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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品北宋名臣之包拯 作者:江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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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哲士网


来自掌上百度1楼2012-07-20 09:34回复
    包拯,一位影响了千年的,在百姓心目中是断案如神,秉公办理,不畏权贵的大宋清官,更有人将之神话成冥间的“阎罗王”。除此之外,如《宋史·包拯传》中评价包拯是“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四大名著《水浒传》在开回中将包拯进行神话,并称作是“文曲星”化身;明末著名小说集《龙图公案》将包拯断案进行明细化,将之推崇至与忠义之神关羽并列的“公义之神”。  历史上的包拯,也是和小说,电视剧中的那样神吗?诸如“包待制”、“包龙图”、“包青天”、“黑脸包公”、“包孝肃公”等等称号又是怎么来的?而据野史小说,电视剧等都包拯从小被抛弃等传说,又是真的还是假的,又经过什么背景来演化呢?


    来自掌上百度2楼2012-07-20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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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不就】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包家村(今安徽肥东县解集乡包村)人。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4月11日),包拯出生于一官宦家庭。祖父是受赠“太子少傅”的包士通,祖母是追封为“冯翊郡太夫人”的宣太夫人。父亲是进士出生,官至工部虞部司员外郎的包令仪。母亲是追封为“口阳郡太夫人”的张太夫人。  包拯是春秋时的楚国大夫申包胥的第三十五世孙。祖父是包士通,常被人误写成“包世忠”,是远近驰名的忠厚人。五代时,他从老家丹阳迁至庐州合肥来避难,并定居了下来。  关于包士通的记载,史书不是很多,而包拯家真正进入官僚的则是他的父亲包令仪。咸平年间,包令仪以进士之身,官至工部虞部司员外郎,主掌山泽、苑囿、场冶之事,也就是相当于在现在的国家水利部工作,主要负责宋水土资源、养殖狩猎、金银矿石开采等事,是属从六品,京官。后辞官在家,这就是包拯后来为什么自称是“生于草莽”的原因了。  而包拯就是在这样的刚定居不久的官僚家庭中出生。他是独子,生下来仪表堂堂,当然不是杜撰的那样什么“黑脸儿”、“月牙儿”了,这是从现在的包公祠里可以看见的,“白脸胡须”,同样史书里也是有记载的。后来当包拯身居三品要员后,仁宗皇帝赠封其祖父为太子少傅,父为刑部侍郎、太保。  小时候的包拯,在父母亲膝下,非常的乖,而且他还准时的完成父亲所布置下来的任务。基于祖训,包拯也和家族中的其他人一样,都很重视孝,这从他后来中进士后,因父母而不仕可以看出,有句话“少有孝行,闻于乡里”就说的是包拯。  大概是出生于官宦家庭的缘故吧,包拯十分清楚要想仕途必须怎么样。于是,他自小就熟读诸子百家,且时常与父一起探讨学术。出于“成家立业”,包拯在未出仕的时候,就娶了少他两岁的董氏为妻,这时,包拯已经出落成二十六的青年了。  董氏也出身于官宦家庭,其曾祖父董希颜曾追随宋太祖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后因军功累至宁州刺史。而父亲董浩曾也做过鄂州武昌令。所以,与包拯结合,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不过,在董氏之前,包拯还娶了一位妻子,这一位姓张,不过似乎没有多少的门当户对,我查阅一些资料,发现很多都写了包拯的妻子是姓李的,但我猜想这李氏就是张氏。除此二者外,包拯还有一个小妾,是姓孙的。这个小妾,据载,是服侍包拯多年,在包拯五十九岁那年,产下一子,即包綖。  不过,三位妻子中,董氏是最为出名的。董氏是包拯的贤内助,或许是出于这个吧,包拯读起书来更加的得心应手了,果然在婚后不到三年,也就是包拯二十九岁那年,他考中了进士,而且是甲科的。  董氏为包拯生了一子二女。儿子包繶十九岁时娶淮阳崔氏为妻子,不过婚后不到二年就染病身亡了。这崔氏的母亲吕夫人可不是一般的人。吕夫人是宋三度任宰相的吕蒙正的女儿。所以包拯后来的官途之所以能够安稳,其实跟这层关系是分不开的。  言归正传,包拯自娶了娇妻,中了进士后,便被朝廷任命为“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然而包拯见父母老了,便推辞了。朝廷又给包拯“监和州税”的官职。这时,包拯的父母大概是想念儿子,于是,不让包拯离开。包拯就当机立断的辞了官,奉养父母。  几年后,包拯的父母亲相继病逝。而包拯在双亲的墓旁便筑起草庐来守丧。直到丧期满了,他还不愿意离开,这一点被后来的士大夫捡住,甚至一度成为人们争相效仿的典例。在父老乡亲的多次催促下,包拯才接受了朝廷的安排。  这就是史书上写的关于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


