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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在远方。>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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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9-30 20:41回复
    ·还没走出去的时候,觉得世界很大;走出去以后,才发现世界很小。一万公里左右的路程十个小时的飞机就能抵达,只要在地球上就没有什么去不了的地方。
    ·照片为你证明你来过,证明这风景就如你所说般美丽。
    ·但影像实际上只是“看上去”的真实,因为它很“像”真实。
    ·所谓的真实只是一种“可加工”的真实,当真实变得可以加工的时候,你觉得那还是绝对的真实么?
    ·经历不可以被替代,不仅仅是因为影像的虚幻性,更是因为,经历的乐趣就在于发现。
    ·你终会发觉,影像里的世界太小,唯有现实世界才足够大。


    2楼2013-09-30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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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是由白痴所组成的,他们的力量大,我无法毁掉现实,我若是与现实发生冲突,现实会毁了我。


      3楼2013-09-30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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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座城市就像一直保留在老旧默片里一样,终年没有改变。
        ·好多时候,我们不断地去到更远的地方,看到不同的人与物,也就看到了自己原本的生活。才发现,原来我们旅行并没有追求到美好,只是追回了自己。
        ·我一直以为,好多好多自己梦想的目的地,一定是无比完美无瑕的,我能够在那里找到自己一直向往的生活。可以为了那里放弃我原本的所有。


        4楼2013-09-3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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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旅行只不过是从自己活腻了的地方到别人活腻了的地方。人们都觉得自己待的这片地方不能算作是风景,无论哪一眼望去都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事物,所以,想要离开,去到自己觉得陌生的那块地方。
          ·而旅行的意义便在于此,有的人旅行是为了在自己兵荒马乱之余去另一个地方看那里的悠然舒适,或者是在自己兵荒马乱之余去另一个地方看看别人的兵荒马乱也好,而有的人,旅行是为了去到更远的地方,更好的地方,这类似于收集珍藏,将一个个地点标记为“我去过了。”
          ·但是,我们不知道,旅行也是一个自我毁灭的过程,我们一次次去到更好更美的地方,也就一次次的消耗了自己的人生尺度,最后,直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无法满足自己的时候,也就疲倦了。
          ·当然,世间广阔,我们中就会发现,我们要寻找的地方不止一处,我们要寻找的地方也不止更远。


          5楼2013-09-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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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然知道,我心里总是住着另一个不安分的你。
            你总是受不了你的生活,受不了你所处的现在,你总是想要逃,逃脱束缚,逃脱坎坷,逃脱悲伤,但是请你看看你的周围,无论再如何不堪,总归也会成为某个他人眼中的风景。
            你不知道,你向我招手的时候,你已在远方。


            8楼2013-09-3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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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门去了,请不要在我的花园里乱来,也不要替我浇花,我是上帝。”
              ·它拥有很多很多全世界最早的东西,比如地铁,电话亭,双层大巴士,但它却像是被一大团久远的时光包裹住的琥珀一样,当全世界都变得仿佛电子舞曲一般,被Apple电子产品占领,二十四小时都被LED屏幕照亮的时候,伦敦依旧保留着这些已经呼吸沉重的老家伙们。


              9楼2013-09-30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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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知道我每个星期六日回学校都只是用教室的电脑写小说,不知道我写下《我们的梦想》,不知道我写下《我们的梦想》却什么也不敢想,她不知道我有多厌恶学习,厌恶生活,厌恶世界,厌恶我自己。
                她什么都不知道,除了我的成绩单。
                ·《电锯惊魂3》里,Jeff手足无措的看着浑身是血的妻子,这是他们唯一一次见面时,没有争执和怒气,这个曾经满心是恨的人,哭着对妻子说
                “我带你回家,好吗?”
                是非要等到死别那一天,才懂得珍惜吗?


                10楼2013-09-30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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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伦敦。
                  那个狄更斯笔下弥漫着煤油味的浓雾,有马车从浓雾深处驶来的伦敦,那个道尔的世界里亮着煤油灯的贝克街,221号B座里有我深爱的夏洛克和华生的神秘伦敦。
                  可惜她不复存在,我只能在电影和动漫里再看一眼那叫我欲罢不能的容颜。
                  现如今的伦敦市是明媚的,远远看去“就是一小镇”
                  小镇的浓雾消弭了,沉重的色彩慢慢被稀释,变得清澈起来。少了那份诡秘和沉默,开始温柔。于是,我依然爱她。
                  时光在让一切老去,唯独她却越发年轻。
                  机关我爱的只是片段里的伦敦,我意识到了。
                  街边的露天咖啡座,泰晤士河边的伦敦眼,大本钟下驶过的红色巴士,火树银花下的塔桥。
                  我知道那只是伦敦的一个简单的音间,在我却已成了整首奏鸣曲。
                  三年前的我还在为巴黎疯狂,如今巴黎于我已经失真了,那么三年之后的我,会不会觉得伦敦已经褪色,不再那么迷人
                  那时我又会在哪里
                  李老告诉我
                  “行未动,心已远”的广告词已深入人心
                  但她依然坚持“行有疆,心无界”
                  如奥地利的卡夫卡,阿根廷的博尔赫斯,一生都未有过远足。
                  只在自己的作品里任思想驰骋。
                  似乎给了我们一个充分的宅的理由。
                  我想或许如此。可我还是想逃出去。
                  我在网页上浏览贝克街的照片,是,很像,看起来很像小说里的那间屋子。
                  可是只是很像而已。虽然墙上挂着猎鹿帽,但那里没有我的夏洛克和约翰。
                  想到这里我甚至觉得,那间英国政府补建的福尔摩斯故居,有点整洁过头了。
                  我突然,莫名的,有点悲哀。
                  我爱伦敦,可是与她无关。同样带着有关贝克街的记忆,她迈向青春,而我终将老去。
                  话到最后我竟然已经忘了最初想表达的是什么。
                  或许一开始我只是想写些东西,关于伦敦。
                  我要讲什么,好像讲不尽,但又什么都讲尽了。
                  我忘了写什么?算了,让他随伦敦去天荒地老。
                  我沉默就好。
                  -END-


                  11楼2013-09-3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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