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两个字,在我的印象当中是相当美好的。
咱家的外公外婆不重男轻女,奶奶也不,更严重的是,连爷爷也没有,我真是太能投胎了。
家里的经济条件,那也是一天比一天好,好到我每天上学除了有钱买早点之外,还可以有一到两毛的零花钱,这使我很小就有了理财的概念:比如,破的那张钱用来买冰棍,新的那张夹在语文书里。多年以后,我突然想起来,老妈好像有问过我,收废纸的来了,那些旧书还要不要?我想也没想就说,不要了。
我的小学生涯是很回晃的。这大半儿要归功于学前教育接受得很充分——幼儿园整整读了三年。有人说,三年哪算长啊?现在的幼儿园有分小班中班大班,至少三年嘛不是?但我那会儿在我们那旮瘩,幼儿园就只有一个班,大杂烩,大小孩子都有。当时上小学要七周岁,所以凡是没到年龄的,全都在一起上课。有的大人觉得小孩上学得花钱,不如在家,还可以帮大人干点活,所以大都6周岁才去,这样只待1年就可以出去了,而我,4周岁就被关进去了。于是每年开学就听见老师在那儿点名:张xx,满7岁,可以出去了;李XX,到时间了,也可以走了……其余的,都继续乖乖地待在这儿,听见没有?听见了三个字我每年都喊得很响。老师说,你,做班长。我笑了。
等到学满释放,我发现我还真有点舍不得那个园:虽然教室的地是泥土的,课桌是没有抽屉的,板凳是自己搬去的……但那会儿学的儿歌我现在都还会唱。
进小学不久我就发现我已经出名了,因为比我大好几个年级的很多学生都认识我,我曾经是他们的……同学,甚至同桌。后来我顺利混进了大队部做纪检,又混进了鼓乐队做指挥,玩得风生水起,起死回生,生不如死,死而后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