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得承认,我是一个很懒的人,正因为懒,当喜欢你变成一种习惯也就懒得变。 第一次见到你我还在读小学,偶然看到电视的一个画面,你神情严肃,目光直视着球场。当时也没多大感触,对你的映象停留在那里,一个认真严谨的人,样子清秀、戴眼镜、有书生味,很理智的感觉。这一类型恰好是我所钟爱的。那时候我还没看网王,对你只是有点喜欢。此后便没有下文了,那一段时间沉迷在小说,一头栽倒,没爬起来过
上初中时,朋友喜欢上越前龙马,买了碟子就直杀我家,正式地霸占了我家的DVD,这一习惯保留至今,让人很是佩服。托她的福,我知道了你的名字--手冢国光!你的第一次出场是站在学校的窗旁,神色淡然地望向球场,我看着很是喜欢,你当时在我心中的样子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帅!搁三字就是有气质!摊四个字也就是玉树临风!我可以很直率地说,没有你的出场我必然是没有那个耐心看完的!朋友在我身边发花痴,直夸龙马帅,我也很没形象发起花痴来,不过对象是你。现在想想觉得有点好笑,当时的自己当时的朋友都很是可爱,对喜欢的人物都毫不遮掩表示出喜欢,纯粹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