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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封爵制度考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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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宗亮、张敏。


1楼2012-05-27 14:21回复

    封爵制度是皇权时代一项重要的典章制度,而三国时期则是封爵制从秦汉的二十等军功爵制向魏晋南北朝的五等爵制转化的重要时期,因此,学界对这一时期的爵制问题也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不过,研究成果虽然丰硕,但也有令人感到遗憾之处,即以往的研究多将重点放在曹魏与孙吴的爵制问题上,而忽视了对蜀汉爵制的关注。就笔者所见,相关的研究成果仅有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1999)和沈刚《孙吴蜀汉封侯问题探讨》(《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4)等少数几种。这一方面是因为蜀汉爵制的材料相对较少,难以展开研究,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研究者普遍认为蜀汉爵制问题比较简单,略述即可,没有多少可用来发挥的空间。
    笔者以为,作为中国古代封爵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蜀汉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有必要将蜀汉封爵制度做一番细致的梳理,对有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本文主要对蜀汉王爵和侯爵授予情况做了一些辨析,如有不当之处,乞请方家指正。
    


    2楼2012-05-2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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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如前所述,蜀汉的爵制分为二等,除王爵之外,县侯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爵级。杨光辉先生在《汉唐封爵制度》一书中认为:蜀汉“重要功臣多限于受封亭侯”。就蜀汉整个历史来看,这样的说法大致是不错的,但究竟有多少人的爵级超越了亭侯甚至乡侯而成为侯爵里面爵级最高的县侯?这无疑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根据笔者的研究,以往关于蜀汉县侯的各说多有不能令人满意之处,关于所封县侯人数问题上也尚有值得商榷之处。
      杨光辉先生认为“蜀汉除外戚吴班、吴壹封县侯外,重要功臣多限于受封亭侯”。即主张蜀汉所授县侯仅二人,至少是在开国初期仅二人。
      又黄惠贤、陈锋先生主编的《中国俸禄制度史》一书认为,“蜀国地域狭窄。功臣封侯者多为亭侯、乡侯,几乎没有以县为封地者,其封户自然有限”。即认为蜀汉基本上没有封县侯者,撰写该书魏晋南北朝部分的是何德章先生,因此这种说法可称为“何说”。
      沈刚先生在《孙吴蜀汉封侯问题探讨》一文中分析蜀汉封侯的特点时认为蜀汉“严格控制分封县侯:整个蜀汉时期封县侯较少,据《三国志·蜀志》统计,蜀汉政权只封过五位县侯,有事迹可考者三人”,然后沈先生列举了其认为有事迹可靠的三人,即魏延、王平、姜维。即认为蜀汉封县侯者五,事迹可考者三,此为“沈说”。
      上述各说对蜀汉的县侯封授都做了积极的探讨,然而根据对《三国志》、 《华阳国志》和《三国会要》等相关资料的研读,笔者以为,上述各说均有一定偏误。
      


      5楼2012-05-2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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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蜀汉到底封授过多少县侯呢?从前引各资料可看出,各说明确认定的县侯有济阳侯吴壹、绵竹侯吴班、南郑侯魏延、安汉侯王平、平襄侯姜维,又有笔者据史料指出的阳泉侯刘豹与青衣侯向举,合计已有七人,即超出“无人”说,也超出“二人”说、“五人”说,但县侯是否止于此七人呢?不然。考诸史籍,至少还有两人亦应为县侯,即陈仓侯马岱与宕渠侯句扶,由于陈仓和宕渠是明确无误的县治,因此马岱与句扶的县侯地位也应得到确认。如果是这样,蜀汉封县侯者至少应有九人。
        此外,通常情况下,“乡侯”都是爵级的名称,但按蜀汉也置有西乡县与南乡县,《华阳国志校注》认为二地均在汉中。蜀汉封西乡、南乡者先后有西乡侯张飞、西乡侯张瑛,南乡侯董厥。若所封为县,则三人亦为县侯,因资料无载,具体为那一种爵级,不可考。另又有郧乡县,而申耽曾被封为郧乡侯,爵级情形也与张飞等三人类似。如果将上述地名均按县计算,则县侯人数将达到13人。
        这里只统计了始封侯人数,袭爵者并未计算在内,若加上袭爵者则人数更多。总体上来看,以前均认为蜀汉封县侯者极少甚至无,但根据梳理材料我们可以发现,九位县侯虽然总量远少于曹魏、孙吴,但在整个蜀汉四十余例始封侯中亦占据1/4弱,堪称颇具规模。
        沈刚先生认为蜀汉封爵严格有两种因素影响:一受诸葛亮严厉的治蜀方针影响,二受蜀汉国力的限制。认为“若分封诸侯,特别是县侯过多,很难维持对外战争中的人力与物力的损耗”。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但通过笔者上述的分析我们也看到,蜀汉财力有限,既不能像曹魏那样动辄封爵食邑千户甚至万户,也无法像孙吴那样以世袭领兵制变相为诸侯提供财政收入,因此也只有尽可能的在限制数量的前提下提高“质量”,将侯爵的封地尽量落到实处。不过,由于这些县侯大多有一个进封的过程,且进封多在诸葛亮去世之后,倒是在某些方面应了诸葛亮在世时对诸将“威之以法”、 “限之以爵”的说法。
        


