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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一个月,我打探到了他的学校,他的班级。我第一次去找他时,他正看着书本,拿着钢笔,在笔记本上抄写着知识点。我似乎看到他散发着的光芒化作缕缕大自然的气息,陶醉着他附近的每一个人,沁人心脾。
我和他接近,和他做朋友,在他失落的时候安慰他,在他高兴的时候嬉笑着调侃他。我也不知道我是何时喜欢上他的,也不知道喜欢他的哪一点,当初我和他接近只是为了找一座靠山,一个可以站在不良学生顶端又不会被伤害的盾牌。
那天晚上,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灯忽明忽暗。只凭手机的一点光亮来摸索路线。他突然从我身后出现,幽幽地冒出一句话:“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多危险啊。”我吓了一跳,立即转过身来,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竟然动都动不了,如果这时有一群野狗朝我扑来,我肯定会被咬的四分五裂,必死无疑。
他忽然从我的口袋里把我的手牵出来,紧紧地握着它,对我说:“以后,让我和你一起走吧。”我被吓了一跳,也有点高兴。就像是在自动贩卖机里买了一件物品却掉下了两件,如果不接受就感觉自己亏了,接受又会让旁人说三道四,不知道是接受好还是不接收好。我不自然的走着,我都能感到我们手掌的交合处已经。湿。了,那肯定是我的汗,我肯定还会出更多的汗,不过我不会放开他的手,只会祈祷汗出在其它地方。
从那时候起,我们就开始交往了。泰戈尔的《飞鸟集》里有一句话——“生命从世界得到资产,爱情使它得到价值。Life finds its wealth by the claims of the world, and its worth by the claims of love.”我觉得我的生命挺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