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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这是到这家公司上班的第一天,他困惑地看着办公室里的饮水机,那台饮水机的水罐里,充斥着大量细长的红色蠕虫,正弓着身子在水罐里欢快地跳跃着,几乎将水罐染成了暗红色。
同事们似乎都视而不见,间或还有人去那里倒水来喝。
难道这只是他的错觉?
他试着倒了一杯水来看,水里还是有那些虫,在白色纸杯的映衬下,他甚至能看见蠕虫身上密密麻麻的鳞片和眼点。
忽然有人拍了下他的肩膀,手一抖,整杯水都洒在自己脚背上,红色的虫子在那里弹跳着,发出细小的嘶叫声。
他惊恐地发现拍他的是经理,“你,看得见那些虫?”
他连忙点点头。
经理带他走进了空无一人的仓库,这才再次开口,“那些虫,就是我们公司的秘密。”
经理扯下一大块帆布,露出下面堆叠整齐的大量罐装水,“我们的罐装水里,都有这种蠕虫,因为它们能让水的口感更好。”
他看着成百上千个水罐里那些肆意舞蹈着的蠕虫,觉得自己就快要吐出来。
经理揭开了一个水罐的盖子,蠕虫和水一起汩汩地流了出来,“喝了它吧,喝了这些水,你就再也看不到这些虫了。”
经理顿了一下,“否则,我只有请你走路了——公司不需要眼睛太尖的人。”
他看着那些扭动的蠕虫,忽然想到了房贷和儿子的学费,
于是他跪在水罐下,大口地吞咽着,水的口感还真不错。


157楼2013-07-1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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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碗》
    “你去洗!”
    “不!该你了!上次就是我洗的!”
    “我上周洗过了,这周该你洗!”
    “错了,错了,星期一三五七该你洗的,二四六才是我洗!”
    他和她都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唇枪舌剑地辩论着,真诚地希望着对方会因为惭愧而跑去洗碗。
    这是这对小夫妻,每天晚上都会上演的保留节目,吃完饭,他们总要为谁去洗碗而吵上一两个小时,结果往往是谁也不去洗,碗在水槽里越堆越高。
    这次也是这样,碗,谁也没有去洗。
    第二天早上,她去上班的时候,却发现所有的锅碗瓢盆,都已经洗好,放在该放的地方了。
    她有点感动:“他还是爱我的。”
    他今天休息,起床时看见所有的碗都洗好了,免不了有点愧疚:“她上班前居然把所有的碗都洗好了,真是辛苦了。”
    晚上,他主动去买了菜,而她早早回家来做饭,然后,他们一起去洗碗。
    两双手在水里碰触着,纠缠着,他和她都感觉十分的温暖。
    忽然,有人轻轻敲了敲窗户,窗外是一位面目慈祥的大妈:“小两口这样多好啊!就不用我再来替你们洗碗了!”
    大妈走后,他俩愣了很久,她问他:“咱们住的是三十一楼,是吧?”
    他张着嘴,点了点头。


    158楼2013-07-1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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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句》
      “蜡笔小新是公司里的禁句,一定要记住哦!”同事一本正经地向他警告着,他一个劲地点头,却不免有些疑惑,谁会在公司里提起蜡笔小新呢?
      这个谜在当晚的新人欢迎宴会上揭晓了,经理长得圆头圆脑,浓眉大眼,活脱脱就是那个日本小屁孩现实版。
      他牢牢记住同事的警告,决定不去想蜡笔小新的事情。
      经理意外地随和,而且很风趣,妙语连珠,令他有如沐春风之感,
      几杯酒下肚,餐桌上的气氛更加轻松,他开始和经理称兄道弟起来,慢慢地,他忘掉了那个警告。
      “经理,你长得还真像那个蜡笔小新呢!”借着酒劲,他到底还是说出来了,刚刚还是欢声笑语的宴会,忽然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惊恐地看着经理,有的人的筷子都吓掉了。
      经理也楞了一下,突然拍着自己的脑袋笑道,“是有点象哦,大家都这么说呢!哈哈哈哈。”
      经理爽朗的笑声,打破了尴尬的场面,这一晚,大家都是不醉不归,他是醉得最厉害的一个。
      第二天早上,从宿醉中醒来,阳光有些刺眼,他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用后腿搔搔发痒的耳朵,经理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似乎变得高大了很多,好在那笑容还是很熟悉,“小白,来扮棉花糖!”
      淡淡的迷惑很快被无端的快乐代替,他兴奋地摇着尾巴说,“汪!”
      经理温柔地抚摸着他,背后的墙上,挂着几张白色的皮毛。


