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生活了5年的时间,有点想父亲了,也有点想朋友了,读完高中以后,便放弃了美国大学的学习机会,又一次屁颠屁颠地回来了。跟着我回来的还有一个小跟班:Kills 他是我在美国认识的帅哥,而且,他不是“长毛”,而且中文说的最标准了,你知道不,在异国他乡碰到一个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的洋鬼子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泪奔~~~)
对了,都忘记说了,到美国后,我就开始拼命地减肥,于是到高中以后,真的是一副魔鬼身材,排队追我的人,都快排到中国去了(自恋的自己都恶心了),Kills是特别的,但我说不出他到底特别在哪里……
这次,我打算回国,他主动和我一起走,并且要我发誓养着他?!╮(╯▽╰)╭,没办法,谁让他是我的小跟班呢!
“Janary,待会儿会有人来接我们吗?”我和Kills提着大包小包,大步迈出机场。
“谁知道!没有接的人,你就和我走回去,走个两、三、四个小时总会到的。”
“唉~~~~~~~~~~~~~~~~”他一阵吼叫。
一回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