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食货志》,凡三千余字,对散见于旧史的辽朝经济情况进行了整理,概述了辽朝二百余载经济发展历史,虽不免有所漏缺,然亦可观其大貌。读《食货志》,略作随想若干,录于以下。一,重视农业的草原帝国契丹源出东胡,立国塞北,是典型的游牧渔猎民族(畜牧政渔以食,皮毛以衣)。加之辽太宗灭晋以后,驻扎中原之契丹军兵皆不给配发粮草,需以“打草谷”供应军需(「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辽史·兵卫志上》)。这些都给世人留下了契丹不事农耕,农业落后的印象。《辽史·食货志》(以下简称《食货志》)也记载:“(契丹旧俗)马逐水草,人仰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 辽初农业落后,大体可能也是实情。但是契丹统治者却相当重视农业,《食货志》将辽代重农政策追述到匀德实时代,说他“喜稼穑,善畜牧,相地利以教民耕。” 耶律阿保机巩固帝位后,也实行了“弭兵轻赋,专意於农”的举措。辽太宗对于中原的统治虽然是失败的,但在辽地却有“劝农桑,教纺绩“的善政,证明辽朝并非单纯依靠游牧经济和战争掠夺立国。辽朝建国以后,原有的游牧渔猎经济完全不能满足庞大国家机器的要求,辽初契丹兵以“打草谷”的办法补充军粮,恐怕也是粮食不敷国用的体现。因而辽朝贵族对于农业经济对于国家之重要性有着相当清醒的认识,《食货志》中载:辽太宗找大臣问军国要务,大臣们说“军国之务,爱民为本。民富则兵足,兵足则国强。”,辽太宗听罢,便“戒敢有伤禾稼者以军法论”。辽军每次南伐,路过幽州,“不得久驻,恐践禾稼”(《辽史·兵卫志上》)即是明证。辽朝先灭渤海,后取幽云,获得大片农耕地区。经过苦心经营,到辽景宗时,辽朝农业经济实力已相当雄厚。对此《食货志》中有”保宁七年,汉有宋兵,使来乞粮,诏赐粟二十万斛助之”的记载。照此粗略推算,仅契丹这一次对北汉的粮食援助数额,就相当于北宋仁宗朝苏州田亩六七年的两税收入。北汉亡国时有户口三万五千户,按平均每户五口人,平均每人每天口粮1.5升计,估算下来,这批援助粮食大约够北汉全国军民两个多月食用。可见地瘠民贫的北汉之所以能与后周,北宋周旋近三十年之久,除了依靠契丹的军事援助外,契丹的经济援助也是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