      159楼2013-07-1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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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补》
        我的第一个朋友自杀后,我辞掉了在工厂里组装手机的工作。他死前告诉我,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木偶,但我知道他不是,他从楼顶跳下,摔出了很多的血,在冬天里热气腾腾。
        我决定去抢点什么,直截了当的改善或毁掉我的人生,我搞到了一把假枪和一把真刀,这已经是我能力范围内的极限了。我先是想到了银行,但银行更像是一座坚固的城池,我单枪匹马,应该难以打破它。于是我决定退而求其次,去洗劫一家相对柔弱的金店。
        我选择的目标在一家商场里,确切的说,它不算上一家店面,只是几个围在一起的玻璃柜台,两个懒散的年轻女孩把守着它。我花了两天的时间勘察地形,拟定计划,当这一切都万无一失后,我却遭遇了胆怯,一连四天,我每天背着挎包,坐在商场供顾客休息的塑料座椅上,盯着不远处的珠宝柜台,积攒着冲上去砸碎玻璃的勇气,但这勇气就像绵软无力的海浪,涌上来很快就退下去,我孤零零地坐着,仿佛被搁浅在这里。
        我是从第二天开始留意到那个女孩的,那天,她从外面走进来,经过珠宝柜台时停住了脚步,弯下腰朝柜台里看。她穿着一件廉价的红色收腰外套,那是一款城市女孩不大可能会穿的衣服,被她干净同时带点土气地穿在身上。我想起上午曾在门口见过她,她鲜艳的坐在一棵刚刚被移植到马路边不久的银杏树下,用一种纤长的草叶编织蜻蜓、螳螂和蚂蚱,摆在一块花布上以两元一只出售。她很沉默,手指却异常活泼,草叶的边缘很锋利,在她手上留下了许多细小的伤口。
        第三天和第四天,在差不多的时间,她都短暂地出现在柜台边。我知道她看的是项链,那个柜台里只有项链,白金的,戒指则是在下一个柜台。她想要一条项链,但却不能拥有,只能用眼睛隔着玻璃抚摸它们,那天下午,我站在路边默不作声地看她编了一会儿蜻蜓,想用这些草来换一条白金项链,这太难了,不是不可以,只是太难,难得让人心寒。
        我回到商场,从挎包里拔出榔头和塑料手枪,走向珠宝柜台,只一下,玻璃就碎了。周围开始有女人发出尖叫。我丢下榔头,伸手进柜台,抓起满满一把黄金白金塞进挎包,转身朝商场深处冲去,那里有一道员工进出的小门,平时虚掩着。我飞快地穿过这道小门,再翻过一道墙,从楼后的小巷顺利逃离。大概是看在那把塑料枪的面子上,没有人出来追我。
        一周后,我戴上口罩和风帽,打了一辆车来到商场门口,她还在树下编织着昆虫,身形同那株不知能否成活的银杏树一样单薄。我走过去,弯腰把一个扎着绳结的小盒子放在她面前。她抬起头,诧异地望着我,嘴巴里忽然发出啊啊的声音,双手飞快地比划着,像是在询问我,我木然的盯着那两只用来说话的手,转过身离开。
        几天后,我离开这座城市试图南下,半路上被抓,随即被判刑十年。第二年,我结交了一个新来的狱友,他叫白彪,我只知道他是个杀人犯,被判死缓,对他的入狱原因,他一直讳莫如深,从他那里,我才知道什么叫摄像头。
        每年都有一两次,我会梦到那个女孩,她带着我送她的项链,看上去很开心。在梦里她还是十八九岁的样子,最近的一次也是如此,但我知道,十年过去,她最少也该二十八九岁了,如果在街头偶遇,可能我已经认不出她了,除非她还坐在商场门前的银杏树下用草叶编织昆虫。
        出来后不久,我去了一次那里,树还在,她自然不会在,十年那样久,天涯又那样远,谁知道她会去哪里呢!
        我找了份在物流公司搬运货物的工作。又过了九年,我唯一的朋友白彪出狱,为他接风的酒桌上,他喝得有些醉了,终于说起了入狱的原因。
        “我原本只是想偷她那条项链,从没有想过要杀人,可那个哑女拉住我不放,情急之下,我只好捅了她一刀。”他叹息“被关了十八年,就为了一条破项链,怎么想怎么不值。”听到酒杯落地的破碎声,他抬起头,诧异地问我:“你怎么了?”


