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沈力)2013年3月4日20时许,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312国道与龙升工业园2号路交叉口发生一起抢劫强奸案件。龙升***王村案件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现场了解到,受害人金某于当晚独自一人在路边行走,这时一个满身酒气的骑一辆摩托车男子看到周围无人,顿时心生邪念,主动上前搭讪,问金某是否一起乘坐,金感觉事情不妙撒腿就跑。在遭到拒绝后,男子又追上了金亚君,将其推倒在路边的排水沟内,使用暴力,同时用语言威胁金某,企图对其实施强奸。
后因金某反抗激烈,男子未能得逞。在其逃离现场时,将该金身上的手机、现金、购物券抢走。
案发后,龙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3·4”案件侦破小组。经过半个月的艰苦摸索、排查、搜集证据,专案组确定李某为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后在市局刑侦支队的指挥协调和技侦支队的大力配合下,于3月19日晚在镇平县遮山镇罗庄村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后经审讯,李光同对其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现场了解到,受害人金某于当晚独自一人在路边行走,这时一个满身酒气的骑一辆摩托车男子看到周围无人,顿时心生邪念,主动上前搭讪,问金某是否一起乘坐,金感觉事情不妙撒腿就跑。在遭到拒绝后,男子又追上了金亚君,将其推倒在路边的排水沟内,使用暴力,同时用语言威胁金某,企图对其实施强奸。
后因金某反抗激烈,男子未能得逞。在其逃离现场时,将该金身上的手机、现金、购物券抢走。
案发后,龙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3·4”案件侦破小组。经过半个月的艰苦摸索、排查、搜集证据,专案组确定李某为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后在市局刑侦支队的指挥协调和技侦支队的大力配合下,于3月19日晚在镇平县遮山镇罗庄村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后经审讯,李光同对其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