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联考院校的录取原则
1 北京工商大学 3艺术学(设计学类)专业要求外语、数学两科高考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要求省统考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须在80分及以上,单科须在75分及以上】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省统考成绩在合格考生中排名前千分之一者优先录取
2 天津商业大学 7;文化成绩×4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 天津理工大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2;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4 天津美术学院(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5 石家庄经济学院 11;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6 华北科技学院 3;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7 邢台学院 10; 由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 衡水学院(动画2,美术学2,视觉设计2,环境设计1)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9 山西农业大学 5;外语 (一般不低于50分),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10 山西财经大学 3;按专业录取
11 内蒙古民族大学 7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要求分别达到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2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15;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 大连工业大学(视觉设计中外合作办学5,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5)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14 沈阳建筑大学 6;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15 吉林建筑大学 7;.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美术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6 吉林动画学院 35;按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排名录取。
17 东北石油大学 7;按专业录取
18 黑龙江大学 10;按省专业课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9 牡丹江师范学院 15;按专业录取
20 绥化学院 30 ; 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1 黑河学院 27;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2 上海理工大学 17;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2012年录取分数线 400.6分
23 上海师范大学(数字媒体艺术2,美术学师范5,视觉设计5,环境设计2,产品设计3)按专业录取,文化达到本省分数线即可。
2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9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以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之和计入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5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视觉与信息设计2,包装传播设计2,建筑艺术设计2,玻璃陶瓷设计2,珠宝设计2) 在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录取时英语等小分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2012录取情况:江西省美术类 设计类(含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工业设计、会展设计与策划、数字媒体等专业): 文化分控制线:认可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902分。 录取规则:按综合分排序录取,英语不低于60分。(综合分=专业分×2.5+文化分)
2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012录取情况:省控线411,最低分635---658
27 苏州科技学院 12;英语不低于60分,专业加文化之和录取2012录取:平均500分左右
28 常州工学院 7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29 浙江大学 (设计学类3)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150分制,下同),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2012录取:7.10
30 浙江工商大学 8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2012录取情况:481.5—500
3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4 英语60分以上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32 绍兴文理学院(视觉设计2,环境设计2)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
33 浙江科技学院 52、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设计学类公办本科线或由我校确定省线以上的最低文化分数线,文化总分按750分制折算。3、设计学类按照综合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综合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最后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4、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班)专业要求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除外)。5、原则上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浙江科技学院。设计学类美术考试综合总分折算办法(各考点统一)专业总分 =速写分*20%+素描分×40% +色彩分×40% (江苏省、山东省速写科目不计入总分,专业总分=素描分×50% +色彩分×50%,速写成绩作为录取时参考)综合总分 =文化总分×50% +专业总分×7.5×50% (文化总分按750分制折算)
34 厦门大学 51.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2.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4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60%.2.2012录取情况 最低文化分 最低专业分 综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