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这句话总共成为我的签名三次。
第一次,你把它截图下来存在手机里,想我的时候就拿出来看。这件事我三个月后才知道,那时候我们俩头靠在一起,嘴上笑你傻,心里却是暖暖的。
第二次,你的朋友半夜跑来点了个赞。他出警刚回来,却不忘记来调侃一下我,我记得你跟我提起他的时候,说的是他是伴郎,我却决定把他发展成伴娘。
第三次,你在几分钟后把状态改成一样的,而我却是第二天才看到,然后看见你的微博里全是想我的痕迹。于是突然记起,在车站送走你后,我对着地铁里的人群,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原谅我重发。。想了一下还是不要放图比较好。。王先森知道了要被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