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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万元陈逸飞《飞天》涉嫌剽窃曾浩《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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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MS挺复杂的,也不知道结果是什么(也许是不了了之)。
字挺多的,文字来源于这两个网址,
我先简单说下事情,然后复制黏贴两个网址的文字(有关于两幅画的猜测)
为了方便大家看字,我可能会空行多一些,
如果大家有耐心就往下看吧,欢迎大家讨论,我看了觉得挺纠结。
顺便问下纯白能发关于文章抄袭的吗?
事情也是不清楚结果……我看了也挺纠结的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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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浩《天籁》,提示框内两人在下图中未出现,右图为署名“曾浩”。

陈逸飞《飞天》,右下角署名为“2004年中秋佳节,陈逸飞于沪西”

《天籁》在上海展出时,作者曾浩接受媒体采访




1楼2012-10-04 20:13回复
    文字来源于这两个网址
    825万元陈逸飞《飞天》疑为克隆
    http://culture.people.com.cn/GB/22219/4206463.html
    陈逸飞视觉大师《飞天》涉嫌剽窃曾浩《天籁》
    http://www.ce.cn/xwzx/shgj/gdxw/200603/20/t20060320_64275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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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一下两位画家,两位MS都很厉害,艺术特点都不同
    陈逸飞_百度百科
    1946年4月14日-2005年4月10日
    http://baike.baidu.com/view/6305.htm
    艺术特点
      陈逸飞油画作品的最大特点,在于画面上弥漫着宁静和平和,在写实主义中渗透着中国传统的美感。无论是描绘江南水乡的风景还是生动传神的女子肖像,无不体现画家的一种追求:“运用西方的技巧,赋予作品中国的精神”。   陈逸飞先生近年来以“ 大美术”的理念在电影、服饰艺术、环境设计艺术等诸多方面也取得了如同他油画艺术同样的创造性成就,令文化界人士为之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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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浩_百度百科(1963-)
    西部书画艺术院特聘高级画师
    http://baike.baidu.com/view/260954.htm#sub6134676
    作品特点
    在敦煌系列作品创作中,立足传统、大胆创新,为了再现敦煌的文化底蕴及对远古艺术的探索和创新,他把西方油画技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将现代人的审美观和自己的艺术理念融入到创作中,在古韵中渗透了现代美,表现出鲜明的时代气息和文化背景。
    


    2楼2012-10-0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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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籁》的创作过程
      曾浩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初的四川自贡市,长一张娃娃脸,笑起来很有灵气,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些。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敦煌油画创作中心创作委员,四川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自小由父亲引导走上绘画道路,在当代各大流派和潮流盛行时,对本土文化有着自己独特的认识和追求。
      在敦煌系列作品创作中,曾浩立足传统、大胆创新,为了再现敦煌文化的底蕴及对远古艺术的探索和创新,他说他把西方油画技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将现代人的审美观和自己的艺术理念容入到创作中,在古韵中渗透了现代美,其作品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从曾浩带来的敦煌飞天系列作品中,记者发现,他的作品不是生搬硬套地去复古,在人物创作中不以世俗人物为蓝本,而是在现实生活中提炼出人性中圣洁、高贵、善良、美好的天性,从而把敦煌人物不可触摸的神秘与空灵表达得炉火纯青。在人物形象塑造中根据敦煌的特殊地域性,吸取了西域人的特征,脱离世俗形象,表达出神仙的气息和魅力,又深深烙上现代文化和远古的文明,从新的角度诠释了佛画,从而挣脱了宗教的约束。他大胆而又人性化地表现了现代与远古的浓郁气息。
      提起《天籁》,曾浩说,这幅油画是他在2002年画的,《天籁》只是敦煌飞天系列作品之一。他选择敦煌飞天系列创作,是基于多年的积累和构思,根据敦煌的文化底蕴,大胆创新,用油画的方式来展示东方远古文化,形成自己鲜明而又独特的风格。
      “这件事情发生后,我很气愤。不了解真相的人,还以为我在冒陈逸飞的大名卖画。”曾浩边说边打开2005年11月《落尘斋藏品》画刊和2006年1月《收藏界》杂志,上面都刊登有《飞天》(92cm×183cm),画中有八个身披彩色薄纱的美女,那是一种完完全全彻底的惊艳,一种神圣的妖艳,或反弹琵琶,或手捏芭蕉扇,或含羞掩面……与2003年7月号《美术》杂志上刊登的《天籁》(200cm×400cm)相比,除少了两个若有若无的人物外,两者构图造型、人物表情和动作完全一样,只是《飞天》的色彩比《天籁》深一些。
      据了解,目前出现的一些临摹假画,都是跟原作极为相似,但缺少某些看不清或不容易处理的细节。
      


