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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敬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
我们是安徽省舒城县,县内农村客运班线经营业主(计257辆).
从90年代开始,我们这些农班业主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付出,方便了城乡人民群众的出行。同时也为我们自己找到了一份养家糊口的稳定职业。
实行燃油税费改制后,国家对县内农村客运班线车辆进行燃油差价补贴,使其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方便出行服务,然而,就是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却给我们舒城全体农班车主带来了灭顶之灾。
2012年,舒城县县政府和交通局搞到一个公交试点项目,此项目的配套资金只能建立公交车辆设施,后续保障资金要舒城县地方财政自己解决 ,由于舒城县经济一直不发达,财政收入有限,无力承担办公交的后续保障资金和运营亏损。为了办好这个“形象“工程,舒城县县政府和交通局就想到了国家对我们舒城县农班客运车辆的燃油差价补贴款。所以为了得到这笔油补款,舒城县县政府和交通局不择手段,采用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强迫我们签订所谓收购经营权协议,并于2012年12月26日将全县250多辆正在营运的农班客运车辆连同相关有效证件,一同强制收缴。并对我们谎称:“这是国家新近出台的政策。”至此,我们250多位车主,也就是250多个家庭近千人口在冰冷的寒冬失去了生活来源。
由于新成立的公交公司在管理上的欠缺和经营模式不适应农村客运班线运营的需要,反而导致了群众乘车难,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我们舒城县全体农班车主对舒城县政府和交通局不择手段非法剥夺我们经营权 并准备利用我们农班客运车辆的名义套取国家专项农补资金的行径表示极大的愤慨!并依法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一直未果。万般无奈之下,只有恳请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为我们舒城县全体农班车主依法主持正义,维护我们合法权利。对那些不切合实际,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损害人民群众和国家利益的行径予以严惩!
为盼!
申诉人:舒城县全体农班客运车主



1楼2013-01-07 19: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