        7楼2012-05-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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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蜀汉到底封授过多少县侯呢?从前引各资料可看出,各说明确认定的县侯有济阳侯吴壹、绵竹侯吴班、南郑侯魏延、安汉侯王平、平襄侯姜维,又有笔者据史料指出的阳泉侯刘豹与青衣侯向举,合计已有七人,即超出“无人”说,也超出“二人”说、“五人”说,但县侯是否止于此七人呢?不然。考诸史籍,至少还有两人亦应为县侯,即陈仓侯马岱与宕渠侯句扶,由于陈仓和宕渠是明确无误的县治,因此马岱与句扶的县侯地位也应得到确认。如果是这样,蜀汉封县侯者至少应有九人。
          此外,通常情况下,“乡侯”都是爵级的名称,但按蜀汉也置有西乡县与南乡县,《华阳国志校注》认为二地均在汉中。蜀汉封西乡、南乡者先后有西乡侯张飞、西乡侯张瑛,南乡侯董厥。若所封为县,则三人亦为县侯,因资料无载,具体为那一种爵级,不可考。另又有郧乡县,而申耽曾被封为郧乡侯,爵级情形也与张飞等三人类似。如果将上述地名均按县计算,则县侯人数将达到13人。
          这里只统计了始封侯人数,袭爵者并未计算在内,若加上袭爵者则人数更多。总体上来看,以前均认为蜀汉封县侯者极少甚至无,但根据梳理材料我们可以发现,九位县侯虽然总量远少于曹魏、孙吴,但在整个蜀汉四十余例始封侯中亦占据1/4弱,堪称颇具规模。
          沈刚先生认为蜀汉封爵严格有两种因素影响:一受诸葛亮严厉的治蜀方针影响,二受蜀汉国力的限制。认为“若分封诸侯,特别是县侯过多,很难维持对外战争中的人力与物力的损耗”。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但通过笔者上述的分析我们也看到,蜀汉财力有限,既不能像曹魏那样动辄封爵食邑千户甚至万户,也无法像孙吴那样以世袭领兵制变相为诸侯提供财政收入,因此也只有尽可能的在限制数量的前提下提高“质量”,将侯爵的封地尽量落到实处。不过,由于这些县侯大多有一个进封的过程,且进封多在诸葛亮去世之后,倒是在某些方面应了诸葛亮在世时对诸将“威之以法”、 “限之以爵”的说法。
          


          8楼2012-05-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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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前文讨论了蜀汉封授县侯及其相关问题,而对于侯爵分封的虚实,我们尚需要展开进一步的论述。与蜀汉并立的曹魏、孙吴政权的侯爵分封虚实问题,前辈学者已有不少论述,由于《三国志·魏书》记载了详细的封国、食邑甚至增邑数,因此曹魏的封爵为实封应无问题,而对于孙吴封爵的虚实,则有两种不同意见。高敏先生、蒋福亚先生等认为孙吴爵制为实封,陈明光先生观点与之相反,认为其为虚封。
            李文才先生则认为孙吴虚封与实封同时存在。笔者通过对相关材料的研读,认为对蜀汉侯爵分封的虚实也应作如是观。李文才先生认为有一种可以区分封侯虚实的方法,即“主要可以从封国所在区域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封国在实际控制区域以内,就可以认定为实封,反之为虚封。”蜀汉的九位县侯,除马岱的封国陈仓在魏境扶风郡,姜维的封国平襄在魏广魏郡外,其他七人的封地均在蜀汉实际控制范围以内,则可以认为七人的封爵应属实封。虽然史籍并未记载食邑户数多少,但参照两汉以来实封侯的常例,众侯爵食租税似应是有保障的。
            县侯基本上可以确定为实封,我们还需考察的是占据3/4强的乡侯、亭侯的封爵虚实。李文才先生在《孙吴封爵制度研究》一文中评述日本学者守屋美都雄关于都乡、都亭侯的论述,认为“孙吴封爵中就有一些乡侯、亭侯前面仍冠以具体的城郭名称,这当是汉制在孙吴爵制中的遗留和传承。至于冠或不冠具体城郭名称,二者的区别,可能正是实封与虚封的区别,冠具体城郭名称者就可能是实封,反之为虚封”。笔者认同此种分析方法,但若借以讨论蜀汉封爵,则又要考虑到蜀汉的实际,稍加区别。
            考蜀汉的三十多位乡侯、亭侯,其中大多数均冠以具体的城郭名称,若按“冠具体城郭名称者就可能是实封”的说法,我们似乎应该认定蜀汉封爵多为实封。而蜀汉封“都乡侯”、“都亭侯”者计有都乡侯刘琰、都乡侯李严、都亭侯袁林、都亭侯费观、都亭侯马超、都亭侯向宠、都亭侯张翼、都亭侯魏延、都亭侯吴壹等人,若依李文才先生的观点,不冠具体名称即为虚封,那么这些人均当为虚封。实际不然,仅以其中的都乡侯李严为例。
            