      来自掌上百度3楼2012-07-2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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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孝毕,包拯被任命为大理寺丞,知天长县,这是包拯的第一个赴任的官职,而这一年却已经是景佑四年(1037)(也有说是景佑三年),离他中进士已经有十年了。包拯是仁宗天圣五年(1027)的甲科进士。此前,包拯有两个官职,但都拒绝未赴任,一个是大理评事,知建昌县,另一个是监和州税。那为什么这个官职包拯会赴任呢?我想,有四个原因。第一,父母亲死了,包拯也奉孝完毕了。第二,所谓事不过三,包拯已经两次拒绝了朝廷,假如再拒绝的话,势必会惹来言官的闲语,再说,先前两次包拯都是拿了奉养父母为借口的,此次也没了借口。第三,这天长县即今日的安徽天长市,是在包拯老家庐州合肥的东面。所以离家较近,对于包拯来说,继续的省亲,是有一定的帮助的。第四,乡亲父老极力要求及劝慰包拯赴任,尤其是那些长老。  介于以上原因,包拯便收拾了些,带着相关人员,到扬州天长县就职了。而后来关于包公断案如神,也就从这里开始的,而此时的包拯有三十八岁了。所以关于《少年包青天》里的那个年轻包拯完全是杜撰的。  那么包公断案如神,到底是怎么个如神法呢?据《宋史》及《续资治通鉴》等史册记载。包拯在天长县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那就是“智破牛舌案”。这故事大家都看过的。而我怀疑《少年包青天》里第一部开场的那个包拯审猪就是根据这个故事为模板进行改编的。  《续资治通鉴卷四十六·宋纪四十六》中记载:“拯尝知天长县,有诉盗割牛舌者,拯使归屠其牛,鬻之。既而又有告杀牛者,拯曰:‘何为割某家牛舌而又告之?’盗者惊服。”  一日,有个人上诉说有盗贼将他家的牛舌给割了。包拯见此案只有一头牛,便想来个引蛇出洞。于是,包拯就叫那个人将这头牛给杀了,大摇大摆的卖掉(“鬻”就是卖的意思)。在宋朝,有规定的,牛因为是耕作中的出力牲畜,是不可以随便宰卖的。  于是,那个盗贼便来告那个杀牛的人。而包拯见那后来反告的盗贼,便大骂,并说:“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反而来告人家呢?”盗贼惊慌失措,只能招认了。这种心理战法,及至现在都还被广泛的为司法所用。  离奇的案件被离奇的审清,“智破牛舌案”一下子就被人们广为传开了,而包拯这个名字也被人们广为传颂。关于“智破牛舌案”,在《宋史》也是多次被提及的,尤为详细的是,出现在《宋史·包拯传》里。  在天长县任期满后,也就是康定元年(1040),包拯被任命为殿中丞,调至端州任知州。在端州的三年里,包拯以清廉、公正无私而出名。这样,在天长县的基础上,包拯才以数年的功夫并名享各州了。  《元史·许衡传》:“包拯刚严峭直,号为明察,然一小吏而能欺之”,这就讲的是包拯在地方任小官时,常常为当地的达官贵族欺负。而在端州,包拯所遇到的就分明的体现这句话了。  端州,即今广东肇庆。端州盛产一种名砚,即“端砚”。我想,这端州的“端”字或许就与这个砚有关。端砚是作为朝廷的贡品之一,虽然是特产,但由于贪官污吏的缘故,进贡的数量急剧上升,且贪官们进行暗中变卖等,所以老百姓是苦不堪言。包拯一上任后,就有些达官贵人来送礼,并有意无意的威胁他。包拯却置之不理,所以“一小吏而能欺之”了。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包拯还下令,严禁超出国家标准,严禁达人搜刮民脂民膏。于是,在这里,包拯得罪了许多的大人,却赢得了当地人的认可。


        来自掌上百度4楼2012-07-2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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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他们的惩罚够了,但包拯却不放过,这其实就是贪恋三司使这个财政肥缺嘛!”   于是,包拯就天天呆在了家里,回避如欧阳修这些的闲言闲语。包拯在三司使任上,便做了些具体措施,以保百姓福祉。他下令,凡各库的供品,以前都是各州摊派的,这对百姓的负担很重,现在都要变成与百姓公平交易。  仁宗时,公款挪用致使欠公家钱帛的官吏颇多,于是他们多被拘禁看管,他们一有机会就逃,没有办法只能扣押他们的妻子儿女。包拯上任后,将那些不是主谋的官吏妻子孩子们都放了。  嘉佑六年(1061年),包拯被升任为给事中,并礼部郎中,担任三司使。没几天,即四月庚辰,陈升被罢,“以包拯为枢密副使。出谏官唐介、赵抃、御史范师道、吕诲”(《宋史·仁宗本纪》)。  嘉佑七年(1062),包拯又升为礼部侍郎。包拯坚持不受。不久,也就是嘉佑七年五月二十五(庚午),即公元1062年7月3日,包拯病逝于开封,加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享年六十四岁,归葬于老家合肥。(一说陪葬永定陵)


          来自掌上百度8楼2012-07-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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