        161楼2013-07-12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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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肩膀上的乌鸦》
          清有一双特别的眼睛。
          她从小就察觉到,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有的肩膀上站着一只黑色的乌鸦。
          那时她一直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直到她看到肩膀上站着乌鸦的姑妈、堂兄、舅舅相继死去,她才意识到:那是死神的印记。
          她有一点点的自豪,孪生姐姐珀却没有这方面的潜质。
          十岁那年,清看到要去海南出差的妈妈肩上站着一只黑乌鸦,她哭闹着抱着妈妈的腿不让她走。
          最后是爸爸和姐姐把妈妈送去火车站的。
          妈妈安然无恙地回来的。
          这是清没有想到的。
          也许是吉人天相吧。清很高兴,原来事情也可以由转机。
          十六岁那年,清和珀爱上了同一个男孩。
          确切的说,是喜欢。
          两姊妹都知道对方的心意,但都没有说破。
          甚至还约好一起逛街血拼。
          清知道,珀趁自己上厕所时候买的那瓶KENZO的香水是送给他的;珀也知道,清借口去上厕所悄悄买下了那件新款NIKE的男装T恤。
          姐妹俩挽着手,心照不宣。
          过斑马线的时候,清蹲下去系鞋带,珀站在她前面。就在她站起来的一瞬间,赫然看到姐姐肩膀上不知何时站着一只黑色的乌鸦。
          乌鸦黑亮的眼珠矍铄着狡黠的光。
          “清,绿灯亮了,快走吧!”
          清叫了一声:“姐……”
          珀一脸茫然的回头:“怎么了?”
          “没事。”清想了想,她暗自拉开了自己和珀的距离。
          没想到姐姐快步走了回来,往她肩膀上一按:“清,我没想到你会选他而不选姐姐。”
          清一愣,停在了马路中?央。她扭头一看自己的肩膀,竟然站着那只黑乌鸦,而姐姐的肩头空无一物!
          珀的微笑带着一丝痛苦,快步走到街的另一头。
          清从未感觉到如此惊恐,她飞快地跑过斑马线,总算舒了一口气。
          珀站得离她远远的,眼神冷冷的。
          “珀,你……”
          “你以为自己能看到乌鸦很了不起是吗?但我能随?心?所?欲地转移它。”珀的声音冷傲且不屑。
          清还想辩解什么,路边写字楼上的一整块玻璃飘落下来以不经意的方式,轻轻地削掉了她的脑袋。
          乌鸦,飞走了。


