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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内容是广泛的,文化课,音乐,舞蹈,美术,还有武术。
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每天,都有很多很多的肉吃。
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家里,有李李吉这个人。
  他是我的天敌,正如我是他的天敌。
每天放学回家,不论我躲在哪个旮旯,钢琴下,窗帘里,草丛中,他都能揪住我的辫子,将我给拖出来。
“小叫花子,看见你就烦。”这是他的口头禅。


来自Android客户端56楼2013-01-2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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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奇怪,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他每天还要费这么大的力气将我揪出来呢?
    想了很久,真相只有一个--李李吉犯贱。
    我有多讨厌李李吉,就有多仰慕李徘古。
      他对我很好很好,虽然那种好,就像是对待心爱的宠物,从不打骂,有空闲时,便摸摸我的脑袋,以亲昵的姿态。
      每当他这么做时,那一天,李李吉就会欺负得我更厉害。


    来自Android客户端57楼2013-01-2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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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每一次,我都会还手,可随着年龄的增大,男女力气的差异也越见明显。
      在和李李吉的打斗中,我开始占下风。
      在接连一个月脸上都挂了彩之后,碧姨开始传授我绝招。
      那一天,当李氏兄弟都去上学后,我被碧姨叫到了泳池边。
        她穿着大红的比基尼泳衣,更映得肤白胜雪,在碧清的池水中,她像是一条美人鱼般灵活地游动。
      我蹲在池边,边吃着烤肉,边看着水面上倒映着的自己的影子--右眼淤青,左腮肿胀--都是被李李吉给打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58楼2013-01-2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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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姨游够了,从池中上了岸,出水的刹那,清澈的水流在她身体表面覆盖出了一层衫衣。  她的美丽,足够刺瞎人的眼睛。
        披上佣人递来的浴巾,碧姨躺在沙滩椅上,闲闲地问道:“想报仇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点头点得差点没把脑袋给摇下来。
        “知道你打架为什么会输给李吉吗?”碧姨戴上墨镜,吸着鲜榨的橙汁。
        “那是因为……”我十分肯定地说道:“我肉吃少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9楼2013-01-2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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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姨:“……”
          我的答案并没有得到碧姨的赞同,她的意思是:“之所以会输,那是因为,你没有使用女人的武器。”
          见我面露疑惑,碧姨为我做了示范:她优雅地站起身,两条纤细长腿张开,双手交握,开始慢悠悠地,极尽媚态的做着伸展运动。
          而双臂间的两个白嫩圆球,则在挤压下不断地移动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60楼2013-01-2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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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它们向左边倾斜时,正在修理树枝的园丁从树上摔了下来。
              当它们向右边倾斜时,正在喂狗的佣人将自己光秃秃的手指伸给了狼狗,并被毫不客气地咬了下来。
              当碧姨弯腰,两个圆球显露出最大程度的性感时,泳池边站着的四个面无表情身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酷得不行冷得不行的保镖们的鼻孔中“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地喷射出八道血喷泉。
            碧姨不费吹灰之力,便让方圆五里之内血流成河。


            来自Android客户端61楼2013-01-2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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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目瞪口呆外加万分的敬佩。
              碧姨袅袅婷婷地返回沙滩椅上躺着,风情万种地掀动了一头长卷发,总结道:“这就是女人的武器--胸器,有了它,你可以征服一切男人,以及享受他们辛苦打下的江山。”
              我低头,看着自己那一望无际的平原,觉得如果用这个胸去袭击李李吉,很可能反被他打得四肢骨折。
              “你现在还小,所以这个武器暂时还用不到,刚才给你的示范,只是为了让你明白,跟男人斗,不一定非要拼力气。”碧姨拍拍手,叫佣人拿来一个精致古典的梳妆盒,道:“这,才是你现阶段需要的东西。”
              我怀着激动忐忑好奇兴奋食欲不振排便不畅的心情打开了那个梳妆盒。


              来自Android客户端63楼2013-01-2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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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看见里面的东西时,我愣住了--那是一块二十厘米长,十厘米宽的鲜红欲滴的坚硬得杠杠的板砖。
                我将其拿在手中,掂了掂,觉得非常顺手,仿佛和它上辈子就认识似地。
                碧姨艳红的嘴唇中轻轻吐出一句话:“看见脑袋,就往死里拍。”
                  当天,李李吉的脑袋就被我的板砖给砸开了花。


