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那是个闷热的下午,我遇见他……
一
当时我驾着沃尔沃行驶在洛杉矶的高速上,连续4个小时的驾驶让我很是疲劳。不远处是林立的高楼大厦,透着午后的阳光被镀上了上层社会的耀眼光芒。很多人都想进去,可是也有很多人,感到疲乏空虚。下午的车已经少了很多,毕竟现在不是下班时间。我打算抽根烟提提神,于是设定了接下去的路程,掏出打火机。“呼——”吞吐的烟圈在敞篷车的极速行驶中很快被抛弃。烟和车,都是男人的伙伴—一个使人短暂迷幻,一个给人极速快感。
—咦?那是什么人么?
我眯着眼看向远方的阴影,远处依稀出现了一个人的轮廓,迎着午后的阳光,我只能看见一团明亮,随后,前档玻璃里的身影让我觉得惊异——那个人居然站在车道的中央!
—他一动不动地在干什么啊!
我一边骂着,一边手忙脚乱地刹车生怕撞上对方,就算是找死也不能让他死在我的车下啊。“呲—”终于把车刹下来,我吓得一身冷汗。停下车我忍住怒气气冲冲地打开车门对他吼着“你站在路中间别人要怎么开车嘛!”心里已经骂了他十多遍神经病。定睛打算看看是个什么样的神经病时,接下来的话像卡在喉咙里……
只见一个少年正对着我,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手枪。
“噗通—噗通—”我听见自己的心脏紧张地跳动着。远远看去,这似乎是个容貌艳丽的少年,只是脸色略显苍白,黑色的夹克衫里是一件条纹衬衫。我紧紧盯着他的手,生怕一不小心走火,就变成抢下亡魂。虽然说我对办公生活感到疲劳,但是堂堂大律师被一马路上少年枪杀,末了还是误伤,这个死法会被同行嘲笑一百遍啊!
他一步步向我走来,距我还有10步时停下,歪着头看着我,看上去纯真又可爱。身为金牌大律师的我应该理智地分析现在是逃跑还是夺枪的胜率更大,但是此刻的脑海却被一个完全不符合现在紧急情况的感叹占满—**!做着这个动作的他未免太好看了吧!—想完我狠狠鄙视了自己一下,性命攸关还管对方长相,果然嫌活得太长啊。就这么一瞬,我的瞳孔随着他的手势不断变大,他的手用力——噗—我感到一股液体喷射在我脸上……
二
“所以说你只是想搭车?”我无语地趴在方向盘上,看着身旁的少年露出了羞涩的笑容,感到人生的无解。刚才脸上被液体喷射我还在纳闷爆头哪里来的血喷射啊,又不是刀斩,睁眼就看到对面少年一脸好奇地看着“手枪”飙水,还兴致勃勃地对着我的脸again and again。。。“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想搭车是吧~”我抹了把脸,一脸狼狈地问。少年羞涩地停止了水枪喷射,回复了一声“嗯。”
在那个四月午后的高速公路上,初次见面的少年绝美而纯真的笑容如同初夏的阳光,明媚到几乎令人窒息——他说他在出发寻找很久未见的恋人。
三
重新发动汽车,那个少年看到车里的音乐兔子玩具,很有兴致地抱起它,我示意他拍拍兔子的肚子,不一会就有音乐飘出,他显得很有兴趣。像个孩子一样的家伙—我这样对他评价。可爱、好看、好奇心,以及对陌生人的信任,这些东西都让我觉得很珍贵。我看看时间,知道今天怕是赶不到Boss那里,打算带着这个“小朋友”出去玩一玩,转过头想询问,却被落日下他的脸所迷惑,很美的侧脸。他好像感到了我的注视,转过头看着我,眼里好像在询问自己是否有什么不妥当,我淡淡地笑笑,说“好漂亮。”他的眼睛一下子发出温和的光,脸上显得羞涩甜蜜“是这个项链吗?是‘他’送我的,虽然有点褪色了…但这是我的宝贝。”他从衬衫衣领里拿出一条挂着铭牌的项链,轻轻吻了下,脸上的幸福让人难以怀疑。“不,我说的是‘你’。”“谢谢。”
—你要去哪里找你的恋人呢?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