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3吧 关注:8,383,877贴子:464,471,605

回复:【军爷X马(才不说是什么马)...BL向同人文】枕骨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求布个HE阿


IP属地:美国来自手机贴吧115楼2013-04-19 17:18
收起回复
    我也有这本书诶 (>^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6楼2013-04-20 16:20
    收起回复
      我是来看图的


      IP属地:江苏117楼2013-04-20 17:18
      回复
        说好的HE呢!!卤煮大骗子!!


        IP属地:美国来自手机贴吧118楼2013-05-06 18:49
        收起回复
          镇楼太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9楼2013-05-06 23:24
          回复
            为啥还没有番外!mm


            IP属地:美国来自手机贴吧120楼2013-05-12 01:14
            回复
              答应了写番外,但俺的尿性一般是马完贴子就忘了回头看了,所以没想到真的有个妹子在等这个坑爹的番外,感觉又可以爱了【卤煮已成泪人】
              边【自绝经脉】边说.....这个番外还没有写完,然后想了两个版本,一个严肃版一个恶搞版,第一个写了一半,还剩一半
              ============================================================这是未完的正常版===
              天宝十四年。
              是夜,有月,无风。
              “我是为这天下百姓收的江山,为天策府守的江山。”
              李狗蛋在天策府内的亭子中喃喃道。
              他拿着酒坛倒了一杯酒,却又不喝,只攥在手中。“我在洛阳认识过许多游侠,我曾与他们喝酒喝得很痛快,你好像是我认识的江湖人中最怪的一个,你应有了新的朋友陪你走江湖,我也很多年没有记起你,我不知道怎么在战前想起你来,也许你真的是很怪,你这样的人,让人忘记也不容易。”他将杯中酒饮尽.
              相识便算得缘分,何况还是在大漠,所以为了这一场相识,少不得要喝一点酒,非常普通,也非常烈的酒,这种酒饮起来才比较有味道,粗犷豪气的味道。
              他就要赶赴洛阳,探敌情,再辗转去长安。
              长安要守住。
              “我为这天下百姓守的江山,为天策府守的江山,不是为你。”
              “大唐的风景这么好,你一定没有看够,我将这江山守住了,你也能好好的看看这些山水,是不是?”他扔了酒杯,拿起坛子饮了一口,随即也丢掉。
              他不想真的醉卧沙场。
              “沈骨......我已有了最利的兵刃和最快的马,我......定将那反贼杀得片甲不留,大唐的山水......那些山水,怎么能看得够?怎能让与他人?你......你去过七秀坊的小村子没有?特别安静的一个小村子,你看久了大漠黄沙,大约会很喜欢,江南的温山软水,特别养人,还有...万花谷,世外桃源似的,站在那棵花楹树上就能看到一片花海,啧啧,那么多的花朵,你见过没有?华山呢......华山上全是雪,终年不化,有什么花木也全给遮了......可是啊,登上山头那景色就不同了,风雪直直打在面上,特别的......”他说着,却又忽然沉默。
              沈骨。
              你并不是我第一个朋友,也并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与你遇见的也非常普通。
              这一生要看的山水太多,遇见的人也太多。
              少不得的,会忘记呀。
              初见你枕骨而眠,如今我枕戈待旦。


              121楼2013-05-12 23:16
              收起回复
                @四月格子衫
                @VOICANOMARX 泪眼朦胧看!!!


                126楼2013-05-19 00:25
                回复


                  127楼2013-05-19 00:25
                  回复
                    镇楼图点赞!
                          ---请叫我OT小王子。OT15W次不腰疼!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128楼2013-05-19 00:26
                    回复
                      应召唤而来……我先酝酿一下在想想怎么说……真是……