          162楼2013-07-12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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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蚂蝗》
            八十年代初的湘潭医学院由于受文?革的影响,师资力量不足,于是从民间聘请了一批老师,他们有的出自中医世家,有的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多年军医。这些老师与理论深厚的“学院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于我们这些心高气盛的年轻人来说,自然对他们充满了怀疑,因为在我们看来,仅仅凭经验和资历是不能在医学这块科学园地立足的。
            大四开始,我们就经常在老师的带领下,利?用课余时间,深入学校周边的田边地头,为附近的老乡义务看病,同时也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有一天,我们来到了学校距东南八公里远的一个小村庄,大家都走得浑身大汗,便敲响路边的一个家门讨水喝。开门的是一个老头,他默不作声的看我们喝完水,打量着我们身上背的红十字药箱,黯然地问:“你们是医生吧?能不能帮我看看我的儿子还有没有救?”
            我们跟着他走进里屋,只见床?上躺着一位干瘦的病人,却头大如斗,与身?体极不相称。他肤色蜡黄浮肿,身上发着一种说不清的腥味,仔细一看,竟然在脖子上用一根手指粗细的红绳子系着,以至于喘气发出困难的“呼呼”声,看上去好象刚从上吊的粱上救下来似的。
            老人叹了口气,说:三年?前,儿子独自去到村后龙头山打柴,回来时见天色转阴,怕有大雨,便抄了山谷的近路。山谷有一处地方称为“蚂蝗”沟,蚂蝗数不胜数,平时村里人都不敢靠近。儿子回到家中,妻子赫然发现他血流满背,脱了衣服一看,身上已经被蚂蝗钻了几个孔,血流不止。村上的老中医当即为他止了血,但是钻进身?体里的蚂蝗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取出来,为了防止它们随着血液流动钻进大脑,只好在脖子上绑着一根绳子,将它们隔离在身?体下部。三年来,儿子被身?体里的蚂蝗吸血茹精,由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病夫,眼看就奄奄一息,连媳妇都离开了他们。
            那天带我们的老师姓潘,据说其父解?放前是国?民党高?官的医生,他们一家解?放后被斗得很惨,文?革后才给平的反,在学校没有什么地位,连一个讲师职称都没评上。
            潘老师听完老人的话,冷冷地说:“蚂蝗嗜血,遇血则有寻源的本能,就是拽断其身?体也不会松口。蚂蝗一旦入人?体,须在第一时间用尿?液或盐水灌伤口,逼其倒退,错过了这个时机就束手无策。山蚂蝗比水蚂蝗(水蛭)体小更灵活,生存能力更强,只要有血便能生存,而且它是雌雄同体,能够自体繁殖。”
            潘老师说完,大家脸色都随之一变。因为我们都知道,血管内的寄生虫是最难治的,一来不能用有毒素的药,否则对病人副作用很大,甚至可能致命;二来没有排?泄通道,就算把它们弄死了,也没有办法取出来,这跟消化道的寄生虫不一样。
            潘老师巴答巴答地抽着烟,不知在想什么,最后,他拧灭了烟头:“先去村卫生站吊三天生理盐水,最大剂量。三天后我们再来。”
            三天过后,我们一行回到老人的屋里。只见病人不知是打吊针还是肾功能受损的缘故,浮肿得更加厉害,身上象是被充了气,发出一种不健康的光泽。
            潘老师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个木桶,打开盖子,原来里面装的是农家杀猪时留下的猪血,还冒着热气。潘老师挽起病人的一只袖子,命令道:“把整个胳膊伸进去。”病人无力地伸出细细的胳膊,整只浸泡在猪血里。潘老师就搬出凳子坐在一边,掏出香烟点上火,半眯着眼睛抽着,一屋子都是刺鼻的烟草味道。
            一会儿,病人开始呻?吟:“痛,手上好?痛,象是有刀子在割。”
            “坚持住,不要动。”潘老师不动声色地说。
            病人脑袋上掉下大滴大滴的汗水。
            约莫三十分钟后,潘老师抬起头,睁开眼睛吩咐我们:“准备好胶布、止血药、消毒药和云南白药。”
            说着,他站起来,伸手解?开病人脖子上的绳子,拿它紧紧绑在病人伸出的胳膊上,然后对他说:“把手抬起来吧!”我们都知道,他这是外科中标准的止血动作,用于动脉破裂。
            病人举起手臂,灯光下我们看到,这手臂上不知被什么东西钻出了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孔洞,象一个蜂窝煤一样。我们七手八脚地围上去,熟练地把伤口处理好,最后用绷带包扎起来。
            潘老师把木桶提起来,走到门外,一把将猪血倒了出去,只见血红刺目的地上,一条条细长的蚂蝗在弯曲挣扎着,口?中吐着红色的泡沫。我们凑上去数了一下,竟然多达一百一十三?条。
            后来,潘老师向我们解释:“其实道理很简单。先用生理盐水把血液稀释、冲淡,使蚂蝗对病人的血产生厌恶感。然后,在外面用新鲜猪血诱之,两相比较,蚂蝗定然更喜外面的猪血,因而蜂拥而出。”
            这个病例成了我大学其间印象最深的一段实习经历,甚至于超过了第一次见尸体和第一次见女性隐密部位的震撼感。
            一直到我毕业那年,潘老师也没评上正式职称。不过听说后来中医重新走红,他自己在外面开了一家诊所,生意非常好。


