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事件
5月24日,下午约1点半过后,同住在神户市的少年B(土师淳)在前往祖父家途中,与认识的少年A偶然相遇。
当时少年A正寻找犯案目标,少年A认为比自己年少的少年B(11岁)较容易杀害,因此少年A以“有蓝色的乌龟”为由将少年B诱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绳子将少年B勒死,并将少年B的遗体隐藏在该处后离开。
少年A再到案发现场将少年B的头部割下,并放入事先准备的胶袋带走隐藏。
土师淳的头颅是在当月27日早上6时35分左右,被一位校工在神户友丘中学的正门前发现的。
现场情况极为蹊跷,门边,挂着校名牌的水泥矮墙上留下了一滩直径约10厘米的血迹,而实际上头颅被发现的一小时前,一位83岁的老太太清晨散步时,曾在离正门3米远的地方发现了这具头颅,也就是说,包括被校工发现的现场在内,小淳的头颅被人挪动过三次。
据第一线的警方人员分析,犯人当初打算将头颅置于较容易引起路人注意的矮墙上,但固定得不好,于是又将头颅转移到离正门3米远的墙角,
但见那位似乎看到头颅的老太太没有什么反应,于是干脆将头颅直接挪到正门口并悄悄潜伏在附近,直到确认有人发现后才离去。
案发后的调查中也有目击者反映,当天清晨5点多,曾看到校门附近停着一辆一直打着火的小轿车,车内纱窗紧闭,形迹可疑……
孩子的头部上方留下了被猛击过的痕迹,根据司法解剖分析,头颅与身体的切断面间的肌肉组织整齐,而骨头受到的损伤远远大于肌肉组织且凹凸不平,犯人显然是先用很薄的利器分割,然后再使用了锯子等工具。
犯人将头部切锯下来后还肆意蹂躏,将受害者死不瞑目的双眼合闭,用利器从上眼皮往下眼皮划上一个“×”,更为残忍的是将死者的嘴唇向两耳方向划开一个约7厘米长的裂口(口子),然后将一封致警方的“挑战书”折叠塞了进去
而在少年A后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更是指出,当时少年A曾向遗体**及在遗体的面部割开伤口以饮其血。
图为被害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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