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路]:讲到李庄那个案子,李庄这个案子实际上已经结案,一审、二审,而且最后宣判。重庆日报发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报道,我认为是实事求是,把这个问题从头到尾讲得非常详尽,对全国人民是非常负责任的。李庄这个事情是我们打黑除恶整个斗争中的一个插曲,我注意到网上报道评论很多。其实李庄这个事情,如果说判,也就是两年半,跟我们判的那些黑恶势力、那些黑恶分子的刑期比要短得多,为什么这个事情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我倒觉得应该引起大家静下心来好好思考。
[宝兴路]:第一,李庄这个事情,首先事实非常清楚。他教唆黑恶势力的头子龚刚模来翻供,而且编造事实,说公安把他吊了八天八夜,大小便失禁。龚刚模自己举报,连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而且龚刚模自己举报不算,六个证人当庭作证,李庄本人在庭上也供认不讳,反复认罪。当时在庭上,他的辩护律师都很着急,你这么认罪可要注意后果啊,李庄本人很坚决,他注意到了,我确实有罪,是很坚决的,事实清楚。第二,程序非常合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一审、二审,六个证人当庭作证。大家看,我们近年来审理任何一个案件有这么多证人出庭的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包括欧美,需要这么多证人当庭出证吗?书证是完全可以的,也是在法律上有效的,但是李庄这个案件,六个证人当庭出证,回答律师的提问百多次。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都觉得程序不合理,那什么叫做合理呢?还要做到什么程度呢?在这个问题上消耗我们的法律资源、司法资源已经不少了,我觉得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是尽了最大努力了,为了维护我们法律的程序。而且当庭也是非常开放的,媒体、各界代表包括李庄的家属都参加了,庭审也非常文明,这些大家都看到了,公开、公正,一审、二审,都非常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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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路]:再有,对李庄这个事情上,大家可以做一个分析,我们打黑除恶,是敞开大门,外来的律师比重庆本身的律师还多。重庆去年很热闹,全国四面八方的律师去了不少。律师的费用也不低,这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市场了。去了很多律师。龚刚模给这个李庄开的价,20万、50万、100万,也是看涨,而且如果免死的话能给多少,那个价码也是很好看的。但是,重庆,说实在的,非常开放,全国四面八方的律师都去重庆。那么多的律师到重庆,不也就是一个李庄出了问题吗?重庆是善待律师的,但是,如果说黑恶势力的头子举报这个律师教唆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只要涉及到律师的事,我们一概不管、一概豁免,那不就成无政府主义了吗?那不就无法无天了吗?重庆市能这样吗?中国的法律何在呢?我们毕竟还有这条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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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路]:处理了一个律师,而且让中国法律来处理的,怎么就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我们也感觉到很纳闷。这个事情,我们已经把全部的事实经过都公之于众了,我们愿意洗耳聆听全国各界对这个事情的评价。我认为全国各界哪一个界别都没有特权,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哪一个界别触犯了法律都应该被依法追究。这就是我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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