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银行存款” 等账户。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例5-2】甲工业企业2010年1月1日从乙企业购入60 000股股票,并准备长期持有,从而拥有了乙企业5%的股份。每股买入价为5元,另外,购买该股票时支付相关税费3 000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借:长期股权投资(60 000×5+3 000) 303 000 贷:银行存款 303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