            163楼2013-07-1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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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
              女友和我都是孤儿。可以说是苦难中的青梅竹马。
              长大后,很自然的在一起。
              只不过有一件事让我耿耿于怀。
              女友实在太过优秀,美丽,优雅,善解人意。
              即使明知道有我的存在,她的追求者们还是像讨厌的苍蝇,
              整日围着她嗡嗡乱叫。
              我对他们痛恨至极,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
              当时的我,说好听些,是一名医生。
              说白了,只是医院里一个打杂的。
              我比不上女友的追求者们,甚至说,我根本配不上女友。
              我下定决心,决定无论如何要换一份薪水高的工作。
              不过以我的学历,这似乎很难,好在最后我终于找到。
              即使它极不体面——我的工作是,殡仪馆里的化妆师。
              即使这样,我我还是开始变得神经质了,
              我偷看女友的短信,时刻注意女友的来电。
              虽然很久我都没有特别的发现,但女友的风吹草动我都如坐针毡。
              女友几乎每日都以泪洗面,她说她永远都不会背叛,她说请你不要这样,
              她说,我的心永远都是你的。
              我只是冷笑:我凭什么相信你。
              但是,仅仅在第二天,我在工作的时候,就听到噩耗:
              女友发生车祸,当场死亡!
              我瞬间崩溃,失去理智。
              我发疯般的跑到车祸现场,我是她唯一的亲人,我不由分说的抱走尸体。
              我要最后一次为她描眉。
              一个殡仪馆的化妆师,却为自己的爱人描摹,是不是人间最痛苦的事。
              但是我不得不做。
              按照这一行的惯例,我用红绳将我们两个的头绑在一起。
              细心的为她画上最美丽的红妆,我的泪滴落在她的脸颊。
              当然,还要为她换衣服,我警觉的看看四周,以确定没有其他人。
              因为她的胸前明明有一道深及心脏的伤口。
              车祸只是伪造,女友的真实死因是,我吃了她的心。
              就在那晚,我用曾经在医院偷来的麻醉剂麻醉了她,
              生生的挖出了她的心脏,爆炒人心,口感细腻而生脆。
              仿佛那种美味至今在我的唇齿间流连。
              我微笑着舔舔嘴唇,现在,我终于相信你的心永远是我的了。
              看着女友被推进焚化炉,我知道她并没有死,
              因为有一种说法是,吃了一个人,她的灵魂就会寄居的你的体内,
              你们变成一个人。
              原来真的是这样,因为从那以后,我还是会经常看到女友,
              恍如隔世的对我微笑,那么温柔,那么美。


              165楼2013-07-1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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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脂水粉》
                “卖胭脂,卖胭脂了,上好的胭脂水粉。”
                傍晚时分,她散步时突然听到这样的叫卖声。
                她好奇的循着声音,寻去。
                在僻静的角落里,看见一个衣衫褴偻的老婆婆,举着一盒胭脂,高声叫卖着。
                “这年代还有人卖胭脂?”她有些疑惑,但更多的是憧憬。
                她一直是个喜欢古典气息的女子,胭脂红粉在她眼里比最时尚的化妆品更具有诱惑力。
                “多少钱一盒?”她兴奋的抚摸着摊位上零散散的几盒胭脂。
                老婆婆瘪着没了牙齿的嘴巴,神秘兮兮的笑,“免费的,你想要多少就拿多少。”
                她欣喜的翻看着一盒盒的胭脂,爱不释手,不知道该要哪一盒。
                “啊,这个红色很漂亮,那个桃红的颜色也很妩媚。”
                她感叹着,拿起了一盒盒胭脂握在手里。
                很想多拿几盒,又觉得这样做显得自己太贪婪——
                老婆婆说是免费的呢,拿多了不是明摆着在占人家的便宜么。
                拿起来,又放下,舍不得这盒,那盒也很喜欢,“不管了,大不了给钱就是。”
                她这样想着,不自觉的把一盒盒胭脂都装进了自己包包里。
                “呵呵,那么喜欢的话,全部都给你了。”
                老婆笑着说,大发的把全部胭脂推到她面前。
                她欣喜的收下了,却不曾看见,皱纹,于那一刻迅速的蔓延着,爬上了她的脸。


