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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5-26 14:54回复

    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 龚云飞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约谈后留影


    4楼2013-05-2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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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李庄案确实是一个强权蹂躏法律的构陷案件,根本无法对李庄定罪。作者:大中华律师
      天理昭昭,再没有为了一个私欲的目的,而滥用职权故意陷人入罪更卑鄙的事了。李庄没有任何犯罪,他确实是无罪的。李庄只为办一个案,去重庆三次,前后五天,只见了龚刚模和他的家属,准备取证,什么事也没干,庭也没有开、证也没有取,就被重庆抓起来判了一年半;这次重庆又查了一年四个月,查到了辽宁,查到了上海,说是接到了举报,这是骗三岁小孩的。他们真有不满,为什么不早在辽宁、上海举报?怎么重庆警察一到就都“觉悟”了,象打了鸡血一样齐齐举报?全国那么多当事人,都没有举报律师的,为什么到重庆警察手中,重庆的龚钢模、辽宁的徐丽军都会成了举报人?公安把人关回到看守所,不让见律师、见家属。如果李庄稍有一点污点,只要有一点定罪情节和理由,重庆公检法,在一个权力的操纵下,这次都不可能放过他。任何网民、大牌律师都救不了他。任何高层也不会为他发声。江北检察院也不会这样高尚。这次撤案,是实在找不出李庄的任何问题。一些网民说李庄是一个经得起查的、非常为当事人尽职的优秀律师,这是事实。北京那些不但不帮助李庄,反而跟着重庆的说法,在第一季中围剿李庄、切割李庄、以视自己清高的所谓“高尚律师”,真该好好反思自己的判断力。


      15楼2013-05-26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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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改革圆桌论坛》上的即席演讲(助理根据录音打印)作者:李庄
        李庄:大家好!我就不坐了,站着讲吧。
        非常感谢,有这么一个机会站这儿,跟各位领导和老师讲讲重庆的过去。我一上楼梯就看到了这个标题——“依法治国与重庆教训”,这个题目很好,我把它拍了下来。重庆的教训,是惨痛的,是用生命和血的代价换来的。
        这两天,很多海内外媒体也都在关注着重庆、关注着李庄事件,我昨晚刚刚从重庆回京,今天就马上赶过来,在重庆那几天,就有几十家的媒体追访,回到北京,出了首都机场又被围追堵截跟到家里,从首都机场到家的路上,是在车上进行的搜狐微访谈直播,他们搜狐很敬业,知道我回京,就提前到机场截住我,在车上,他们用无线网边提问、我边回答网友提问,两天前在重庆,我也接受了新浪和腾讯的微访谈,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重庆时的网络受到了干扰,好几分钟打不上去一个字,上千个问题我才回答了20多个,如果正常,可以回答两三百个问题的。
        在重庆那几天,有一个特殊现象,是什么呢?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都去了,这是我出狱一年多的首次中央级的媒体来采访,追到重庆、追到我住的酒店,他们扛着摄像机从重庆下飞机到我入住的酒店,到进法院、出法院,再到机场上飞机,出首都机场回来,全过程的跟踪拍摄。那天也巧,央视第一天到重庆,来到我住的酒店,扛着摄像机,刚进门,正赶上有一个四川的老教师来访,这个老教师不是冤民,他跟陈有西也很熟,叫丁荣汉,70多岁了,已经退休,他到酒店给我送了一大包麻辣兔丁,说听到你这几天要来重庆,我和我老伴儿连夜做的,我和他本来不认识,正好他到我房间的时候,中央电视台正扛着摄像机刚进门,
        正好看到这个场景,我正对丁老师说谢谢、谢谢,央视记者不明白怎么回事,看着我们俩互不认识,问我,你认识他吗?我说我们不认识,那个丁老师也说之前不认识李庄,但觉得三年前重庆抓他是不对的。后来电视台采访我,你现在什么感受?我说真正的正义其实都在民众的心里,而不是听某几个人在那儿喊,老百姓心里明白着呢。
        重庆这几年,我形容他们,就是疯狂老鼠坐上了过山车,在玩儿急流勇进的游戏。刚才童老师讲的非常好,引用了不少案例,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很多在我这儿有登记备案,他们的很多资料,我这儿都有,近一个时期,我带着20来名律师,主要是在重庆代理那些冤假错案。