      6楼2012-10-0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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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万元卖出《天籁》
        曾浩说,2002年11月,《天籁》在上海“国际艺术博览会”展出过。当时,他与他的经纪人一起带了六幅敦煌飞天系列作品去参展。期间,众多媒体前来采访,有中央电视台和上海电视台等。著名电影演员张金铃、敦煌创作中心主任王无际等还专程前来参观他的作品,受到好评。他们还与他站在《天籁》作品前合影留念。
        参展期间,有许多观众沉醉在《天籁》前,仔细品味和评介。有的观众还三番五次购买门票前来观看,当大家得知《天籁》是他画的时,惊讶不已。一个50多岁的妇女站在《天籁》前,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曾浩说:“年轻人,你讲实话,这幅画到底是不是你画的哟。”他自信地回答:“是!”那妇女依旧怀疑问:“是不是你偷来的?”曾浩笑了笑反问道:“偷来的画敢在这里展出和销售吗?”该妇女自知理亏,冲他尴尬一笑,走了。
        在此次博览会上,他的敦煌飞天系列作品成了一大亮点,一些关于敦煌飞天系列油画的印刷品被签名销售一空。有一家公司前后几次派员暗中关注《天籁》,欲购买收藏。但终因出价太低,被坚决回绝了。博览会结束当天下午,这家公司的老板露面了。原来暗中关注他的是上海王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荣亭先生。
        2002年11月17日下午,董先生一行来到展出现场,与他几经磋商达成了购买《天籁》的协议,双方口头约定价格12万元。与董先生一起来的一位女士对曾浩说:“艺术家,对不起。大家都是搞艺术的,我们花12万元买你这幅画,实在太委屈你了。”曾浩笑了笑说:“没关系,画卖知音。”对方听了很高兴。随后董先生留下一张名片,叫他晚上把油画作品《天籁》送到董先生的办公室。但后来,曾浩发现按名片上的电话打去找董先生是很难的,接电话的是秘书。
        晚上7点钟,曾浩和经纪人一起打的把画送到董先生办公室。董先生热情待客。在验过《天籁》之后,董先生立刻支付了12万元现金。
        临走时,董先生又给他们一张名片,他说按上面的电话号码拨打准能找到他。他解释称,每天找他的人太多,不得已印制了两套名片。
        后来,董先生把《天籁》油画取名《飞天》,悬挂在酒店里,在下面特制一个金属框,并署了作者名,还有“2002年上海国际艺术博览会重金收藏”中英文字样。
        


