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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dlzk的伪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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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IP属地:广西1楼2013-06-21 17:38回复

    IDcdlzk作为倒张挺药的一员,活跃在与药家鑫案相关的贴吧之中,其讨论形式多为东拉西扯,胡搅蛮缠,乍一看好像思维混乱,但实为诡辩。我们知道诡辩术其实也是一种论证方式,其特点是给出的答案【似是而非】即好像是对的,实际上不对。因为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但结果总是出错的。基于错的结果诡辩术其实是一种伪逻辑是一种逻辑错误,其与谬误的区别是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由此可见使用诡辩的人的思维及行为方式。诡辩还有许多存在形式,如果感兴趣大家可以到百度搜一下。
    对于诡辩的人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不予理睬2、避开与其争辩,一针见血的指出其实质3、当发现他故意叉开话题时,可以先顺势迁就,等他以为得计时再拉回话题,(这个有点像放风筝)呵呵。
    好了 这是我的讨论实践总结,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IP属地:广西2楼2013-06-21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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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注册名字 进来看一下。
      @cdlzk 进来指正一下 呵呵


      IP属地:广西3楼2013-06-2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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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呵呵 因为诡辩也是一种论证方式,所以在逻辑上是说的通的,只是与实际不符而已
        所以在逻辑上磨叽是没有任何结果的,只能是浪费时间。


        IP属地:广西4楼2013-06-21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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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回复 9788949zk :一句话,就是公检法的对刀子来源等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呵呵 你可以去询问。我们支持你。呵呵 还不明白?!


          IP属地:广西7楼2013-06-27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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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呵呵 好了 别再别再废话了。再说一句 截止今日 事实是药家鑫已经伏法,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胜诉,张显被判赔礼道歉。你承认这个事实吗?


            IP属地:广西8楼2013-06-27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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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二审判决书原件没找到,据说这类判决书一般不公布,应该是惯例。现有佐证。

              二审认定一审判决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定罪准确】 【量刑适当】


              IP属地:广西11楼2013-06-27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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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呵呵 药家鑫死刑--逻辑公式【1】
                大部分证据确凿的杀人犯都被法院判处死刑
                药家鑫是证据确凿的杀人犯
                所以 药家鑫被法院判处死刑


                IP属地:广西12楼2013-06-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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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呵呵 药家鑫死刑--逻辑公式【2】
                  大部分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书的都可能是死缓
                  药家鑫没有被害人家属谅解书
                  所以 药家鑫不可能是死缓


                  IP属地:广西13楼2013-06-2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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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呵呵 药家鑫死刑--逻辑公式【3】
                    【3-1】
                    大部分的冤案都有其家属喊冤
                    药家鑫案没有其家属喊冤
                    所以 药家鑫案不可能是冤案
                    【3-2】
                    大部分公开审理杀人案的都不是冤案
                    药家鑫案是已经公开审理杀人案
                    所以 药家鑫案不可能是冤案
                    【3-3】
                    没有经过二审的杀人案有可能是冤案
                    药家鑫案是经过二审杀人案
                    所以 药家鑫案不可能是冤案
                    【3-4】
                    少数有零口供的杀人案有可能是冤案
                    药家鑫案是没有零口供杀人案
                    所以 药家鑫案不可能是冤案


                    IP属地:广西14楼2013-06-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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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呵呵 药家鑫死刑--逻辑公式【归纳逻辑】
                      所有的【经公开审理、证据确凿、经二审通过,且没有被害人谅解书、没有其家属喊冤、没有零口供的杀人犯】都【一定被法院判处死刑且不是冤案】。
                      药家鑫是【经公开审理、证据确凿、经二审通过,且没有被害人谅解书、没有其家属喊冤、没有零口供的杀人犯】。
                      所以 药家鑫【一定被法院判处死刑且不是冤案】。


                      IP属地:广西15楼2013-06-2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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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lzk
                        呵呵 综上
                        【所以药家鑫必死!】【所以药家鑫死刑是科学的。】【所以药家鑫案就是铁案!就是标杆!】


                        IP属地:广西16楼2013-06-2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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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你这傻孩子 什么叫因果 你知道个屁呀。就你这种认识,你也只能叫叫了,难不成你想翻案?呵呵 你就哭去吧。知道老药为什么死儿子吗?就因为有像你那样的sb逻辑。


                          IP属地:广西18楼2013-06-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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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就你这脑残你能理解我的逻辑?你能代表我发言?你是什么东西,你发言只能代表你自己!别代表别人。懂?!


                            IP属地:广西23楼2013-06-27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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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西26楼2013-06-2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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