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如果1盎斯金、1吨铁、1夸特小麦、20码绸缎是等量的交换价值或等价物,那末1盎斯金、1/吨铁、3蒲式耳小麦和5码绸缎就是根本不等量的交换价值,这种量的差别是这些物品作为交换价值所能具有的唯一差别。作为不等量的交换价值,它们代表较多或较少的、大量或小量的简单的、同样的、抽象一般的劳动,即构成交换价值实体的劳动。试问,怎样衡量这些量呢?或者,不如说,既然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的量的差别只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的差别,那末这种劳动本身的量的存在究竟是什么呢?正如运动的量的存在是时间一样,劳动的量的存在是劳动时间。假定劳动的质已定,劳动本身的持续时间的长短就是劳动所能具有的唯一差别。作为劳动时间,劳动用时、日、周等自然计时尺度作自己的尺度。劳动时间是劳动的活的存在,与劳动的形式、内容和个性无关;它是作为量的存在的劳动的活的存在,同时带有这种存在的内在尺度。物化在各种商品使用价值中的劳动时间,是使使用价值成为交换价值因而成为商品的实体,同时又衡量商品的一定价值量。包含同一劳动时间的不同使用价值的相当量是等价物,换句话说,一切使用价值,在它们包含的已支出的物化劳动时间相等的比例上,都是等价物。作为交换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