        18楼2013-05-2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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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的问题,我讲50天都讲不完,最近很多天我都没休息好,因为大量重庆老百姓在我这儿登记挂号,有很多很多,一共好几十个了,咱们今天这个会议的题目是依法治国,实际上法制很简单,那么多法学家、法学博士,法制是个什么东西呢?就是将法形成一种制度,再用这种制度去规范、约束人们的一种游戏规则。如果超出了这个游戏规则范围和界限,那是不行的,那就不是法治。
          你说重庆这几年,是法治吗,我们这个社会如果总是强调法的严厉,过分的夸大法的作用是不行的,那样做会怨声载道,但你不讲法,总是讲德,老百姓把法当儿戏也不行,怎么把法和德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是关键,我在里面《论语》看了好几遍,其中孔子说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就是你用高压、酷政去严打,老百姓被迫守法,内心的廉耻之心是没有的,而用德和礼去感化、疏导他们,让他们轻松愉快的生活、从内心去自觉自愿的遵纪守法。这才是依法治国的最高境界,重庆打黑时期,有些人说那时社会治安确实好,我想说,我国的文革和希特勒统治德国的时期,那是人类历史上社会治安最好的时期。如果让你去主政重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抓起来判刑,小偷小摸抓起来枪毙,那叫法治吗,那叫野蛮法西斯暴政下的恐怖,那不是法治。
          时间关系,我就讲到这儿吧,有机会我愿意回答大家的任何提问。


          23楼2013-05-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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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泰斗”赵长青:重庆“黑打”中专案组干扰威胁法官判案】法院的一个庭长悄悄亲自跑来找我,他说赵老师这咋个办嘛,专案组的人上门威胁了我两次,说这个案子如果不判“黑社会”就让我吃不了兜着走。重庆高院的法官们也私下对我诉苦,说他们不敢说任何话,害怕“被整”。http://t.cn/zjT3z2s


            24楼2013-05-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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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以上为转载的对李庄案的不同说法,不代表楼主意见。


              39楼2013-06-0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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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兴路]:讲到李庄那个案子,李庄这个案子实际上已经结案,一审、二审,而且最后宣判。重庆日报发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报道,我认为是实事求是,把这个问题从头到尾讲得非常详尽,对全国人民是非常负责任的。李庄这个事情是我们打黑除恶整个斗争中的一个插曲,我注意到网上报道评论很多。其实李庄这个事情,如果说判,也就是两年半,跟我们判的那些黑恶势力、那些黑恶分子的刑期比要短得多,为什么这个事情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我倒觉得应该引起大家静下心来好好思考。

                [宝兴路]:第一,李庄这个事情,首先事实非常清楚。他教唆黑恶势力的头子龚刚模来翻供,而且编造事实,说公安把他吊了八天八夜,大小便失禁。龚刚模自己举报,连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而且龚刚模自己举报不算,六个证人当庭作证,李庄本人在庭上也供认不讳,反复认罪。当时在庭上,他的辩护律师都很着急,你这么认罪可要注意后果啊,李庄本人很坚决,他注意到了,我确实有罪,是很坚决的,事实清楚。第二,程序非常合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一审、二审,六个证人当庭作证。大家看,我们近年来审理任何一个案件有这么多证人出庭的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包括欧美,需要这么多证人当庭出证吗?书证是完全可以的,也是在法律上有效的,但是李庄这个案件,六个证人当庭出证,回答律师的提问百多次。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都觉得程序不合理,那什么叫做合理呢?还要做到什么程度呢?在这个问题上消耗我们的法律资源、司法资源已经不少了,我觉得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是尽了最大努力了,为了维护我们法律的程序。而且当庭也是非常开放的,媒体、各界代表包括李庄的家属都参加了,庭审也非常文明,这些大家都看到了,公开、公正,一审、二审,都非常的清楚。
                [16:26]
                [宝兴路]:再有,对李庄这个事情上,大家可以做一个分析,我们打黑除恶,是敞开大门,外来的律师比重庆本身的律师还多。重庆去年很热闹,全国四面八方的律师去了不少。律师的费用也不低,这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市场了。去了很多律师。龚刚模给这个李庄开的价,20万、50万、100万,也是看涨,而且如果免死的话能给多少,那个价码也是很好看的。但是,重庆,说实在的,非常开放,全国四面八方的律师都去重庆。那么多的律师到重庆,不也就是一个李庄出了问题吗?重庆是善待律师的,但是,如果说黑恶势力的头子举报这个律师教唆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只要涉及到律师的事,我们一概不管、一概豁免,那不就成无政府主义了吗?那不就无法无天了吗?重庆市能这样吗?中国的法律何在呢?我们毕竟还有这条法律啊!
                [16:27]
                [宝兴路]:处理了一个律师,而且让中国法律来处理的,怎么就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我们也感觉到很纳闷。这个事情,我们已经把全部的事实经过都公之于众了,我们愿意洗耳聆听全国各界对这个事情的评价。我认为全国各界哪一个界别都没有特权,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哪一个界别触犯了法律都应该被依法追究。这就是我们的态度。
                [16:28]


                44楼2014-06-20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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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权力家丁化是中国最大危险
                  陈有西


                  49楼2016-08-2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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