                来自Android客户端64楼2013-01-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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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点 不欢其人(七)
                    从那之后,我便整夜整夜地背着一个小挎包,里面,就装着我那相见恨晚的板砖。
                  只要李李吉敢对我动粗,我马上拿出板砖,照着他的脑袋瓜子给砸下去。
                  经过几次开瓢之后,李李吉也拿起了自己的武器--花剑。
                  毕竟他练花剑练了多年,说实话,有剑在手,我打他不过。
                    不过幸好,那花剑虽然厉害,可携带不便,所以并非每次打架时,李李吉都能将剑带在身边。
                  所以,有剑的时候,就是我被他拿着花剑追得满屋子乱窜,没剑的时候,就是他被我拿着板砖追得满屋子乱窜。


                  来自Android客户端65楼2013-01-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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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板砖攻击术,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我可以准确地控制力度,选择让我拍的人晕倒或者眼冒金星或者自动吐出银行密码。
                    我不仅可以近距离攻击,还可以将板砖抛出,准确地击中十米内敌人的任何要害部位。
                    这些,都是在多年与李李吉的浴血奋战中练出来的。
                    有变化的不仅是我的身手,还有我的身体。


                    来自Android客户端66楼2013-01-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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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开始发育的时候,碧姨总是让佣人给我炖猪蹄,还有木瓜炖牛奶,在这样猛烈的食疗攻势下,当我发育完成时,我的胸部,成功地晋级到了D罩杯。
                      我青出于蓝地,有了一对比碧姨更好的胸器。
                        但我还没使用过这对凶器,我的意思是,对付李李吉,我那纯熟的板砖功绰绰有余。
                      岁月在碧姨脸上并没有留下多少痕迹,只是她的美,不再那么刺目,而变为一种沉淀,看似淡了,实则更为浓烈。


                      来自Android客户端67楼2013-01-2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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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封不是个善茬,外面有数不清的情妇,但他放在家里二十年的,只有碧姨一人。
                        所以,碧姨是个尤物,一个有智慧的尤物。
                        而岁月,也给了我一些东西。
                        镜子里的我,不再是瘦骨嶙峋面黄肌瘦头发枯黄稀少的小女孩。
                        碧姨每天都让我用牛奶泡浴,所以我的皮肤白皙透亮。
                        34D,24,35--柔软的浑圆,坚实漂亮的腹肌,挺翘的圆臀,纤长笔直的双腿--全是常年运动的结果。


                        来自Android客户端68楼2013-01-2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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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姨说,我是漂亮的,我的脸原本应是带着寡淡,纤细的清秀,然而那双眼睛却点亮了整张脸。
                          我的眼睛,细长清新,眼尾仿佛要扫入鬓角中去,看人时,因为懒惰,并没有用什么力气,然而却给人妩媚与邪气的感觉。即使没画眼影,周围的一圈,仿佛也有着隐隐的桃花色泽。  我的鼻子,纤瘦挺翘,鼻梁处有个小小的凸起,按照碧姨的话来说,是个不好驯服的主。
                          我的唇,线条分明,略显得薄了些,但我喜欢,因为比较省唇彩。
                          我最讨厌的,是我的额头,虽然光洁圆润,但太大,太饱满,我总是用刘海将它遮住。


                          来自Android客户端69楼2013-01-2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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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碧姨喜欢,她说这样的额头是做大事的人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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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个不可告人的野心,就是成为李徘古的女人。
                            我有点雏鸟情结,碧姨和李徘古就像是我破壳出来看见的第一对男女。


                            来自Android客户端70楼2013-01-2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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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姨是第一个对我好的女人,所以我发誓,会永远保护她,爱戴她。
                              而李徘古是第一个对我好的男人,所以我发誓,要爱他,诱惑他,吃下他。
                              但这个野心似乎比一口气吃完十斤肉还要难以达成。
                              李徘古对我很好,但同时,他对其余的女人也好。
                              从他十七岁起,我便时常看见他带着女人到他的房间里去。


                              来自Android客户端71楼2013-01-2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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