        7楼2012-10-0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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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意见■
          “该作品已涉嫌侵权”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律师认为,两件作品相比较,相似性较为明显,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作品已涉嫌侵权。
          如果作品是陈逸飞所作,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陈逸飞就涉嫌侵犯了曾浩的著作权,曾浩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困难在于陈逸飞已死亡,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无法对其进行诉讼,可向陈逸飞遗产继承人讨说法;如果作品不是陈逸飞所作,是他人假冒陈逸飞名义所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假冒陈逸飞的人就涉嫌侵犯了曾浩的著作权,曾浩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该作品也对陈逸飞构成了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抄袭剽窃等,既侵害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又扰乱了国家对书刊、音像、演出、广播等事业的行政管理和市场秩序,不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这种行政处罚实际上是由行政机关对侵权人追究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方式有: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和罚款。对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罚款一百元至五千元;对擅自复制发行其作品等行为,罚款的数额标准为一万元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对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罚款一千元至五万元。对此种侵权行为,版权管理机关有权进行处罚。
          拍卖公司的责任,即根据规定《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瑕疵。”这就明确了拍卖行对竞买人的法定瑕疵说明义务。这里所指的“瑕疵”,包括拍品自身的瑕疵和权利上的瑕疵。拍卖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和受到行政处罚。
          《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著作权人有证据证明拍卖人明知拍品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而仍然拍卖时,拍卖人应对著作权人承担责任。
          陈逸飞视觉大师《飞天》涉嫌剽窃曾浩《天籁》这篇搬运完了,
          本来还打算在原文的基础上分行多点,看的没那么辛苦,
          不过我后来懒得分了……


          9楼2012-10-0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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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运
            825万元陈逸飞《飞天》疑为克隆
            位于浦东银城东路的王朝大酒楼店堂中央,有一幅宽3.8米、高2米的巨幅油画《飞天》(下简称“王朝《飞天》”),通过其下方的铜牌可知,这是艺术家曾浩的作品。 巧合的是,在去年红太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简称“红太阳”)在北京举行的秋季拍卖中,也有一件构图与此极为相似的《飞天》(下称“红太阳《飞天》”)上拍,而作品右下方的签名则是陈逸飞,创作时间为2004年。今年的第一期《收藏界》杂志上,红太阳发布“拍卖《飞天》”成交价为825万元。
            但这一理应是爆炸性的大新闻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媒体和业界广泛认可的最高纪录,是2005年12月6日上海保利秋拍中拍出的《晨曦中的水乡》,落槌价610万元,加佣金后的成交价671万元。媒体和拍卖界为何对更早之前的825万元视而不见,却只认可671万元?
            


            10楼2012-10-0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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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面:两画体形悬殊内容相似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日前来到王朝大酒店浦东店,看见悬挂在酒店大堂的“王朝《飞天》”,尺幅庞大。作品是曾浩擅长的敦煌题材代表作,以一位反弹琵琶的飞天少女为核心依次展现,画面右下方有艺术家签名及创作时间2002年。王朝大酒店当班的餐厅经理说,浦东店于2003年8月开张,在开张前的装修时就已把该画作为设计布局的一部分。这一说法得到了王朝酒店董事长董荣亭的证实,他表示自己在2002年11月的艺博会上一眼看中了这幅巨大的作品。据了解,此画的购入价格在10万元以上,这在当时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红太阳宣传资料显示:“红太阳《飞天》”高92厘米,长183厘米,有“2004年中秋佳节,陈逸飞于沪西”的签字,这个时间说明其创作时间晚于“王朝《飞天》”,不存在“王朝《飞天》”临摹“红太阳《飞天》”的可能。
              对比两张作品,“王朝《飞天》”颜色偏暗,而“红太阳《飞天》”则用了更为艳丽的颜色,两幅作品的人物布局和构成细节元素非常相似,但“红太阳《飞天》”比“王朝《飞天》”少了两个人物,分别位于反弹琵琶者的左右两侧。这两个人物在“王朝《飞天》”中只有头部,颜色很暗。据了解,目前出现的一些临摹假画,都是跟原作极为相似,但缺少某些看不清或不容易处理的细节。
              


              11楼2012-10-0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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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红太阳版”拍出天价
                据悉,红太阳拍卖公司进行油画拍卖专场的时间为2005年11月26日,该公司登在《收藏界》上的秋拍总结称:“此次其(陈逸飞)作品《飞天》不负众望,拍品以80万元的价位起拍,……经过30多轮激烈竞价后,方以825万元成交,又一次打破画家本人成交的最高纪录。”
                陈逸飞去世后,其作品上拍一直是国内各家媒体追逐的对象,“红太阳《飞天》”的825万元高价产生之前,陈逸飞作品的最高价是上海崇源《大提琴少女》创下的550万元。
                825万元的成交价显然是个爆炸性新闻,但奇怪的是,这一新闻并未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将“陈逸飞”和“《飞天》”键入网络搜索引擎,只有一个名为“小小书法网”的BBS上有一张图片和简单介绍。