            9楼2012-05-2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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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严本是与诸葛亮同受先主遗诏的顾命大臣,在后主初年受封都乡侯。《三国志》卷40《蜀书·刘彭廖李刘魏杨传》裴注记载:建兴九年(公元231年),李严被废,诸葛亮及诸将领上书中称:“平为大臣,受恩过量,不思忠报,横造无端,……领从事中郎武略中郎将臣樊岐等议,辄解平任,免官禄、节传、印绶、符策,削其爵土。”若李严当初即为虚封,则此时何来“爵土”可削?由于“爵土”基本上是封邑的同义词,李严为乡侯有“爵土”,表明他是实封侯。李严的例子虽似是“孤证”,但也至少表明蜀汉都乡、都亭侯究竟是虚封还是实封,尚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囿于材料,我们最好暂且存而不论。至于乡侯、亭侯的封地,除部分地区可考外,大多已湮没无闻,但并不能因为封地不可考即断然认为其均为虚封。在现有材料下,我们认为,蜀汉封侯的虚实不可一概而论,应当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讨论其中“都乡侯”、 “都亭侯”的封爵问题,更应作如是观。
              除上述所论县侯、乡侯、亭侯封授的虚实问题外,关内侯的封授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关内侯原本是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的第十九等爵,三国时期二十等爵制开始向五等爵制转化,关于这一过渡期关内侯与封爵制度关系,学界存在不同的认识。有部分学者认为关内侯的“赐爵”应与列侯的“封爵”严格区分开来,但通过挖掘史料,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说法还有可商榷之处。
              《三国志》卷45《蜀书·邓张宗杨传》附《季汉辅臣传》记载:“刘南和名邕,义阳人也。随先主入蜀。益州既定,为江阳太守。建兴中。稍迁至监军、后将军赐爵关内侯,卒。子式嗣。”此处明载,刘式承袭了刘邕的关内侯爵位,且并未说是特令世袭的;又《张嶷传》记载“嶷以功赐爵关内侯”,延熙十七年,张嶷战死,“既亡,封长子瑛西乡侯,次子护雄袭爵。”此处的记载表明除特恩张瑛为西乡侯外,张嶷次子张护雄承袭了张嶷关内侯的爵位。如果《蜀书》的两例关内侯袭爵例具有普遍性的话,那么蜀汉的关内侯显然不仅仅只是一种荣誉性的名号,更不会独立于整个封爵体制。
              王安泰先生研究两汉的关内侯问题认为“东汉的爵制,基本上沿袭秦、西汉二朝,并无太大差异,可食邑者仍为列侯与关内侯。”又柳春藩以及阎步克等诸先生亦认为关内侯在两汉可以世袭。另张家山出土的汉简中有“关内侯后子为关内侯”的字样,则似可认为关内侯均应是可以世袭的。两汉的关内侯尚且是能够食邑世袭的,则继承汉制的蜀汉关内侯爵可以封授世袭似并非偶然现象。
              综合考察后汉至西晋关于关内侯的记载,笔者认为,三国时期至少是在蜀汉的封爵体系范围内,关内侯仍然是爵制的组成部分,它既承袭了东汉的旧制,又有其新的创设。蜀汉封关内侯者,《三国志》《华阳国志》有记载者先后有杨洪、王谋、黄忠、张翼、宗预等人。其中张翼的封侯是由于“亮卒,拜前领军,追论讨刘胄功。赐爵关内侯。”可见,若关内侯只是虚号,追论前功时只封地位重要的张翼一个名号侯,显然与理有悖。而且后来张翼进封为都亭侯。似可推知关内侯当是封爵的最低一级。蜀汉以及曹魏等均存在由关内侯晋升的情况,这也似乎可以从侧面表明关内侯的分封是封爵体系的重要环节。蜀汉封授关内侯除实授外,还有荫赐故去的重要将领或近臣的子嗣为关内侯的情况存在。如《蜀书》卷37《法正传》记载“(法正)卒,时年四十五,先主为之流涕者累日。谥曰翼侯。赐子邈爵关内侯。”又卷39记载后主在宠臣陈祗死后,“赐子粲爵关内侯”。陈明光先生在对曹魏和孙吴的爵制进行一系列探讨之时,也一直坚持将关内侯纳入封爵范围考察,笔者以为陈先生的做法还是可取的。
              综上,蜀汉封爵者至少应为九人,而非少于此数;蜀汉的侯爵分封应多是实授;关内侯的授予并非完全独立于封爵体系。弄清楚了以上诸问题,今后我们便可更好的来讨论蜀汉封爵制度方面的其他问题了。
              


              10楼2012-05-2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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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坤大挪移,赚分又省力~~~
                一定要够15字。。。


                11楼2012-05-2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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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在赵云吧发过一份,结果,这里不给我抄写,你居然能抄过来,优秀的老师啊,话说,昨天就想提醒你,你能不写“转”字吗?
                  


                  12楼2012-05-2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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