                      129楼2013-05-19 18:44
                      回复
                        写完没耐心再看了,我朋友说许多地方都读不通,就改了下。。。
                        ----------------------------
                        天光未亮,他已收拾好行装。天策府的人向来不会耽误时间。
                        策马疾驰,周遭景物眨眼间已落后数尺,长风猎猎在耳畔掠过。
                        抵达洛阳,再从洛阳向长安行。
                        起先景致如往,渐行渐远,渐渐荒芜如废墟,再行数里,远远见得一个小村落,于是不由得抬起头看了看。他这一方的天幕晴的很,而村落上方当是炊烟袅袅的,这里已尽是灰黑烟雾。
                        是同一片天幕。
                        他策马向前。
                        燃烧房屋的毕剥声入耳,烟雾愈发弥漫,一旁站着十余个着了铠甲的军官,皆是狼牙军,有人抱着手臂,面上露出餍足的神情,就像是,刚饮了半坛特别醇的好酒,酒意微醺时又看到一位十分美的佳人,那种情景无论谁都会忍不住觉得餍足。
                        但这些军官面前的是燃烧房屋的烟焰。
                        那么这时候他们面上的餍足,无论谁都会忍不过去。
                        马蹄声止,马儿长嘶一声,军官们不禁转过头来。
                        好一匹马。他们第一眼望去,就忍不住心下惊叹。
                        第二眼,他们就看见马上年轻的男子,银甲红袍,雉冠轩昂,马鞍上红线绣着一个天字,正是天策府的标志。
                        是天策府的人。
                        抱着手臂的军官眯起眼睛打量着眼前的人......天策府?穷途末路的东都狼?
                        他忍不住轻笑出声,对眼前这个天策说道:“你瞧这焰火,好看吗?”
                        马儿被烟焰熏得打着响鼻,马上的年轻人看着这片燃烧着的村落。
                        军官瞧着他不动声色,有些不耐,不是都道天策府的人向来爱多管闲事?这只看似落魄的东都狼,看起来倒像是识抬举。
                        识抬举的人向来教人觉得愉快,也教人觉得无趣。
                        李狗蛋终于出声道:“真正好看的焰火,并非如此 。”他认真的盯着那个军官,眉宇微微蹙起。
                        他这话引得狼牙军笑得愈发放肆。
                        李狗蛋不动声色看着他们笑,似乎在耐心的等他们笑够了,再也笑不出时。
                        笑声掺杂在火焰燃烧的毕剥声中。
                        灰黑的烟雾升到空中,如往日炊烟一般的姿态。房屋仍在燃烧,燃烧声衬得周围尤其的静,也衬得笑声尤为的刺耳,尤为的让人心里不舒服。
                        军官在停不住的笑中开口道:“哈哈哈,那你,你说,真正好看的烟火是什么?倘若指那长安城,哪一天我们安大人高兴了,也敢烧他一烧,让兄弟们赏个乐子,哈哈哈哈你说,那岂非是顶好看的焰火?”
                        李狗蛋仍旧直直盯着他,轻声道:“不是。真正的好看的,令人惊艳叫绝的焰火,是......将安禄山的白骨在火中炙烧,那样的焰火,必定引得长安万人空巷,是不是?但今儿个似乎无法做到了,不过,你们这几位的,也凑活。”
                        话音未落,马儿长嘶一声,嘶声未止,他长枪已至。战八方,断魂刺,裂苍穹,他凝神看着,忽的从马上跃下,长枪一横,破风穿云。
                        枪如奔雷,势如闪电,一套枪法下来,伴着惊呼声与惨叫声,血色泼入火焰中,毕剥作响。
                        血液顺着枪尖滴下,招式又紧接着向另一人逼去。


                        130楼2013-05-19 23:31
                        回复
                          一战八方掠如火,一刺断魂天下红。龙穿入云裂长空,枪划九天势破风。
                          长枪挥舞间招招杀机,他虽身着铠甲,却也避免不得狼牙军官手中兵刃,铠甲总是有抵挡不住的地方。
                          兵刃划过,血染上红袍。他咬着牙,也顾不得拉开与敌的间距,只招式一次次挥去,招招携着杀机。
                          燃烧的火焰仍未熄灭,李狗蛋的眼睛已杀红,双手也已僵的不知痛,对面的狼牙军似也被他的气势骇到,虽仍未死,却也将近力竭,苟延残喘了,这时忽地听见骏马长嘶声,纵是沉浸在杀意中的李狗蛋也不禁回过头去......这马嘶声太熟了......像是他的马。
                          那的确是他的马,只是马身上那个人此时并不是他。
                          同样着铠甲,马身上的人,是个狼牙军官,这时似乎觉察到他已发现,狼牙军官匆忙将一截兵刃插进马身,马嘶声又起,马儿禁不住疼痛,向远方疾奔而去。
                          他一分神,其余几人的兵刃却又至,他吃痛,顾不得爱马已失,重新投入战局。
                          这一番厮杀,他一人对狼牙十余人,不说那伤势,力气也早已用尽,他横枪抵御,抵御....抵御得了多久?待守如山与啸如虎也支撑不住,火中炙烧的,还不得是他的骨?正思索间,却又忽的听到骏马长嘶。
                          他的马回来了!
                          他摆脱开狼牙军的招式,听得马蹄声已至他身后,回身任驰骋......他只觉浑身热血又已燃起。
                          雉冠轩昂,傲血战意。
                          又一套枪法下来,破坚阵,龙牙出,血色重重泼进将要熄去的火焰中,毕剥作响。
                          他的力气早已用尽了。敌方已灭,他不自觉的松开枪身,跌落下马,仰面倒在地上,剧烈的喘息着。
                          这是洛阳的天幕。
                          同许多年前,已经不太一样了。
                          灰黑的烟雾已将要散去,他听着渐小的燃烧声,疲倦的闭上眼睛。
                          战乱,真的要开始了。待呼吸喘匀,力气也恢复一些,他又缓缓睁开眼睛,打算拿水处理一下伤口。
                          起身时却忽然的怔住......那不是他的马匹,不是他那匹踏炎乌骓,他以万金购得的,他以为去而复返的踏炎乌骓。
                          那也是一匹黑色的马。黑色的,身上却有着白骨般纹路的马。如果在浓重的夜色中看去,大约会让人以为是一架白骨。
                          他认得这匹马,那是......闪电。
                          他站起来抚了抚那匹马,他并不明白为什么它会出现在这里......方才他急着杀敌,的确是没有细看是什么马。
                          半饷,他轻声道:“好像是很久以前,有那么一个人跟我说,他说,你很适合我。”
                          村落已成废墟,焰火终于要熄去。
                          他抬头望着通往长安的那条路,已是九月,草已枯黄,长长的路径,了无人迹,再远一些,便被树枝遮挡,望不到尽处。
                          这路,太远了。
                          “那个人说,你很适合我,我如今也有那么点觉得,路太远,陪我走吧。”