                166楼2013-07-1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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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愿》
                  星期六,刘月决定清理下书柜,一千多本书,盘踞了一面墙壁。她把书倒腾下来,翻翻,再分门别类地摆回去,在这项工作进行到一个小时左右时,她翻开了一本名叫《护肤美容36计》的书,一件什么东西从书页中掉落下来。
                  她捡起来,是一张被折了两折的信纸。
                  她打开,同时有点好奇,是一封信吗?不太像,只有短短三行字,那么莫非是一首诗?
                  “不用上班照样拿钱。高珊珊。”第一行如是写到,看样子也不是诗。
                  这是什么话?莫名其妙,她狐疑着继续看下去,第二行又是一句差不多奇怪的话:
                  “一下子挣他20万。段佳其”
                  更加迷糊了,什么十万二十万的。
                  接着就是最后一行,“睡觉睡到自然醒。龚娜。”
                  直到这一句,刘月才觉得脑中有一些往日的记忆复苏了,宛如春天的虫子在土壤下面复活。
                  她笑了,想起了这张纸的来历,那是五年前的一个晚上,一个平庸的加班之夜。
                  那时她刚从大学毕业,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做文案,那家公司除了老板,普通员工只有四个人。那天晚上就是她们四个忙到深夜,为次日的一场提案做着准备。她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晰,全然因为那个晚上是与众不同的,与众不同指的是月亮,那晚,悬在夜空中的那轮圆月不知为何竟呈现出微微发红的颜色,就像一只布满了血丝的白眼珠。
                  加班并不妨碍聊天,不知是谁提到了关于许愿的话题,好像就是高珊珊,那个单眼皮的瘦女孩,她说她的愿望是不用上班还照样拿钱。说完她咯咯地笑起来,仿佛她不是在讲她的愿望,而是讲了个笑话。
                  这个话题勾起了大家的兴致,在高珊珊之后,段佳其,龚娜,还有刘月,她们都郑重其事地述说了自己的愿望,说了还不够,还都装模作样地双手合十默念了一番。
                  刘月觉得好玩,还撕了页信纸,把每个人的愿望都记了下来。
                  那张纸,就是刘月现在拿在手里的这一张,时隔五年,它竟然从一本书里探出头来。一定是这本书当时在办公桌上,她顺手将它夹在书页里。
                  但是有一个问题,上面没有她自己的愿望,她记得自己也是许了愿的,但不知为什么没有记在上面。
                  她努力想自己到底许了个什么愿,想不起来,有一点小小的遗憾。
                  她端详着这三行潦草的字迹,忽然感到这事挺有趣了,想想,五年前几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本正经地许下了他们的愿望,它们实现了吗?
                  她找出了那个黑皮的通讯录,从几百个名字中寻觅到了高珊珊。
                  这五年高珊珊竟没有更换号码,因此刘月得以打通了她的电话,她们先是惊奇,欣喜,大喊大叫,然后彼此嘘寒问暖,询问这五年的境况。
                  高珊珊的声音显得惆怅,她带来了一个不佳的消息,她说四年前,也就是刘月离开那家公司后的次年,她在一个客户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出了场车祸,断了两条腿,现在轮椅就是她的腿,以后也将这样。
                  刘月有些不知所措,她想像不出高珊珊坐在轮椅上的模样,她的腿曾经是那么直那么修长。
                  “那其他人呢,他们都还好吧?”
                  电话中高珊珊像是苦笑了下,“好?不会更坏了。”她的声音仿佛是在极大的痛楚中浸泡过,显得很痛苦。
                  “龚娜你记得吧,客户部的那个女孩,她在那场车祸中也伤得很严重。还有段佳其,那个平面设计,他最糟糕,死了。幸亏你辞职离开了公司,要不然——”高珊珊叹了口气,不再说下去。
                  她不说话,刘月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她无意识地搓着手中的那页纸,看着它被卷成卷,又舒展开。
                  高珊珊的声音又响起来,“你不用替我担心,我还可以,现在公司每个月负担我一千块钱的生活费用,说是可以管一辈子,我心里还踏实些。
                  就是在这个时候,刘月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了。
                  她慌忙低下头端详手中的纸页,“不上班照样拿钱,高珊珊。”她的心头蓦地掠过一丝寒意。
                  “段佳其呢?”她急急地问,连她自己都发觉声音已经有些异样了。
                  “公司赔给他家里20万块钱,算是一次性了结了吧。”
                  一次挣他20万,段佳其。白纸黑字地横亘在她眼前,她的耳朵开始嗡嗡鸣叫起来。
                  “龚娜呢?”她颤抖着问。
                  “龚娜?噢,也赔给她一些钱,但那有什么用?她成了植物人,到现在还没有苏醒,比段佳其也好不了多少。”
                  手机从刘月手中滑落到地板上,然后是她自己。
                  她跌坐在地上,确信龚娜总有一天会苏醒的,睡觉睡到自然醒,她的愿望里是这样说的。
                  那个古怪的夜晚,所有许下的愿望都以另一种形式完美的实现了,她们得到了一些想要的东西,也始料未及地失去了另外一些。
                  刘月在床上缩成一团,她用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发疯似地回忆着自己那晚许过的愿望。一天后,她终于想起来了,也就在想起的那一瞬间,她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那个愿望是:我希望在我30岁的时候还能像现在一样年轻。
                  现在距离刘月30岁的生日,还剩下二十三天。


                  170楼2013-07-1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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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血雪糕》全篇