                12楼2012-10-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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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太阳《飞天》”的若干假设
                  从哪里来?
                  假设一:陈逸飞所画
                  “红太阳《飞天》”上注明的创作时间是2004年,这个时候陈逸飞还在世,有机会看到2003年已经公开悬挂的“王朝《飞天》”并模仿。
                  这件《飞天》与陈氏画风格格不入,敦煌题材在已知的陈逸飞作品中也从未出现。陈逸飞的弟弟、知名画家陈逸鸣看到“红太阳《飞天》”的图片后,马上就口气坚决地表示陈逸飞从来没有画过这个题材的作品,“我哥哥没有画过这个类型的作品,尤其不会画别人已经画过的内容。”
                  但红太阳拍卖公司的董事长方宇兴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则说:“陈逸飞的亲弟弟也不能证明陈逸飞没有画过这张画,难道他弟弟从陈逸飞出生到去世之前每天都跟他在一起吗?没有!他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陈逸飞没有画过这张画。”
                  假设二:曾浩所画
                  将曾浩和陈逸飞的名字一起在百度上搜索,“中国美术家”网站的BBS上有一张图片,构图与陈氏作品《大提琴少女》相似,图片说明为“曾浩临陈逸飞作品”。这或许可以说明曾浩对陈氏画风的认可与仰慕之情。
                  如果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艺术家将自己的一件成熟作品重新画一幅,署名像陈逸飞这样红得透顶的大家,将之送拍,在时机成熟时并就此事上诉、**的话,虽然获得赔偿的可能不大,但受到的关注肯定不少,名不见经传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全国闻名。
                  假设三:第三者所画
                  某个造假者为了巨额的经济利益,模仿了“王朝《飞天》”的画面,并署上陈逸飞的名字,将其送拍,从中牟利。这种可能性相较前两种来说比较大。但同样存在疑点的是,通常的造假者都是模仿著名艺术家的典型风格作品,这样更容易出手,而不是以风格大相径庭的作品充数。
                  


                  13楼2012-10-0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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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太阳”做过这些买卖
                    ●在2005年初红太阳迎春拍卖会上,两件被称为从 清朝宫廷 流散海外多年的珍贵文物―――乾隆万福吉祥灯 和 宋徽宗《桃竹黄莺卷》 分别以6600万元和6116万元的价格成交,刷新了当时国内单件艺术品拍卖的纪录。
                    但据《北京晨报》报道,2004年中贸圣佳拍卖公司曾以9.2万元拍卖过一件 宋徽宗款的《桃竹黄莺卷》,该画和当事公司以6116万元拍出的画作不但在绘画内容、质地上“完全一致”,就连画卷上的一些褶皱、墨迹、修补痕迹、印章位置都完全一样,甚至连缺口、污渍等4个细微之处也一致。
                    ●2005年春拍,该公司拍卖陈逸飞遗作《六吉图》以605万元的高价成交,据称是创了陈逸飞作品最高纪录,但此纪录一直未受到业界认可。
                    ●2005年秋拍,红太阳拍卖公司上拍11件刻有文字的古象牙,据介绍,“这11片象牙上的文字具有西周时期文字的典型特征。甲骨文字形不规范且多方笔,极难辨认,而‘象牙文’则‘构架完美’,是比较成熟的文字。”这批象牙的成交价为6380万元。此前,国内没有同样物品的拍卖纪录,可作为参考的是,2004年上海崇源春拍中拍卖过20片甲骨文,成交价为5280万元。
                    


                    15楼2012-10-04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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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运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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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是
                      怀疑《读者》第九期文章《生命的面积》抄袭田维《花田半亩》的
                      不知道该不该发?


                      16楼2012-10-0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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