                          131楼2013-05-19 23:33
                          收起回复

                            首先要两眼泪汪汪一把握住妹子的小手,你终于把番外写出来了啊!!!!!!!
                            然后是对文的评论:(略抠字眼啊……妹子其实我写评论更多的时候是自己在意淫……)
                            还是我很喜欢的古风,姑娘的文字保持了一贯的超强代入感,仿佛这不是一个建立在网游背景的故事,而是曾经的历史。
                            李狗蛋重复了几次“不是为你”,但越是强调不是就越是显示了在意,大敌当前黑云压城之时,最后不能忘怀的就是你啊,“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我们快乐的时候往往不能想起那些对我们很重要的人,然而受伤了、害怕了、痛苦了,我们能想起的只有他们。李狗蛋在踏上危险的旅途前,想起的就是沈骨。
                            同时,我们再去关注有了“最利的兵刃和最快的马匹”,身边却独独没有那“最烈的美人”。我感觉从军多年,李狗蛋不见得没有火烈美人喜欢,是不是正是因为沈骨,这位美人存在的空间就消失了呢?其实不管是正文还是番外,对于沈骨的描写都让我感觉跟“烈”沾不上边,他是妖异的、诱惑的、神秘的、清冷的,但绝不是李狗蛋曾想过的火辣。也许遇见了沈骨,他对于爱人的标准突然毫无意义,他爱的,就是沈骨的样子。因为一个人符合我的标准而爱他是低层次的,为了他而改变自己的标准才符合爱情的狂烈与无逻辑。对狗蛋而言,可能真的是“一见沈骨误终身”吧,再热辣的美人也都无法吸引我的视线,因为我的世界已被你彻底填满。
                            还有他对于七秀坊万花谷和华山的描述,“你没去过有”和“你见过没有”以及随后的描述都是暗示李狗蛋认为沈骨没去过。为什么他潜意识里有这种想法?因为他不希望沈骨去过,因为他希望能与沈骨把臂同游,希望那些低柔春水之畔、旖旎繁花之海、高冷白雪之巅都是他和沈骨相携的身影。不能是沈骨自己去过,更不要是和其他人一起去过,我希望这些美丽的都是我们在一起的见证。
                            对李狗蛋来说,沈骨“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朋友,甚至相遇都是普通的,但这么“不特殊”的沈骨被他记住这件事本身就已是十足特殊。那么多的路,那么多的人,我却偏偏遇到了你,记住了你。
                            然后就是转向了安史之乱的社会描写了,没有从正面写百姓的苦难和军队的伤亡,但叛军的餍足从侧面将其凸显,破坏者越满足,受害者越痛苦。姑娘虽然对于叛军的描述没有什么贬义词汇(例如常见的油头肥脑之类),但正是描绘的词语越美好,就越反衬显出真实情状的悲惨酷烈。让这些叛军露出饮了好酒、看了美人一般姿态的,是百姓的死亡和毁灭的火焰。炊烟这种充满温情的意向在此处与未曾出现的死亡直接对立,极端矛盾使想象力迅速补出比作者的笔所能描述的更残酷的画面。这火,炊烟一般的姿态,却是吞噬性命的坟冢。家的温情与死的冷酷强烈对比,而凶手的狂欢在这一刻是氛围渲染到极致,毋须多言,盛唐气象大限已去,烽火连天、鲜血斑斑、尖叫哭泣的人民、猖狂大笑的叛军……足矣。
                            战斗过程没什么好说的,非常流畅,非常大气,火焰燃烧的过程暗示了战斗的节奏,这部分只需两个字足以评论:过瘾!踏炎乌骓的远去使节奏绷紧,闪电的到来,绝境的生机,终于熄灭的火焰,不得不说非常精彩。战斗结束,疲惫的军爷看见了闪电,想起了那句“有一匹马叫闪电,他适合你”,这时候,也应再次想起了那个向推荐这匹马的人吧?
                            万金购得的踏炎乌骓没有复返,忠诚的闪电却不请自来救其于危难之中,经历沧桑,李狗蛋终于说出“我也觉的你有点适合我”。我感觉,这其实也是再说他和沈骨的感情吧。最开始军爷对沈骨是被吸引了,是爱着的,但并没有那么深;总以为可以有“更烈的美人”,却不知不觉间已是情根深种,再好的美人都无法入眼;只是不能承认,承认了就是将过去的自己否定了,只能说也不经常想你来掩盖。但危难之际的不离不弃,还是让他承认了,飘荡四海之后,你就是我最想要的、念念不忘的归宿。
                            虽然曾经走失,但甚幸终未错过。


                            133楼2013-05-19 23:50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