                    172楼2013-07-1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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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血雪糕》
                      引子
                      他抽出她身体里的最后一点血,然后就准备做雪糕了。
                      擎着那个足有婴儿胳膊粗细的巨大针筒,就像一个没穿白大褂的医生,他不急不慢地走,从卧室出去,拐了个弯,来到了厨房。厨房的四壁镶嵌着洁白无暇的瓷砖,灯光显得很柔和,这里就是做雪糕的地方。
                      他把针头拔下,大拇指用力推,将针筒里暗红的血浆缓缓注入到案板上一个白色的瓷盆里,红色马上覆盖了盆的底部,有一些星星点点地溅到了盆壁上。
                      他在盆里倒入一点清水,接着,有条不紊地先后加入了五个鸡蛋,两勺蜂蜜,两袋牛奶,少许白糖,最后,他自然没有忘记加入两片吉利丁片,这个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做出的雪糕不容易凝固,口感也不够细腻,吃到嘴里会硬茬茬的。
                      他用筷子把所有的原料搅拌均匀,这时候盆里呈现出的是一种新鲜的巧克力奶的色泽,空气中的味道有点甜,有点腥,说不清楚。
                      最后一步,他把混合好的液体小心翼翼地注入到雪糕模具里,注满了十个,也就是说,这一批生产出的雪糕将是十只。他打开冰箱门,捧起模具轻轻放进冰箱的最下一格,明天一早,他精心炮制的人血雪糕就可以成型了,看起来将同商店里的朱古力雪糕没什么分别。
                      关上冰箱门,他把厨房简单拾掇了一下,然后回到卧室。看到锁在暖气管子上的那具苍白的尸体,他皱起了眉头。这个女生太不争气了,每次才抽掉她500毫升血,三天抽一次,她不到一个月就死了。希望下一个猎物能够耐活一点。
                      他叹了口气,他最讨厌的事,就是处理尸体了。


                      173楼2013-07-1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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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7点多,西京师范大学二教学楼101大课教室,稀稀拉拉地坐了三四十个人。
                        离第一节现代文学史打铃上课还有半个钟头,大多数同学更喜欢踩着钟点儿进教室。
                        李丁缩在一个角落里看报纸。
                        入学一年半了,李丁除了篮球报,很少看其他报纸,但是今天,他破天荒地捧着张西京晚报看得津津有味。
                        放下报纸,他咂咂嘴,很遗憾地对旁边的赵甲说,这地方没法呆了,咱学校又死了个女生,这半年来的第二起了,你看看,凶手纯是个变态,那女孩身上的血都被抽干了,太不讲究了。
                        赵甲扯过报纸看了一眼,说,是挺变态的,没准杀人的是个吸血鬼,喜欢喝人血。
                        李丁说,也不排除这种可能,你看过林正英拍的僵尸片没,里面的僵尸牙齿这么老长,往脖子上喀嚓一下,就两个血窟窿,滋溜一吸,跟喝酸奶似的。
                        旁边一个女生脸色苍白地放下喝了一半的酸奶,不高兴地斜了眼李丁,你说什么呢?
                        李丁说:我们说僵尸呢,继续喝你的奶,别跟着瞎掺和。
                        女生说:喝喝喝,喝你奶奶个腿,都给你说得恶心了,僵尸怎么不把你当酸奶喝了呀!
                        李丁跳起来,夸张地指着女生叫道:李小惠,你这个女人太恶毒了,居然用这么狠的话来咒我,我告诉你吧,僵尸就喜欢你这个口味的。
                        女生大叫:呸呸呸,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
                        她话一出口,李丁立刻扭扭捏捏作起了娇嗔状:好坏,当着这么多人跟人家说这么肉麻的话,羞死人家了。
                        旁边几个男生爆发出一阵大笑,女生这才意识到中了李丁的圈套,操起一个笔记本就要动用暴力手段。
                        这时,一个扎着马尾巴的女孩抱着几本书走进教室,红色的短款羽绒服像一团火在烧。
                        李丁忽然像电风扇被拔了插销,刚才的疯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求饶似的对李小惠拱了拱手,边瞥那女孩边小声说,别闹了别闹了,老老实实地缩回到座位上。
                        他偷眼目送着女孩在前面找了个座位坐下,一瞬间,整个教室在他眼里都变成了黑白灰三色,只有女孩的背影鲜亮耀眼如太阳。
                        上课了,所有人都规规矩矩地记笔记,但李丁没有,他摊开一张淡蓝色的信纸,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写信。
                        仲继红你好,他写道,这是我写给你的第十三封信了,肯定没错,一封封地我都数着呢,也不知道这一封的命运会不会有点不同。我有个很小很小的请求,你要是有时间的话,给我回两句话行吗,也不用很麻烦地写在信纸上,你随便撕一小片废纸就行……
                        抬头望望女孩的方向,有点忧伤。


