顾过女方家人的?倒是会说,女的嫁给你了,就是你家的人了。就得向着你男方家了,但一说到财产女人就成外人了,请问这是什么逻辑?从这么多男人老防范着女人会分他们的房子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所以,我觉得,这个法律不够完善,起码得孩子前后分开来,
            父母赠孩子财产那个是不错的,
            还有就是,这条法律,在中国的国情里,我觉得男人已经开始变得弱小了


            169楼2012-05-2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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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你们的回复,我真的好伤心,婚姻法这样明显的不顾婚姻的稳定性,不注重保护女性,只维护表面的公平,为什么反倒没有一个人支持我呢。。。


              195楼2012-05-2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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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还有这么多不婚主义者,我很奇怪,你们不想结婚来婚姻法的目的是什么呢?


                197楼2012-05-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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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太小看网络的力量了,如今网络已经取代电视、电报、广播等传统媒体,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新型媒体。如果网络舆论真象你所说的没什么用,为什么天朝要弄一堆的和谐词,成立**并花钱聘请五毛呢?


                  203楼2012-05-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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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堵不如疏,越堵只会让矛盾越积越大,掩耳盗铃而已。


                    207楼2012-05-2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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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婚姻法不注重维护婚姻稳定、保护弱势的一方,只顾表面上的财产公平,那这个婚姻法还来干什么呢?直接把这些内容写进公平的 物权法 里不就完了么。


                      212楼2012-05-2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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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那句话,你说话要有点凭据,乱扣帽子能给你带来优越感么?


                        214楼2012-05-2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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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态度,只怕找到合适的男人,自己的年纪早已过了适婚期,剩女就是这样炼成的。
                          其实我本意是想说社会与家庭对女性的隐性付出不够重视。从男人们的用词“抢劫”“不劳而获”就能看出一斑,女人干家务带孩子的价值对这些人来说等于没有。


                          220楼2012-05-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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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我原以为男人会很坦然的加上女人的名字,不是还有处女换房一说吗?在这个吧,我只看到了各种不可能,只看到了各种的冷漠与自私。


                            225楼2012-05-2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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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是法律逼得所有女人都得外出拼搏,让女人没得选择,这就是自由?传统的男耕女织式的婚姻模式将退出历史。


                              229楼2012-05-2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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