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说好的第101个(林红星x林明宽)
(08.09留给杨摄影和孙悟空……我承认我丧心病狂。)
(警告:这篇吐槽风严重,情节严肃认真以致极度无聊,慎。)
“哥们儿,郁闷个什么劲儿,来喝杯白酒交个朋友。”
林明宽一脸茫然地看着面前这个一边叼着棒棒糖吐字不清又一边不抛弃不放弃地搭讪的家伙,不知道是个醉汉还是个神经病,但内心已经给这个长的还算对得起大众的生物贴上了一个“奇怪”的标签,这让以后的林红星相当懊悔。
[第一印象很重要啊!喝酒误事什么的劳资这回算是信了。]
林明宽很少到酒吧,更少遇到醉汉搭讪的情况,一时不好处理,更何况这物种长的人模人样,从社会学上说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要是把人家打伤了万一再索赔怕是不好办,而且自己在这儿也没个亲人balabala……
林红星用迷离的醉眼看着对方写满纠结的脸,心说我又不是要那啥了你,就是喝个酒嘛,还是说这货没带够钱?
在林明宽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得出“最古老的方法就是最有用的”的结论,选择无视。
可自己无视却架不住说话人沾了乙醇就滔滔不绝的状态,林明宽粗略算了一下,大概他一个人独白了六分多钟,其间棒棒糖消灭了三四根。
不过大致内容他却在对方没完没了的废话中略微整理了出来,林明宽想了想才发现自己原来也是可以无聊到去整理醉鬼的言论的地步。
他以前有个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并且情投意合,后来那个青梅家里出了点事,而他这个竹马又正好搬家了,于是他一个人在大洋彼岸黯然神伤,这两天才回国看看。
听起来倒是蛮感人的故事,可林明宽经过一系列的观察怎么都看不出来这玩意居然是那么看重感情的一个人。
果然,当他后来又整理出这家伙和别人打赌追满一百个女孩之后先是肯定了一下自己,然后又想这货怎么这么不是东西。
摊在床上,偶遇醉汉的事情或许很快就会不再记得,却因为他胡话的引导,林明宽又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事。
很小的事。换做别人根本就不会记得清。
——
记不清的脸,却记得嘴角扬起时恰到好处的弧度,阳光底下,小孩子的表情似乎异常地耀眼。
“你别哭啊,现在又没人欺负你了。”
“嗯……谢谢,这个给你。”
“男子汉怎么能爱吃这种甜不拉几的……诶你别拿走啊我又没说不要!”
“好吃吗?”
“哼!”
——
[全都是因为那个倒霉鬼,又想起来一次。]
林明宽侧过身,右手背贴在额头上让手腕挡住眼睛。
[好困。好累。想睡。]
[想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