                        174楼2013-07-1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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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午12点,铃声沙哑地叫起来,沉默了一上午的教学楼一瞬间复活了。
                          李丁边收拾桌面上的书本,边问赵甲:去哪吃?他的目光在四处寻找,那一小块红在聚向门口的人流中载沉载浮,直至消失在门外。他悻悻地收回目光。
                          赵甲把书包挎在肩上,说:出去吃。吃毛血旺。
                          李丁笑起来:不嫌恶心啊。
                          赵甲也笑了:人血被抽了,怎么猪血也吃不得了?没道理。
                          李丁说:正好,我也出去,同去同去。
                          赵甲意味深长地一笑:又去买信封邮票吧,写了几封了?
                          心事被道破,李丁颇为尴尬,可嘴里仍否认说:写什么写,别瞎说八道,那是给我高中同学写的。
                          赵甲马上露出不怀好意的表情:对呀,我说的就是你给你高中同学写信,你以为我说谁呢?
                          李丁笑着当胸给了他一拳:混蛋。
                          校门口的空场上停着辆白色的献血车,大敞着车门,车身上斜靠着一排宣传版,可只有几个身穿白大褂的男女医生在车内枯坐,没有人上车献血。
                          不仅没人献血,涌出校门的学生纷纷躲避着这辆车,极力同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仿佛这献血车是什么不祥之物。
                          李丁嗤之以鼻,这个时候还来西京师大门口让人献血?血站这帮人也太没脑子了,现在整个学校已经人心慌慌,谈血色变,食堂里连血肠血豆腐都不卖了,谁还献血?
                          他指了指献血车,调侃赵甲:要不要去献血。
                          赵甲一愣,摇摇头:别跟我开玩笑了。
                          李丁想起来,大一那年,赵甲在马路上见义勇为勇斗过一个持刀歹徒,被扎了一刀,身体一直没恢复好,学校组织献血也一直把他排除在外。
                          这么一联系,李丁就觉得自己刚才的话倒像是在讽刺赵甲似的,忙换了个话题遮掩过去。


                          175楼2013-07-1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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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学校门外不远新开了家小文具店,门脸不大,牌匾喷绘成卷轴的模样,夹在一堆烟熏火燎的小吃部中间,倒显得气质迥异。
                            就像一个穿白衬衫戴黑边眼镜的人坐在一群油腻的厨子中间。
                            李丁和赵甲进了文具店,一个穿蓝灰色棉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堆满了纸张及各式文具的柜台后面埋头看报纸。报纸上面露出一丛毛扎扎的黑头发。
                            李丁抽抽鼻子,空气中有股怪味儿,闻起来有点恶心。
                            一张邮票,一个信封。李丁说。
                            男人的脸从报纸后浮上来,李丁心里忽悠了一下,就像个鱼漂,给拽进水里又弹上来。
                            这是张出人意料的脸。男人的脸以及裸露在外的脖颈上生着一块块白斑,整张脸仿佛一张深浅不一的地图,给人一种四分五裂的感觉。李丁听说过,这好像是种叫白癜风的皮肤病。
                            男人转身在货架上翻找了一会。信封被放在柜台上,邮票被放在信封上。
                            一块钱。他看着李丁,声音像是在锯木头。
                            邮票上,一个鲜红的注射器插在一根白皙纤细的胳膊上,旁边印着一行小字:6.14国际献血日。
                            这是一张国际献血日的纪念邮票。
                            李丁看了看赵甲,赵甲也在看这张邮票。他回头向窗外看了一眼,远远地,那辆献血车露出一小段车身,反射着模模糊糊的白光。
                            李丁掏出一块钱硬币拍在柜台上,拿起信封邮票出了门。
                            走出几米远,李丁感觉到身旁的赵甲停住了,回过头朝那个文具店张望了一眼,眼神有些古怪。
                            李丁说:你也被吓一跳吧,那个人长得真吓人,他应该戴口罩。
                            赵甲像没听见似的,他慢慢把目光收回来,问李丁:刚才,你有没有闻到一股血腥味。


                            176楼2013-07-1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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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仲继红:我又给你写信了,你的不理不睬令我很伤心,你干嘛不对我好一点呢?我知道有很多男生在追你,给你写情书,跟你搭讪,但你别信他们,他们说得天花乱坠,嘴巴上像抹了蜜,其实都是骗子,我可以跟你保证,只有我对你的爱才是真的。
                              你可能不信,你是我的全部指望,每天我一觉醒来,经常会有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之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有时候我的内心深处像是被分成了好几个人,令我难以自控。我想,大概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能获得内心的宁静。
                              仲继红,你能跟我见一面吗?就一面,能满足我吗?
                              你一定要答应下来,你要是不答应,我每天都将给你写信,如果我能活五十年,就写五十年,能活一百年,就写一百年,我还会跟随你,这一辈子你都休想离开我的视线……”


                              177楼2013-07-1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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